絳縣糧食局

機構職能

絳縣糧食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國家、省、市有關糧食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研究擬定具體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
(二)編制全縣糧油供求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季度計畫,具體組織實施全縣糧油的購、銷、存、加工轉化等各項業務活動及統計上報工作。
(三)負責搞好全縣糧食收購工作,確保國家定稅任務完成和按保護價敞開收購農民餘糧政策的貫徹落實。
(四)負責對國家特種儲備糧油、專項儲備糧油和省、市儲備糧油的管理。
(五)負責駐地部隊官兵糧油供應業務和票證管理工作。
(六)負責全縣糧食系統政策性糧油業務和純經管性國有糧食企業的財務管理及核算統計上報工作。
(七)根據有關規定,對全縣糧油購銷價格和糧油市場進行管理。
(八)承擔全縣糧食系統體制改革、教育培訓、基本建設、技術改造及網點設定建設和糧油經營等工作。
(九)承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下設機構

(一)辦公室(人事教育股)
組織協調機關的政務工作;負責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起草有關報告和檔案;負責機關文秘、檔案、信訪、機要、保密、行政後勤等管理工作;負責機關的政務信息編輯發行和通訊報導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基層工作及勞動競賽工作。財務人員主要負責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組織實施各項財會、金融稅收政策;配合有關部門制定全縣糧食系統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辦法;負責糧油收購資金、國家特種儲備糧油基金、省市儲備糧油基金、專項儲備糧調撥和儲存資金的管理工作;做好全行業的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同時負責局機關人員的工資發放管理工作。
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勞資、社會保險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幹部調配、考核、任免、獎懲、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直屬單位專業技術幹部和工人技師的評聘管理工作;負責全縣糧食系統幹部教育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制定與執行;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二)綜合業務股
主管全縣糧油購銷、儲運工作的業務。負責全縣糧油綜合平衡工作,指導糧食種植結構調整;編制全縣糧油收購、銷售、調撥、儲存、加工的年度、季度計畫以及糧食行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負責救災糧及專項糧油的安排,研究擬定全縣的糧油政策;按規定管理糧油購銷價格;負責糧油流通統計、糧油信息及多種經營的管理工作;負責城鄉糧油網點規劃;負責軍糧業務、票證管理。
負責全縣糧油儲備體系建設,擬定地方(城區、農村)糧油儲備的發展規劃;組織實施全縣儲備糧油的長期、年度儲存輪換計畫;審批全縣儲備糧油的儲備地點及輪換計畫;負責組織全縣儲備糧油的統計、安全儲藏工作;受上級委託負責縣內中央儲備糧油、省儲備糧油的統計和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定稅、保護價糧油的收購工作和所有購銷企業庫存糧油的統計和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制定糧油庫存管理制度、糧油安全儲藏技術規範及組織儲糧新技術的研究、推廣工作;負責全縣各種儲備糧油、定稅保護價糧油、救災糧油調出入運輸計畫的編制和組織實施;負責商務糾紛的協調及處理;監督檢查全縣國有糧食企業糧油倉庫設施、糧倉機械的管理使用情況;負責全縣糧油包裝器材、儲糧藥劑的購置和使用;負責貫徹實施國家糧油質量標準、省及行業糧油質量標準的檢測監督工作;監督檢查庫存糧油的質量檢測工作;配合質檢、檢疫部門對全縣糧油的檢驗和檢疫;負責擬定全縣糧食系統科技發展規劃、年度計畫,組織科技項目、科技信息、科技經貿活動;編制全縣糧油倉庫建設項目的長期規劃和年度建設計畫;編制各建設項目的建設報告、可行性研究報告、選點、定點;編制基建貸款計畫,監督、檢查基建資金的使用情況。
負責糧油收購資金、各項補貼、專用資金的計畫編報、使用安排、監督檢查工作;配合財政部門做好各項糧油補貼和糧食風險基金的管理工作;負責全縣糧食系統的扭虧增盈工作;組織實施全縣糧食系統的財務掛帳消化工作;抓好財會人員的業務技術培訓工作和財務會計基礎工作;搞好各項經濟指標的制訂、考核、分析、通報工作;負責資金清欠工作;負責財務資料的歸檔、整理、造冊、保管工作。
定時定期對各網站糧油購銷業務、財務收支情況進行監察審計工作,配合上級有關部門查處在糧食購銷等經營活動中的違法亂紀行為。
(三)計財股
(四)儲運股
(五)監審股
(六)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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