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體消費的主要內容
1.通過舉辦各種公用事業,如教育、金融、文化藝術、運輸、郵電、衛生保健、旅遊、保險等來滿足集體、社會消費的需要。2.為直接滿足消費者的物質、精神需求而提供的各種服務性設施和勞務,包括飲食、旅館、商店、攝影、劇場、電影院、園林及修理和服務行業或企業向消費者提供的設施和服務。
3.企事業單位為本部門、本單位職工興辦的各種集體福利事業。
4.為社會總消費順利實現和加快運轉而提供的信息諮詢、消費儲蓄等。
5.國家為滿足居民消費需要而提供各種公共消費設施與項目。
群體消費是由集體和公眾進行的,具有一定的規範和行為準則,也具有一定的統一性和約束性,如劇院的對號入座;大路上人車各行其道;按順序排隊上下車等,同時,在消費場所也得遵守和維護公共道德,遵紀守法,扶老攜幼,尊重婦女,以保證群體消費的正常進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