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字

繁體字

繁體字,是指已經被簡體字代替的在中國大陸地區普遍使用的文字。繁體字是我們現通用簡體文字的原始版本,由於書寫不便,就有了簡體字。目前香港、台灣等地區依然使用繁體字。台灣現在使用之繁體中文為正體字,香港為繁體字。繁體字即傳統漢字在中國大陸頒布了《簡化字總表》後,用以特指稱原有的一套書體(新的書體稱為簡化字),港澳台地區仍以繁體字為官方文字。在歷史不同時期,都有不同程度的簡化寫法產生,而傳統的寫法或保留,或作為異體字,或者因無人使用而逐漸從日常文字交流中消失;不過,也有很多漢字沒有簡化,這些字無所謂繁、簡體,稱為傳承字。目前仍然使用繁體字的地區有中國的台灣地區、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漢字文化圈諸國,新加坡以及馬來西亞等海外華人社區多為繁簡體並存。中國內地在文物古蹟、姓氏異體字、書法篆刻、手書題詞、特殊需要等情況下保留或使用繁體字。2001年1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實施,明確規定中國推行規範漢字,同時也明確保留或使用繁體字的範圍。2013年6月5日中國國務院公布《通用規範漢字表》,含附表《規範字與繁體字、異體字對照表》,一般套用領域的漢字使用以規範字表為準。

基本信息

起源

繁體字 繁體字

繁體中文即小篆演變為隸書(之後又出現楷書、行書、草書等書法)後產生的中文書寫體系,目前已有二千年以上的歷史,直到20世紀一直是各地華人中通用的中文書寫標準。1950年代開始中華人民共和國官方在繁體中文的基礎上所做的簡化形成了新的中文書寫標準,即簡體中文。簡體中文主要由傳承字以及1950年代以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開始推行的簡化字所組成。目前,簡體中文主要在中國內地以及東南亞(如馬來西亞、新加坡)使用,繁體中文主要在中國台灣地區、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使用。

繁體字 繁體字

“ 繁體字”這個詞只在一個字存在簡化字時使用,如某漢字無對應的簡化字,則屬於傳承字範疇。但在某些時候,港澳台通行字型會被籠統地稱為“繁體字”或“繁體中文”;中華人民共和國規範漢字(包括簡化字和未被簡化的傳承字)會被籠統地稱為“簡體字”或“簡體中文”,不過其實此系統和台灣省、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用字系統的差異除了簡繁漢字本身的分別外,也有很大部份源於不同的異體字選擇和字形的分別,故“簡體中文”的筆劃不一定較少;有的筆劃還比前者多,比如“強”字。受書寫習慣的影響,台灣也出現了部分漢字的合併現象,但被替代字仍可作為異體使用,且只是該字的某一字項被取代。

中國歷史上,從上古到西漢,官方的規範字型與現代的繁體字字型有顯著差異。直到秦朝出現東漢盛行的隸書,才與現代繁體字字型較為接近。歷代朝廷通過編寫“字書”頒定的規範漢字,相對於民間自發使用的各種簡化字,具有官方權威性。但秦後歷朝所用之玉璽及各級官印,仍使用篆體。中國大陸於1956年開始制定和推行簡化字。從此,簡化字在中國大陸成為了規範漢字。繁體字就是與簡化字相對的傳統漢字。

1935年8月國民政府教育部公布了《第一批簡體字表》,一共收錄了324個民間流傳最廣的俗字、古字和草書字。但因為有爭議,第二年2月,《第一批簡體字表》被收回,《第一批簡體字表》的兩個說明是這樣的:“1.簡體字為筆畫省簡之字,易認易寫,別於正體字而言,得以代繁寫之正體字。2.本表所列之簡體字,包括俗字、古字、草書等體。”

當年國民政府推出的簡體字中,很多都是現在正在使用的簡化字,簡體字是中華民國《第一批簡體字表》所用的名稱,影響很大,但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官方的稱呼上一向是簡化字,包括《簡化字總表》及現有的字詞典。中國民間一般稱簡化字為簡體字,主要是乍看之下,簡化字在字型形象上簡化了,實際上漢字的簡化主要有2種:一種是“簡體”,大多是從俗字、古字、草書中演變而來; 第二種是用同音字或近音字取代,比如“後面”的“後”和“皇后”的“後”,本來是兩個字,而為了省略筆畫,就統一用筆畫少的“後”替代了。

