聯合國共同宣言

聯合國共同宣言由二十六個國家於1942年1月1日在第一次華盛頓會議中簽訂的一份二戰檔案。 參與國包括了“四巨頭”(即美國、英國、蘇聯及中華民國)、英國的四個自治領[1]、英屬印度、以及其他十七國。

聯合國共同宣言由二十六個國家於1942年1月1日在第一次華盛頓會議中簽訂的一份二戰文件。參與國包括了“四巨頭”(即美國、英國、蘇聯及中華民國)、英國的四個自治領[1]、英屬印度、以及其他十七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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