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縣發展計畫局

3、承辦縣經濟目標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4、協助局領導做好全縣重點建設項目資金的爭取工作。 4、研究全縣工業園區發展規劃和相應政策措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方針、政策;研究提出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研究提出總量平衡、發展速度和結構調整的調控目標及政策措施,銜接各主要行業的發展規劃。
(二)做好社會總需求和總供給等重要經濟總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關係的協調,搞好資源開發、生產力布局和生態環境建設規劃,引導和促進全縣經濟結構合理化和國民經濟可持續發展。
(三)搞好全縣國民經濟運行動態的預測和分析,研究提出對策與建議;參與研究財政政策、貨幣政策和價格政策,提出運用經濟槓桿促進經濟發展的政策建議。
(四)合理確定全縣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規劃重大項目的布局;按照有關規定和審批許可權,申報、審批基本建設投資項目;根據國家產業政策和投資動向,提報我縣的重點建設項目,並積極做好向上爭取資金工作;安排縣級預算內基本建設資金和投資計畫;管理縣重點建設資金;負責政府出資重大建設項目的稽查工作。
(五)指導和協調全縣招投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定全縣招投標的規定和必須進行招標項目的具體範圍、規模標準以及不適宜進行招標的項目;對政府出資的重大建設項目的工程招投標進行監督檢查。
(六)研究提出全縣對外貿易、經濟技術合作和利用外資的戰略和政策,提出全縣利用外資的總規模和投向;做好債務監測和償債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辦理利用外資項目和向境外投資項目的申報、審批工作。
(七)研究分析國內、國外兩個市場的供求狀況,做好重要商品的供求總量平衡;綜合平衡各類重要市場的發展規劃和總體布局,引導和調控市場。
(八)做好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等社會事業與經濟發展的銜接平衡,推進重大科技成果的產業化;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協調各項社會事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九)指導全縣招商引資工作;研究提出全縣經濟協調發展的戰略及政策措施;綜合協調地方與中央、省市屬駐沂源企業的關係;組織編制有關配套和深加工項目。
(十)監督國家、省、市價格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組織研究全縣的重大價格政策措施。
(十一)研究統籌全縣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體制改革問題,擬定全縣投融資、計畫、價格等方面的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參與其他體制改革和有關法規、規章的研究和協調。
(十二)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信息

許永利 發展計畫局黨組書記、局長、縣經濟目標管理考核辦公室主任 主持發展計畫局和經濟目標管理考核辦公室全面工作,分管辦公室
唐仁義 發展計畫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市扶持沂源縣加快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 協助董京偉同志主持發展計畫局日常工作,主持市扶持沂源縣加快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全面工作,負責投資、體制改革和老幹部工作,分管投資科
陳大達 發展計畫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主任科員 負責信息、綜合、農業經濟方面的工作,分管信息中心、綜合科、農經科
黃照源 發展計畫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負責黨務、機關作風建設和服務業經濟方面的工作
朱萬啟 發展計畫局工會主席 主持工會工作,負責工業經濟方面的工作,分管工業科
呂文東 市扶持沂源縣加快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 負責市扶持沂源縣加快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周國玉 縣經濟目標管理考核辦公室副主任 負責縣經濟目標管理考核辦公室日常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承擔機關文秘、檔案、機要、保密、保衛、信訪、提案、人事勞資管理、督查督辦、會議組織安排和後勤服務等工作;具體負責工作制度、工作計畫和工作總結起草工作。

二、綜合科

1、研究提出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戰略、生產力布局、總量平衡和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建議,組織編制中長期發展規劃,銜接平衡各行業的發展規劃和政策。
2、研究提出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綜合分析全縣經濟形勢,搞好巨觀經濟的預測、監測,及時提出對策和建議。
3、承辦縣經濟目標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4、組織編制第三產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
5、銜接平衡社會事業發展規劃,協調全縣各項社會事業發展。
6、協調價格調控方面的重要事項。

三、投資科

1、編制全縣固定資產投資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
2、研究提出年度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和資金來源,並監測全縣固定資產投資運行。
3、承辦全縣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審批備案和許可證管理工作,並做好重大項目的上報工作。
4、協助局領導做好全縣重點建設項目資金的爭取工作。
5、負責基建基金的回收管理工作。
6、對縣級以上財政投資的重點項目自招投標開始實施全過程稽查。
7、協助上級計畫部門做好縣域內國家、省、市重點項目督查工作及上級委託我縣有關項目的監督檢查工作。
8、研究提出全縣各專項建設資金投資計畫安排意見,並負責監督實施。
9、管理縣重點項目建設資金。
10、受理投訴和舉報工作。依法查處項目實施過程中的違法違規行為。

四、工業科

1、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全縣工業、外經外貿方面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參與全縣工業重點建設項目的擬定和綜合協調工作。
2、負責年度工業重點項目庫建設和重大項目的策劃、論證工作;做好工業重點項目、外經外貿工作的調度分析。
3、負責能源規劃編制、資源節約和節能降耗相關工作。
4、研究全縣工業園區發展規劃和相應政策措施。
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五、農業經濟發展科

1、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全縣農業方面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參與全縣農業重點項目的擬定和綜合協調工作。
2、負責全縣農業重點項目庫的建設和重大項目的篩選、論證;對農業重點項目的實施情況跟蹤調度。
3、研究掌握全縣農業發展情況,提出全縣農業發展方向、結構調整意見及相關對策建議。
4、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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