隸書是篆書的簡化,草書、行書又是隸書的簡化,簡化字是正楷書的簡化,但漢字在長期歷史發展過程中由繁複趨於簡約並非總趨勢,篆書不是甲骨文的簡化,楷書也不是隸書的簡化,為了使文字更為明確地記錄語言,人們就使用更多的字形來分擔文字的記錄職能,從而產生了大量分化字。楷書的減筆字在南北朝時期(4~6世紀)已經出現,到唐宋以後逐漸加多,大體都是一些常用而筆畫又比較多的字,這些字大部分是受草書、行書的影響而簡化的。另外,有一類簡體字是用兩三筆簡單的符號代替複雜的部分。例如樹、戲、難、歡、對、覌(觀)、劉、斉(齊)、喬、風、區、應、興、斂、釋、羅、歲。這些都是民間久已流行的俗體字。現在使用的簡化字是在前代已有的俗字、古字、草書的基礎上進一步加以整理改進的,而且有不少字簡化時被合併至另一字,具體有三類情況:

一是用已經存在的簡單的字代替複雜的字,如「後」(皇后、皇天后土)代替「後」(後面)、「里」(如:故里、公里、里程碑)代替「裏」(如:裏面)。

二是用一個新的簡化字代替兩個或多個字,如「歷」(日曆)和「歷」(歷史)合併為「歷」。

三是部分合併,即將某字部分意義載入到另一個筆畫簡單的字上,該字其他意義仍然保留的,如:藉口、憑藉的“藉”簡化作“借”,慰藉、狼藉等的藉仍用“藉”;瞭讀liǎo(瞭解)時,簡作“了”,讀liào(瞭望)時作“瞭”,不簡作“了”;乾坤、乾隆的“乾”讀qián(前),不簡化為“乾”;宮商角徵羽的“徵”讀zhǐ(止),不簡化為“征”。

這4種方法有時將字源和意義不相關、甚至讀音也不同、歷史上從未或很少通用的字進行合併,這樣一來就容易誤讀,例如:唐德宗李适的「適」(kuò)就很可能被誤讀為shì,中藥白朮的「術」(zhú)就很可能被誤讀為shù,「叶韻」的「葉」(xié)就很可能被誤讀為yè。

歷史

甲骨文是中國最古老的一種成熟文字從甲骨文,金文,大篆到小篆,字型逐步變為以線條符號為主,字形逐漸固定。

南北朝字型 南北朝字型

自南北朝以來,就出現了筆畫較少的俗體字。例如現存的元代刻本《水滸傳》中,就已經出現了俗字"劉"。

近代的漢字簡化,可以追溯到1909年(清宣統元年)鼓吹俗體字的《教育雜誌》創刊。陸費逵在其創刊號上發表了一篇文章,《普通教育應當採用俗體字》。1920年2月1日,錢玄同在《新青年》上發表《減少漢字筆畫的提議》。1922年,錢玄同等人又提出八種漢字簡化原則。

1935年8月21日,中華民國政府教育部頒布《第一批簡體字表》。收字324個。

1936年2月《第一批簡體字表》被通令暫緩推行。

1956年1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審定通過了《漢字簡化方案》。當今流行的簡化漢字(簡體字),基本上以此為基礎。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認可的簡化字暫時共有2235個。

漢字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文字系統之一。古埃及的聖書字,兩河流域蘇美爾人的楔形文字已經失傳,漢字還在使用。而且漢字是目前世界上使用人口最多的文字。

同時,漢字又是美學的對象,在數千年的發展中相繼創造了甲骨文、金文、篆書、隸書、楷書、草書、行書等多種字型,發展了書法藝術、篆刻藝術、解字遊戲,促進了國畫藝術,使人們獲得很大的美學享受和精神享受,因此在人們心目中留下了美學形象。

