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賠償金

精神賠償金屬於法律條例之一,神損害賠償的是不分等級的,只分“未造成嚴重後果”的和“造成嚴重後果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規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權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受理
神損害賠償的是不分等級的,只分“未造成嚴重後果”的和“造成嚴重後果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規定:“因侵權致人精神損害,但未造成嚴重後果,受害人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形判令侵權人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
因侵權致人精神損害,造成嚴重後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等民事責任外,可以根據受害人一方的請求判令其賠償相應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特殊情況

針對刑事案件提出精神損害賠償要求,法院是不會受理的。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範圍問題的規定
第一條 因人身權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質損失或者財物被犯罪分子毀壞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對於被害人因犯罪行為遭受精神損失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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