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智勇[宜春市科學技術協會原調研員]

羅智勇,男,漢族,1962年5月出生,江西上高人,大學本科學歷,1987年7月參加工作,1987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2019年3月,羅智勇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宜春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2019年7月,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1987.08—1990.10,南方冶金學院冶金系教師、團總支副書記、書記;

1990.10—1993.03,宜春地委政研室幹部;

1993.03—2001.02,宜春地(市)委政研室副科級政研員;

2001.02—2002.12,宜春市委政研室經濟發展科科長;

2002.12—2004.05,宜春市招商引資專業小分隊負責人;

2004.05—2010.02,宜春市委政研室副主任;

2010.02—2011.11,宜春市鋰電辦主任、市鋰電局局長、市工信委黨組成員;

2011.11—2015.04,宜春市工信委黨組書記、市鋰電局局長;

2015.04—2017.07,宜春市工信委黨組書記;

2017.07—2018.05,宜春市委巡察組組長;

2018.05—2019.04,宜春市科學技術協會調研員。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9年3月26日,宜春市科學技術協會調研員羅智勇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宜春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19年7月,經中共宜春市委批准,中共宜春市紀委、宜春市監委對宜春市科學技術協會調研員羅智勇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羅智勇違反組織紀律,違反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規定,不如實報告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人及親屬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在單位報銷;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貪污公款,違反人口與計畫生育法,超計畫生育二胎,利用職務便利,在宜春客車廠有限公司項目轉讓過程中,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錢款,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羅智勇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和國家公職人員,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貪圖享樂,與商人老闆勾肩搭背,大搞權錢交易,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並涉嫌犯罪,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共宜春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宜春市委常委會會議批准,決定給予羅智勇開除黨籍處分;由宜春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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