繁體中文的使用地區有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和日本、韓國等地。

簡化

原則

繁體字簡化為簡體字的原則是:“述而不作”、“約定俗成,穩步前進”,也就是說儘量採用已經在民間長期流行的簡體字,只作收集整理和必要的修改,遵照“約定俗成、穩步前進”的原則進行簡化。包括兩個方面:一是精簡字數,廢除同音同義不同形的異體字。1955年我國文化部和文字改革委員會公布了《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廢除了1055個異體字。二是減少筆畫。1964年我國文字改革委員會、文化部、教育部公布了《簡化字總表》,共有簡化字2238個,把平均每字16到19畫的繁體字簡化成平均每字8到11畫的簡化字。

《簡化字總表》共收2274個簡化字及訁[訁]、飠[飠]、糹[糹]、釒[釒]等14個簡化偏旁,其中很多字來自草書楷化和文獻中筆畫簡單的的俗字、異體字、古字、假借字,其他字則來自當代人的創造。《通用規範漢字表》實行的是有限類推簡化,即凡收進字表的繁體字都依據《簡化字總表》規定的原則類推簡化,比如“驦、驌、鸘、鷫”四字分別簡化為“驦、驌、鸘、鷫”。而字表以外的字,不再類推簡化,例如不把“驡”類推簡作“龍+馬”。

早在宋、元時期出現了大量的“俗字”,顏元孫的《乾祿字書》、劉復和李家瑞的《宋元以來俗字譜》(1930年)、錢玄同的《簡體字譜》(1935年)等對此作了整理。20世紀20-30年代,當時的國民政府公布了《簡化字表》,由於備受爭議,這一計畫並沒有得到實施。20世紀50年代,新中國政府分階段公布了簡化字,並在大陸範圍內加以推廣。上世紀70年代曾經有過一批二簡字,如“展”字曾被簡化為“屍”字下面加上“一”,被當時的人們形容為“屍橫遍野”,這樣的二簡字都被廢除了,台灣、香港、澳門則沒有進行漢字簡化。

方法

篆書-秦嶧山刻石 篆書-秦嶧山刻石

漢字簡化的方法有六種。一是更換偏旁,二是刪除局部,三是同音替代,四是全部改造,五是簡化類推,六是草書楷化。《簡化字總表》的最終版本是1986年修訂版,共收2,274個簡化字及14個簡化偏旁:第一表收不可用作簡化偏旁的簡化字350個,第二表收可作簡化偏旁用的簡化字132個及訁[訁]、飠[飠]、糹[糹]、釒[釒]等14個簡化偏旁,第三表收類推簡化字1,753個,《附錄》收習慣被看作簡化字的規範漢字39個,其《說明》里有提到表外字“凡用第二表的簡化字或簡化偏旁作為偏旁的,一般應該同樣簡化”。

1986年對原《簡化字總表》中的個別字,作了調整:“疊”、“覆”、“像”不再作“迭”、“復”、“象”的繁體字處理。因此,在第一表中刪去了“迭〔疊〕”、“象〔像〕”,“復”字字頭下刪去繁體字〔覆〕。“瞭”字讀“liǎo”(瞭解)時,仍簡作“了”,讀“liào”(瞭望)時作“瞭”,不簡作“了”。一部分簡化字,有特殊情形,《簡化字總表》加了適當的註解。例如“乾”是“乾”(gān)的簡化字,但是“乾坤”的“乾”(qián)並不簡化;又如"長吁短嘆"的"吁"仍舊讀xū;這種一字兩讀的情形,在漢字里本來常有,如果不注出來,就容易引起誤會。又如以"余"代"餘",以"復"代"覆",雖然民眾已經習慣了,而在某些情況下卻不適宜,需要區別。又如"么"和"麼"有什麼不同("么"原本是“麼”的俗體,後成為“麼”的簡化字),簡體"馬"字究竟幾筆,等等。

《簡化字總表》的簡化主要有三種:

一種是對俗體筆畫的“省簡”,比如「觀」、「備」、「關」、「質」、「總」、「驢」、「鐵」、「鍾」、「繼」、「覺」、「雞」、「鸞」、「鑄」、「鷗」、「顧」、「壩」、「鑽」等簡化字是從「覌」、「俻」、「関」、「貭」、「縂」、「馿」、「鉄」、「鈡」、「継」、「覚」、「鳮」、「鵉」、「鋳」、「鴎」、「頋」、「垻」、「鉆」等俗字演變而來。

