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主要數據公報第1號

簡介

2011年4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統計局發布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主要數據公報(第1號),公報顯示,普查登記的大陸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現役軍人的人口共1339724852人。比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10年增加7390萬人,增長5.84%,年平均增長0.57%,比1990年到2000年年均1.07%的長率下降了0.5個百分點。

以下是公報全文:

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主要數據公報[1](第1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統計局
2011年4月28日
根據《全國人口普查條例》和《國務院關於開展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的通知》,我國以2010年11月1日零時為標準時點進行了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2]。在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在全體普查對象的支持配合下,通過廣大普查工作人員的艱苦努力,目前已圓滿完成人口普查任務。現將快速匯總的主要數據公布如下:

一、 總人口

全國總人口為1370536875人。其中:
普查登記的大陸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現役軍人的人口[3]共1339724852人。
香港特別行政區人口[4]為7097600人。
澳門特別行政區人口[5]為552300人。
台灣地區人口[6]為23162123人。

二、人口增長

大陸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現役軍人的人口,同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時的1265825048人相比,十年共增加73899804人,增長5.84%,年平均增長率為0.57%。

三、家庭戶人口

大陸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共有家庭戶[7]401517330戶,家庭戶人口為1244608395人,平均每個家庭戶的人口為3.10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的3.44人減少0.34人。
四、性別構成
大陸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現役軍人的人口中,男性人口為686852572人,占51.27%;女性人口為652872280人,占48.73%。總人口性別比(以女性為100,男性對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的106.74下降為105.20。

五、年齡構成

大陸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現役軍人的人口中,0-14歲人口為222459737人,占16.60%;15-59歲人口為939616410人,占70.14%;60歲及以上人口為177648705人,占13.26%,其中65歲及以上人口為118831709人,占8.87%。同2000年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0-14歲人口的比重下降6.29個百分點,15-59歲人口的比重上升3.36個百分點,60歲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93個百分點,65歲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91個百分點。

六、民族構成

大陸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現役軍人的人口中,漢族人口為1225932641人,占91.51%;各少數民族人口為113792211人,占8.49%。同2000年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漢族人口增加66537177人,增長5.74%;各少數民族人口增加7362627人,增長6.92%。

七、各種受教育程度人口

大陸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現役軍人的人口中,具有大學(指大專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為119636790人;具有高中(含中專)文化程度的人口為187985979人;具有國中文化程度的人口為519656445人;具有國小文化程度的人口為358764003人(以上各種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類學校的畢業生、肄業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每10萬人中具有大學文化程度的由3611人上升為8930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1146人上升為14032人;具有國中文化程度的由33961人上升為38788人;具有國小文化程度的由35701人下降為26779人。
大陸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現役軍人的人口中,文盲人口(15歲及以上不識字的人)為54656573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減少30413094人,文盲率[8]由6.72%下降為4.08%,下降2.64個百分點。

八、城鄉人口

大陸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現役軍人的人口中,居住在城鎮的人口[9]為665575306人,占49.68%;居住在鄉村的人口為674149546人,占50.32%。同2000年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城鎮人口增加207137093人,鄉村人口減少133237289人,城鎮人口比重上升13.46個百分點。

九、人口的流動

大陸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口中,居住地與戶口登記地所在的鄉鎮街道不一致且離開戶口登記地半年以上的人口為261386075人,其中市轄區內人戶分離的人口[10]為39959423人,不包括市轄區內人戶分離的人口為221426652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居住地與戶口登記地所在的鄉鎮街道不一致且離開戶口登記地半年以上的人口增加116995327人,增長81.03%。

十、登記誤差

普查登記結束後,全國統一隨機抽取402個普查小區進行了事後質量抽樣調查。抽查結果顯示,人口漏登率為0.12%。

注釋:

[1]本公報中數據均為初步匯總數。
[2]普查登記的對象是指普查標準時點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自然人以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國公民,不包括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短期停留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員。“境內”指我國海關關境以內,“境外”指我國海關關境以外。
[3]大陸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現役軍人的人口數據不包括居住在境內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員。
[4]香港特別行政區的人口數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提供的2010年底的數據。
[5]澳門特別行政區的人口數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提供的2010年底的數據。
[6]台灣地區的人口數為台灣地區有關主管部門公布的2010年底的戶籍登記人口數據。
[7]家庭戶是指以家庭成員關係為主、居住一處共同生活的人組成的戶。
[8]文盲率是指大陸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現役軍人的人口中15歲及以上不識字人口所占比重。
[9]城鄉人口是指居住在我國境內城鎮、鄉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鎮、鄉村是按2008年國家統計局《統計上劃分城鄉的規定》劃分的。
[10]市轄區內人戶分離的人口是指一個直轄市或地級市所轄的區內和區與區之間,居住地和戶口登記地不在同一鄉鎮街道的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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