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慣性規範研究

內容介紹

《習慣性規範研究》主要研究習慣秩序和習慣性規範。《習慣性規範研究》認為,習慣性規範是一種獨特的規範現象。它以構成社會習慣的特定社會事實為表現形式,人們通過常規化的行為方式來表達它,通過自發自治的民間秩序來維持它。習慣性規範通過社會生活的表層現象來闡釋社會生活的深刻意義。它的深刻源自相互合作的基本需要,源自公共生活的實踐和體驗,源自共同體的歷史沉澱。習慣可以觀察、描述、統計和分析,因而來源於習慣的習慣性規範就同樣具有了實證化和實踐論證的客觀性特徵。習慣性規範是微觀社會的地方性知識,它有自己的調整原則和邏輯,它本能地拒絕突變,只適應緩慢的變遷。它是任何法律體系都無法迴避的制度環境,可以為其他規則提供養分,也可以瓦解變異的企圖。習慣性規範對法治客觀性有一定的:中擊,但只要我們採取開放和包容的態度來對待政治合法性,就完全可以將它們納入承認規則的體系中,為法治客觀性做出別樣的貢獻,在法官裁判規範體系中撈演重要角色。

作者介紹

王新生,男,1973年10月生,山東平度人。1997年7月畢業於山東財政學院,獲經濟學學士學位。2000年9月至2003年7月,師從范進學教授攻讀山東大學法律碩士學位。2005年9月至2008年6月,師從郝鐵川教授和謝暉教授,攻讀山東大學法理學博士學位,主要從事民間秩序和習慣性規範研究。近年來,在核心期刊發表學術論文多篇,主要有<法律方法的技術意義和規範意義)、(從主體性到主體間性一一關於西方法學中國化的思考)、(執拗的個體權利與無言的公共利益——重慶“最牛釘子戶”事件憲法學評析)等。目前供職于山東省經濟貿易委員會,工作之餘主要從事民間規範及行政法制理論、行政決策程式、地方立法等方面的學術研究。

作品目錄

總序內容摘要導論一、為什麼研究習慣性規範二、研究現狀:貢獻及不足三、本文要解決的問題第一章 習慣的規範性第一節 社會秩序中的習慣第二節 習慣何以具有規範性第二章 習慣性規範的概念、要素和表達形式第一節 習慣性規範的概念第二節 習慣性規範的要素第三節 習慣性規範的表達形式第三章 習慣性規範的規範實質第一節 社會常規的規範意義第二節 習慣性規範作為特殊的社會規範第三節 習慣性規範的生成機制第四章 習慣性規範與法治:秩序的視角第一節 習慣秩序與法律秩序第二節 習慣性規範與法律規範在秩序內的合作與競爭第三節 習慣秩序的社會空間及其變遷第五章 從習慣性規範到習慣法?——立法的視角第一節 “習慣法”概念分析第二節 習慣性規範銜接國家制定法的制度類型第三節 立法視角下習慣性規範對國家法的影響第四節 習慣性規範進入國家制定法的條件第六章 習慣性規範進入裁判規範體系:司法的視角(一)第一節 習慣性規範普遍適用於司法裁判第二節 習慣性規範與承認規則第三節 習慣性規範進入法官裁判規範體系的條件第四節 習慣性規範的司法適用方法第七章 法官適用習慣性規範的其他場景:司法的視角(二)第一節 習慣性規範運用於法律解釋第二節 法官裁判策略中的習慣性規範第三節 習慣性規範套用於推定案件事實結語參考文獻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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