第二種是“省變”,大多是從草書中演變而來,比如訁[訁]、飠[飠]、糹[糹]、釒[釒]還有見、頁、貝、車、東、馬、魚、咼、當、韋、書、長、門、鳥、烏、專、盡、為、壽、會等字及其類推簡化字。“糸”字是個部首字,作左偏旁時港台通行字型改為“麼”下加三點變作“糹”,大陸簡體為“糹”。糸部漢字的本意均與絲線、紡織、布匹有關,例如“絲”、“線”、“經”、“綁”、“紋”、“紛”、“絞”、“系”、“緊”、“絮”、“累”、“繁”、“紊”、“紫”等等。在草書中就有寫作今天的“糹”旁這種形式,所以現在帶“糹”字旁的字就都用簡體“糹”來表示了。註:言、食、糸、金一般只作左旁時簡化,訁、飠、糹、釒一般只能用於左偏旁(“辯”、“罰”、“辮”、“絲”、“銜”等字亦簡化,但“信”、“誓”、“燮”、“飧”、“餐”、“系”、“絮”、“紫”、“淦”、“鎜”、“鏖”、“鑫”等字不簡化)。

第三種是用同音字或近音字取代,比如「稻榖」的「榖」和「山谷」的「谷」,本來是兩個字,而為了省略筆畫,就統一用筆畫少的“谷”替代了。

編碼

繁體中文自1980年代以來通常使用Big5中文編碼。而中國內地使用GB2312的國標簡體中文編碼。台灣省“標準局”曾公布一套名為CNS 11643官方編碼,但並未被廣泛採用。

隨著Unicode跨語言編碼集的出現,Unicode不僅能夠同時表現繁體和簡體字,還能夠同時表現日文、韓文等漢字編碼,由於Unicode被Microsoft,apple,IBM等所有計算機公司共同支持,因此在世界範圍被普及採用。

而中國大陸又推行了一套GBK國標編碼,這套編碼在以前的GB2312國標簡體中文編碼的基礎上,增加了繁體中文、日文和韓文的編碼,已在台灣等地區推行使用。

使用

繁體字 繁體字

1956年1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發布《關於公布〈漢字簡化方案〉的決議》,中國開始全面推行簡化漢字,但繁體字在教學、研究、出版、文化、商業等領域及一定的人群中還有學習使用需求,在古代歷史文化研究、書法藝術創作等領域具有獨特價值,在港、澳、台和海外華人社區也仍為主體用字。

2001年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明確規定國家推行規範漢字,同時也明確了可以保留或使用繁體字的範圍:

(一)文物古蹟;

(二)姓氏中的異體字;

(三)書法、篆刻等藝術作品;

(四)題詞和招牌的手書字;

(五)出版、教學、研究中需要使用的;

(六)經國務院有關部門批准的特殊情況。

使用繁體字的地區,主要是台灣地區、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地區標準為《常用國字標準字型表》、《次常用國字標準字型表》和《罕用字型表》,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則以《常用字字形表》為準。

繁體字 繁體字

現在最常用的繁體中文編碼是Big5碼,由台灣方面制訂,由於有很多在香港常使用字沒有被收錄進去,所以香港特區政府又制訂了一個增補方案(HKSCS),不過無論是標準的Big5還是HKSCS都已被收進Unicode和GBK。

目前大陸出版繁體中文印刷品時,大多使用宋體新字形,《簡化字總表》和《通用規範漢字表》附屬檔案《規範字與繁體字、異體字對照表》收錄的繁體字均為宋體新字形,不同於傳統的宋體舊字形,與港澳台使用的字形有些差異(註:實際上“宋體”是“明體”的誤稱)。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用來推行規範漢字。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批准,公布了《漢字簡化方案》,表明當前推行的規範漢字為簡化字和傳承字。

