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雍縣人民法院

內設機構

納雍縣人民法院現內設13個職能機構,即辦公室、政工科、立案庭、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行政審判庭、審判監督庭、執行工作局、研究室、監察室、法警大隊、書記官室。紀律檢查機構和機關黨組織按有關規定設定。

下轄法庭

納雍縣人民法院下轄中嶺、陽長、百興、龍場、樂治、居仁、維新、姑開、治昆、張維等10個人民法庭。2004年報經納雍縣委批准將10個人民法庭合並在陽長、龍場、維新、樂治、居仁五個人民法庭合署辦公,負責審理轄區內婚姻家庭糾紛、權屬侵權糾紛、契約糾紛等民商事案件及刑事自訴案件。

人員編制

納雍縣人民法院行政編制數120人。其中院長1名,副院長3名,紀檢組長1名,政工科科長1名,執行工作局局長1名;內設(庭、室、科、隊及人民法庭)正副股級領導職數42名,副科級審判員若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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