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十字會購別墅事件

紅十字會購別墅事件又稱為中國紅十字會購別墅事件,簡稱“ 紅會購別墅事件”。

紅十字會購別墅事件又稱為中國紅十字會購別墅事件,簡稱“紅會購別墅事件”。

源起

2012年12月12日18時許,微博身份認證顯示為“‘去搜友’中國交友搜尋引擎CEO、執行總裁”的“孟子Mencius”在其微博中指出,據內部人士爆料,北京奧運公園旁,有一處大門緊閉、平常進不去的神秘別墅群(笑星馬季原故居對面)。這處三四十棟別墅為紅十字會購置,名叫“御園公寓”(非“紫玉山莊”),客房、游泳池、卡拉OK廳、舞廳、棋牌室等一應俱全,已經營達10年之久。

紅會購別墅——“御園公寓”紅會購別墅——“御園公寓”

經過

2012年12月13日中午,中國紅十字總會通過微博對此進行了回應,除了聲明“從未在‘御園公寓’購置房產”外,還表示歡迎網友和社會各界對紅會的各項工作予以監督,並公布了舉報信箱。

2012年12月13日深夜,中國紅十字總會公布調查結果稱,“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對有關微博所謂紅十字會購置別墅的說法高度重視,經認真調查核實,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及各直屬單位並沒有微博所述情況,博文內容完全是毫無根據的不實之詞”。
隨後舉報人“孟子Mencius”連續發了多條關於此事的微博,並稱如果與事實不一致,將繼續提供更多材料以達到澄清真相的目的。

2012年12月30日,中國紅十字會社會監督委員會新聞發言人王永向表示,鑒於公眾和媒體的關注與期待,社會監督委員會計畫於2013年1月4日召開新聞發布會,專門解讀章程,並公布對此前有網友爆料的“紅會購別墅”事件調查情況。

評論

專家

對於慈善機構屢遭質疑,北京師範大學行政管理博士劉偉明劉偉明表示,北京師範大學行政管理博士劉偉明很早就關注了上述事件,他對本報記者表示,目前很多慈善機構對公眾還是一副“高高在上”的姿態,慈善機構應該正視公眾的質疑,認真回答公眾疑問,“我覺得目前公眾其實缺少對慈善機構監督的能力,很多慈善機構更多地認為自己的負責對象是政府,我覺得這樣的導向是不正確的,所謂‘取之於民,用之於民’,慈善機構應該向公眾負責。”劉偉明認為:“我國應該儘快建立包括公眾意見和第三方機構意見在內的針對慈善機構的考核體系。舉個例子,如果公眾針對某件事對慈善機構做出了負面評價,那么這些負面評價應該反映在慈善機構的最終考核中,這樣公眾才有對慈善機構的監督能力。”

網友

網友“Sebring”表示:“沒有調查過就否認,依據在哪裡?”

網友“我要換個名字”表示:“既然已經確定沒有購房了,還成立調查組做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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