差異與對照

繁簡差異

繁體字 繁體字

繁體中文和簡體中文除了漢字字形本身的差異外,還存在辭彙的差異。例如簡體中文中多用的“原子筆”,在繁體中文中稱“原子筆”,簡體中文裡的“史達林”在繁體中文裡被稱為“史達林”,簡體中文裡的“朝鮮”(此處指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亦稱北韓)在繁體中文裡被稱為“北韓”,簡體中文裡的“悉尼”在繁體中文裡被稱為“雪梨”等。由於有這種差異,“繁體用語”這種說法隨之產生。不過其實這並非繁簡中文本身的差異,而主要是由於使用兩者的人群,尤其是中國大陸和台灣在20世紀中葉由於政治原因分隔後交流較少,造成了用詞習慣的差異。這種現象在1980年代以來由於科技術語的不同而更加明顯。而且,在同樣使用繁體中文的台灣、香港等地也存在一些用詞習慣的不同。因此,有人指出正確的說法應為“台灣用語”、“香港用語”等,而非“繁體用語”。

由於台灣較早開始發展中文電腦和人口較多,電腦中的“繁體中文”一直以來其實代指台灣省使用的,意即絕大部份軟體的“繁體中文版”使用的是台灣的用語和翻譯,此等軟體亦通行於香港、澳門或其他使用繁體字的社群。但由於台灣和香港的用語分別越來越大,不少開源軟體,例如 GNOME 和 KDE 的繁體中文版都已經分拆為“台灣中文版”和“香港中文版”兩個版本,分別使用兩地的翻譯用詞。

繁簡對照

熲——熲

贇——贇

鎲/钂——钂

錡——錡

蘇——蘇

車——車

賈——賈

龜——龜

懶——懶

癩——癩

羅——羅

樂——樂

駱——駱

亂——亂

欄——欄

爛——爛

蘭——蘭

鸞——鸞

嵐——嵐

濫——濫

藍——藍

襤——襤

臘——臘:臘(xī),乾肉,柳宗元《捕蛇者說》提到“然得而臘之以為餌”。臘(là),陰曆十二月,臘肉為在臘月醃製的肉,因此臘(xī)肉與臘(là)肉不是同一種肉。由於《簡化字總表》將“臘”和“臘”合併為“臘”,“臘”變成了多音字,臘(xī)肉與臘(là)肉都寫作“臘肉”。

蠟——蠟:蠟,即蛆;又音zhà,古祭名。蠟,油脂中的一種,蠟燭。《簡化字總表》將蠟、蠟二字合併為“蠟”。

來——來

勞——勞

爐——爐

盧——盧

蘆——蘆

虜——虜

魯——魯

鷺——鷺

魯——魯

鷺——鷺

葉——葉:“葉”和 “葉”原是兩個不同的字,在國語中讀音也不同。“葉”讀xié,同“協”,組詞如“叶韻”。“葉”讀yè,是形聲字,從艹從枼(yè),是“葉子”的“葉”。但由於兩字在古音和吳方言中讀音接近,錢玄同在1922年出版的《國語月刊·漢字改革號》上提出將“葉”與 “葉”合併為“葉”。《簡化字總表》借鑑了這種用法,將“葉”簡化為 “葉”,於是“葉”成為多音字,註明“叶韻”的“葉”仍讀xié。

殺——殺

兩——兩

糧——糧

諒——諒

勵——勵

廬——盧

濾——濾

礪——礪

閭——閭

麗——麗

曆、歷——歷

戀——戀

煉——煉

練——練

聯——聯

說——說

殮——殮

獵——獵(《簡化字總表》將獵、獵二字合併為“獵”。獵xī,《山海經·大荒北經》中有熊狀怪獸名為“獵獵”,簡化字寫作“獵獵”,讀作xīliè)。

寧——寧

嶺——嶺

瑩——瑩

鈴——鈴

裏,里,里——里:里、裏原是兩個不同的字,《簡化字總表》合併為“里”。里:故里、公里、里程碑。裏:裏面;《國風·邶風·綠衣》:“綠衣黃裏”,《左傳·僖公二十八年》:“表裏山河。”

靈——靈

領——領

禮——禮

隸——隸

惡——惡

遼——遼

繁簡對照(6張)

