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社會發展計畫

經濟社會發展計畫是指對計畫期內國民經濟主要活動、科技進步和社會發展所作的部署和安排。在實行計畫經濟的社會主義國家,是國家管理和調節經濟、社會活動,實行計畫經濟的工具。在實行市場經濟的社會主義國家,亦是政府指導和巨觀調控國民經濟的重要手段。在資本主義條件下,隨著國家經濟作用的加強,是政府對經濟活動進行干預和誘導的具體形式。 2019年3月5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作政府工作報告時說,2019年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預期目標是:國內生產總值增長6%-6.5%。

分類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稱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按時間分,有長期、中期、短期計畫;按計畫的主體和範圍分,有國家、地區計畫等。其內容通過計畫體系、計畫指標體系和文字報告形式表現。教育發展計畫是其重要組成部分,它的制定以經濟社會發展計畫為依據。

目標

2019年3月5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作政府工作報告時說,2019年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預期目標是:國內生產總值增長6%-6.5%;城鎮新增就業1100萬人以上,城鎮調查失業率5.5%左右,城鎮登記失業率4.5%以內;居民消費價格漲幅3%左右;國際收支基本平衡,進出口穩中提質;巨觀槓桿率基本穩定,金融財政風險有效防控;農村貧困人口減少1000萬以上,居民收入增長與經濟成長基本同步;生態環境進一步改善,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耗下降3%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繼續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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