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任務:
一、反映科技工作者的建議、意見和訴求,維護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權益;組織科技工作者參與地方性的政治協商、科學決策和民主監督工作;編制縣科協系統的工作規劃和計畫。
二、開展學術交流,活躍學術思想,弘揚科學精神,促進學技進步和經濟發展。組織科學技術工作者為建立技術創新體系、全面提升自主創新能力。
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普及法》,普及科學知識,傳播科學思想和科學方法。捍衛科學尊嚴,推廣先進技術,開展青少年科學技術教育活動,組織各類科技培訓和繼續教育,提高全民科學素質。
四、開展國內外民間科技交流與合作,發展同國內外科技團體和科技工作者的友好往來。
五、開展青少年科學技術教育活動,會同有關單位培養、選送青少年科技尖子參加全國和國際的各項科技知識競賽。
六、指導所屬團體的業務工作,協調所屬團體之間的關係,促進自然科學與社會科學結合。
七、興建和辦好科學技術活動陣地;興辦為學術活動、科技普及和為科技工作者、科技團體服務的事業。
八、倡導科學精神、科學道德,表彰獎勵本系統優秀科技工作者,舉薦人才,營造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的社會風尚。
九、完成縣委、縣政府及上級科協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辦公室:承擔科協的日常事務工作。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科協機關編制3人,設主席1名,(專、兼職)副主席4名,辦公室主任1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