劉——劉

紐——紐

類——類

陸——陸

倫——倫

淪——淪

輪——輪

離——離

鱗——鱗

臨——臨

狀——狀

識——識

輻——輻

見——見

飯——飯

飼——飼

館——館

鶴——鶴

繁簡轉換

繁簡對照 繁簡對照

Microsoft Word、Excel中的簡繁轉換功能和Google翻譯中以簡體中文和繁體中文為目標語的翻譯。其中Microsoft Word的轉換品質相對較好,作了很多修訂,不過轉換結果中仍可以找到大量未修訂,不符合目標語表達習慣的地方,而Google翻譯中的修訂僅限於字級別上的修訂,如簡體中文中“頭髮”和“發現”是一個字,但在繁體中這兩個發不一樣,Google對大多數這類情況進行了適當的修訂。

輸入工具

日常生活中若需要直接輸入繁體字,可以使用如下工具直接輸入,不需要通過轉換工具。

1.

拼音加加

2.

智慧型五筆

3.

微軟拼音輸入法3.0

4.

速成輸入法

5.

倉頡輸入法

6.

Google粵拼輸入法

7.

注音輸入法

8.

QQ拼音輸入法(需在設定中調整)

9.

搜狗拼音輸入法(需在設定中調整)

影響變化

使用情況

在1945年聯合國成立時,根據《聯合國憲章》,中文和英、法、俄、西五種語言為聯合國官方語言。1973年中文又被規定為聯合國工作語言。上個世紀70年代,中華人民共和國重新恢復在聯合國的合法席位後,聯合國的中文官方檔案已經“自動”從繁體字改為簡體字,只有原有的歷史檔案仍維持為繁體字。

由於繁體字具有數千年的歷史,所以不僅在中國,在中國周邊國家中,繁體字仍舊具有非常的影響力。簡繁互補是中國文字的演變規律。今天我們知道的字古老的漢字是甲骨文,它的筆畫最簡單。可是到了商周的金文很多字被繁化了,秦的小篆比六國文字繁複,而之後的隸書又有簡化的趨勢,後來的唐楷繁簡相宜最後穩定下來。世界上一些使用漢字的國家也因此進行漢字簡化。比如,日本早就有自己的簡化字(日本新字型),在日本日常生活主要使用新字型,但日本政府並未宣布廢止舊字型,在專有名詞等很多場合中,舊字型仍可使用。新加坡教育部於1969年頒行《簡體字表》,開始正式推行簡體字。當然,繁體字也有其不可替代的地位,比如在書法中。更重要的是,繁體字是對漢字演變的一種記錄,如果繁體字徹底消失,漢字的演進鏈條就會缺失一環。

中華人民共和國1971年獲得在聯合國的合法席位,藉此全面推動簡體字。聯合國有關一個國家使用的語言文字相關條例也規定,所有地區語言文字和語言文字來源於該國所使用的現代語言,應保持一致。繁體字用於香港、澳門、台灣。簡體字用於中國內地、新加坡、馬來西亞等。北美的華人圈、東南亞的華人社區,則繁簡併用。另外,像日本、韓國也使用相當多的繁體字。

恢復呼籲

近幾年,不少地區民眾紛紛呼籲要恢復一些原先有象形含義的繁體字。他們認為,繁體字是中國祖先幾千年來積累的精華,每一個字都是經過深思熟慮才創造的,所以每一個字都是有含義的,而簡化漢字時,把一些原本有含義的繁體字簡化得失去了含義,簡化字在很多方面都比不上繁體字。亦有研究指出,人腦在處理方塊字時是整體處理的,簡化字並不比繁體字好認。

200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二次會議上,政協委員潘慶林提出要恢復繁體字。

2015年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分組討論中,政協委員馮小剛(著名導演)呼籲恢復使用繁體字。

常用字簡化

中國漢字總數差不多有十萬個,全部簡化是不可能的,只能簡化一些常用漢字,所以不常用的生僻字就沒有變動,就算是由繁體字組成的部分也沒有簡化。

比如:龘、鱻、麤、灪、爩、飝、齾、虋、钃、麷、鼟、鼒、讟、灥、彚、羴、搻、霙、靏、靇、犇、巉、淾、鈫、曑、厵、觽,這些字有些複雜,但因不太常使用就未被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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