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赦是皇帝對特定的人和事所頒發的昭令,為一時之權制,不具有普遍的法律效力;編赦始於宋太祖《建隆編赦》,宋仁宗前,律赦並行,宋神宗變法時宣布“反律所不載者,一斷以赦”,赦達到足以破律、代律的地位,神宗時設有“編赦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