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體標誌總量

總體標誌總量

總體標誌總量是總體各單位數量標誌值之和,是總體單位的某一數量標誌值加總而得到的。

總體標誌總量是總體各單位數量標誌值之和,是總體單位的某一數量標誌值加總而得到的。
例如,研究某地區的工業企業職工工資情況,“職工人數”為總體單位總量,“工資總額”為總體標誌總量。
在計算和運用總體標誌總量指標時應注意:有些總體單位標誌值加總的結果不是具有實際意義的標誌總量指標,而只是計算其他統計分析指標時運用。例如,將每個人都年齡加總所得結果並不具有實際內容,它只是計算人口總體平均年齡時使用。

總體單位總量指標

總體單位總量指標,可以反映總體規模的大小,而將各單位有關標誌值匯總則成為反映總體各方面數量特徵的標誌總量,如工人數、總產值、實現利稅、年末固定資產原值的匯總,構成標誌總量指標,這樣形成一套總量指標體系,用以全面分析該地區工業企業的狀況。當研究的目的是考察該地區工業企業全部工人狀況時,總體為全體工人,總體單位為每一個工人,全體工人總數構成單位總量指標.而每一個工人的勞動消耗量(如出勤工時、加班工時)、勞動成果(生產量)和勞動報酬(工資、獎金等)又匯總構成勞動總工時、總產量和工資總額等標誌總量指標。

總體單位總量和總體標誌總量的關係

總體單位總量是指總體單位數之和,即總體本身的規模大小。例如,全國高等院校總數、一個地區的企業總數、一個公司的職工人數、一個班級的學生人數等都是總體單位總量指標。
總體標誌總量是指總體各單位就某一數量標誌的標誌值之和。例如,以一個企業全體職工作為總體,工資為數量標誌,該企業全部職工工資總額就是標誌總量;再如某企業總產量、銷售總額等也是標誌總量。
總體單位總量與總體標誌總量的相對性。一個總量指標究竟屬於總體單位總量還是總體標誌總量,會隨著研究目的和研究對象的變化而變化。例如,2008年北京奧運會參賽運動員總數在研究運動員這個目的時是總體單位總量,當研究北京奧運會的情況時,它是一個總體標誌總量。理解了總體單位總量與總體標誌總量,對於計算平均指標以及區分平均指標與相對指標有著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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