綏芬河市審計局

3、對國有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損益,進行審計監督。 4、對國家的事業組織和使用財政資金的其他事業組織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 9、對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

主要職責

一、提出制定和完善有關政策法規、巨觀調控措施的建議。
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共和國審計法》和《黑龍江省審計條例》的規定,直接進行下列審計:
1、對本級各部門(含直屬單位)和下級政府預算的執行情況和決算以及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2、在市長和上一級審計機關的領導下,對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審計機關提出審計結果報告。
3、對國有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損益,進行審計監督。
4、對國家的事業組織和使用財政資金的其他事業組織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
5、對國有企業的資產、負債、損益,進行審計監督。
6、對國有資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導地位的企業、金融機構的審計監督規定。
7、對政府投資和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進行審計監督。
8、對政府部門管理的和其他單位受政府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以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
9、對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
10、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國家機關和依法屬於審計機關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在任職期間對本地區、本部門或者本單位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以及有關經濟活動應負經濟責任的履行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11、除審計法規定的審計事項外,對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由審計機關進行審計的事項,依照審計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進行審計監督。
三、向市長提交本級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大常委會提出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工作報告。
四、圍繞市政府的經濟工作中心和人民民眾關心的熱點問題,組織實施對貫徹執行財經法規和市政府巨觀調控措施的行業審計、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五、組織實施對內部審計的指導和監督;監督社會審計組織的審計業務質量;組織審計專業培訓。
六、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1、財稅科
2、督察金融科
3、經濟責任科
4、行政事業科
5、綜合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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