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背景
紅溪慘案的原址1619年荷蘭殖民者占領雅加達,當地勞動力甚缺,荷蘭殖民者不擇手段從各地誘騙華僑,甚至到中國東南沿海擄掠人口,供其役使。後殖民者嫉視華僑在發展經濟上所起的作用,又怕他們同當地人民聯合起來反抗殖民統治,轉而採取嚴格限制入境,乃至推行排華政策。1727年和 1736年作出規定,逮捕“失業”和無居留證的華僑。1740年7月,殖民當局下令捉拿被誣為竊賊的華僑。有些無辜被捕的華僑或被虐殺,或被投入大海。城內華僑紛紛逃往城外,公推黃班為首領,準備進攻巴達維亞城。但走漏訊息,殖民當局有所準備。
殖民者來到東南亞後,華人地位開始下降。但荷蘭殖民者開發巴達維亞,也多依靠華人承包工程,當局對華人的制磚工藝也很滿意。為了將巴達維亞“建成整個東印度最大的城市”,當局千方百計招募華人。1682年,華人達到3101人,1684年,清政府開放海禁,華人源源不斷來到巴城。當局開始限制人口入境,並規定華僑必須辦理申請和批准手續才能進入,但收效甚微,華人僱主通過向官員行賄的方式繼續引入華人苦力。1719年,巴達維亞城內華僑人口已從初建時的800餘人增至4068人,郊區人口則達7550人。1720年,由於歐洲蔗糖市場逐漸飽和,爪哇的甘蔗農場面臨來自更便宜的巴西蔗糖的激烈競爭,許多農場主破產,一些絕望的失業者成為了暴民。當局準備將他們強行轉移到錫蘭(斯里蘭卡)。
事件過程
紅溪慘案表態1740年10月9日,殖民者以搜查軍火為名,命令城內華僑交出一切利器,荷軍挨戶搜捕華僑,不論男女老幼,捉到便殺,對華僑進行血腥洗劫。屠殺持續7天,城內華僑被殺近萬人,僥倖逃出者僅150人,被焚毀和劫掠的華僑房屋達六、七百家,財產損失,無法估計。城外華僑在黃班指揮下,與荷軍激戰,傷亡千餘人,後轉戰中爪哇,鬥爭持續到1743年。
事件結果
紅溪慘案 原址值得注意的是,1603年曾發生西班牙殖民者屠殺菲律賓華僑達2萬多人的事件,明朝因1592——1598年間先後兩次在朝鮮與十幾萬日軍作戰,此時軍力國力尚在恢復之中,無暇遠顧南太平洋,因而未能發兵征討。但即便如此,明廷還是對隨後前來的西班牙使臣嚴詞譴責,明確表達了明朝政府對海外僑民安危的關切。
銘記歷史
紅溪慘案畫作印尼經濟發展迅速,華人也積極投身印尼的建設,為經濟發展做出了很大貢獻,和友族之間的關係比起當年不知要融洽多少。但是,僅占印尼總人口約5%的華人圈子中仍有個別人輕視友族,鋪張浪費,濫用特權,又為華人招來了一些反感,讓印尼華人中的有識之士憂心忡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