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式台語通用拼音

簡式台語通用拼音(GDT)以"台語通用拼音(DT)"為基礎之改革方案,亦稱"台語字"。其調號編成型態類似 1920年代廈門大學周辨明式、SMLT、PSDB,及中國新壯文(Cuengh)等,並再加以整合修改。以中平調(第7聲調)為基準,調號(v、w、x、j、f、y)除用在外來語外,是絕對不發音的。在26個拉丁字母內即可拼出台灣閩南語並及聲調,其主要特點為:不須要在拉丁字母上再額外的增附"上標符號",或"下標符號"等"附加符號"。可直接用QWERTY鍵盤、或德沃夏克鍵盤來進行字母拼打輸入。

或許GDT之於DT亦如SMLT之於TL(台羅拼音)般。於台語合詞變調之架構上,由於基本上閩南語聲調有9個聲調。在台灣閩南語第2聲調同第6聲調;陰上同陽上,原第6聲調混入第7聲調所謂的「陽上變去」,形成上聲已不分陰"清音(voiceless)"、陽"濁音(voiced)"之特性。而當兩個或多個音節結合時,不論後音節(後字)條件如何,前面音節(前字)幾乎都得"變調(tone sandhi)",而除了一些重覆尾調等特性外後音節(後字)基本上維持原調。而第9聲調用在表示調子高升時。而此台語通用拼音採用"變調(自然調;口語調;轉調)合音節(合詞)法則",以清楚的呈現實際的說詞語調,即每個詞語調性與語意合一。進一步論、閩南語"陽上調(第6聲調)"分"全濁"音與"次濁"音,"次濁"音同"陰上調"(第2聲調)常記之為(6=2);而"全濁"音同"陽去調"(第7聲調)謂之"陽上變去"。
在GDT則第6聲調(降平調)為泉州等音調故、再另行獨立開來,詞素於較高升調之時用"高升調(第9聲調)"來標示。GDT的"第7聲調(中平調)"與DT"第1聲調(高平調)"的表示法相同,且均不使用附加符號。GDT對於鼻化元音(半鼻音)的使用以後置式(ann)來表示。GDT的"聲調字母/調號"除零聲母外全部11組如下所示: --v(1), --w(2), --x(3), --bdgq(4), --aa(5), --f(6), 不變號(7), --ptkh(8), --y(9), --j(0;輕聲), -nn(鼻化元音). "聲調字母/調號"一般寫在音節的"最尾端".除了(第5聲調)的調號須重複(響度)最高的元音(母音;例: aa)外. 如果已有台語通用拼音的基礎,只要加入聲調符號的拉丁字母(v,w,x,(b,d,g,q->p,t,k,h),j,f,y)於音節尾端,即可快速的進行字型轉換替代,即行讀寫G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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