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前廣場

站前廣場

站前廣場是鐵路車站與城市交通的結合部,是聯繫鐵路與城市交通的紐帶,是客流、車流和行包流的集散點。

基本信息

作用

1.站前廣場是水陸運輸與城市市內交通的紐帶,是城市動態交通與靜態交通的匯集點,是客運站與所在城鎮聯繫與溝通的前沿區域。

2.站前廣場是旅客的集散地。一般大型的汽車站、火車站或港口客運站,在客運高峰期間,1 h內可能有近千人到站集結或疏散,需要較大的廣場,以滿足旅客安全、迅速集散的要求。

3.站前廣場具有組織旅客在室外候船、候車的功能。

4.站前廣場應為各種機動車輛,如公共汽車、接送客車、旅遊車、計程車、團體專用車、送貨車、機車,以及非機動車輛如腳踏車、架子車、三輪車等提供行駛和停放的場地,客運站規模越大,車輛越多,所需行車或停放場地亦越大。

5.對於多功能客運站,為滿足旅客吃、住、商、娛的需要,在站前廣場周圍應安排一些服務性設施,如旅館、餐廳、商店、放映廳、書報郵電服務處等,所以要按照城鎮規劃的要求,在站前廣場內提供合適的位置和足夠的建築用地。

6.對於用地比較緊張的汽車站,還可利用站前廣場組織臨時增開的客班車。

組成

1.站房平台

站房平台是指站房室外向城市方向延伸一定寬度的平台,為聯繫站房各部位並與進出站口、旅客活動地帶及人行通道連線之用。

2.旅客車站專用場地

旅客車站專用場地由旅客活動地帶、人行通道、車行道、停車場及綠化、建築小品等組成。

3.公交站點

公交站點包括公共汽車、電車、地下鐵道等在站房附近設定的首末和中途站點。

4.停車場

停車場包括機動車如公共汽車、旅遊車、計程車、機動三輪車、接送客車、團體專用車、機車、非機動車等的停車場地。

5.綜合服務設施

站前廣場的綜合服務設施包括賓館、餐廳、商場、郵電、銀行等。

6.交通管理設施

站前廣場的交通管理設施包括護欄、崗樓、車輛調度辦公室、廣播、宣傳指示牌、信號燈以及各種交通標誌。

布置要求

站前廣場的布置應根據客流的大小及性質、站房規模、城市幹道布置、公車輛流線和停車場分布等因素來考慮。

(1)結合城市發展規劃、站房規模、地形等情況,合理確定廣場的面積和布局,使廣場內和周圍的各種設施與城市道路及站房出入口有機地結合,保證旅客安全、迅速疏散。

(2)合理地設計和組織廣場內的各種流線,妥善地安排各種車輛的行駛路線和停車場地,儘量避免各種流線相互間的交叉干擾。

(3)儘量利用廣場的立體空間,將廣場設計為多層場地。

(4)廣場周圍各種建築物必須統一規劃,在空間上既不感到壓抑擁擠,也不至於空曠無邊;在建築形式上要求突出站房主體,周圍建築物要與站房協調一致。

(5)注意站前廣場的綠化帶設計,滿足城市綠化的要求。

設計原則

各種運輸方式的客運站站前廣場主要用於旅客與車輛集散,其設計原則與要求如下:

(1)站前廣場設計應與城市規劃、站場規劃(或港口規劃)相協調,應結合當地的地形特點與場地的具體條件,因地制宜、合理布局。

(2)站前廣場各組成部分的布局在滿足使用功能條件下要緊湊合理,儘量節約用地,節省投資,節省運營管理費用,減少房屋拆遷。

(3)站前廣場設計應考慮城市主幹道、客運站站房、旅客進出口、車輛進出路線與站前廣場互相聯繫,使旅客能沿最短路線安全、迅速地出入廣場。

(4)站前廣場設計應根據客流量大小、客流主要流向、車輛進出的頻繁程度、高峰時的車流量,並結合市內交通情況,妥善安排人行通道、車行通道的位置以及各種車輛的行駛路線,並確定停車場的大小。

(5)站前廣場設計應合理組織交通,使進站與出站的客流、車流、貨流分開,避免互相干擾,保證流線順暢。

(6)站前廣場的公共運輸汽車停靠站台、計程車停放場地應與城市幹道聯繫緊密,以便於旅客換乘。

(7)站前廣場上捷運出入口處應有顯著標誌,以便於旅客尋找;同時,應靠近旅客出入站口,以方便旅客換乘捷運。

(8)多功能客運站的站前廣場周圍如設定飯店、旅社、商場、土特產商店、酒吧、網咖、舞廳、水果店、髮廊、浴室和咖啡廳等營業性、服務性建築時,應根據城市建設的要求,統一規劃,合理布局,形成以客運站站房為主體的、完整的、富有特色的建築空間,以獲得最佳綜合效益。

(9)站前廣場的周邊應有明顯標誌,與其他建築分開,並不得在廣場上擺攤設點,進行交易,以保證和維持正常的客運秩序。

(10)在進行站前廣場設計時,要反對追求形式忽視功能的傾向,要結合當地具體條件,合理布局,不宜大填、大挖、大拆遷,要經濟適用。

(11)站前廣場要求開闊平緩,其對角線兩端高差不宜過大。對於平坦地形,廣場設計坡度,一般不宜大於1%,最小坡度為0.3%;對於丘陵和山區城鎮客運站的站前廣場,其最大縱坡不大於3%;對於複雜地形,亦可將廣場分隔成幾個階梯式小廣場。

(12)站前廣場的豎向設計應儘可能使其地面標高略低於站房散水坡標高(或站房地坪標高),而略高於周圍銜接的城市幹道路面標高,以避免暴雨積水,妨礙廣場上客流進出與車輛往來。

(13)城市幹道不得橫穿站前廣場,對於人流車流稠密的大型客運站,可考慮採用立體廣場或地下廣場。

(14)站前廣場設定站前平台時,平台長度不應小於站房建築的總長;特大型站的平台寬度為30m,大型站為20m,中型站為10m,小型站為6m。

(15)當站前廣場有地下鐵道車站或地下商業服務設施時,應設定與旅客地道相連的通道。當分期建設時,宜預留接口。

(16)站前廣場的人行通道、車行通道應與城市道路相銜接。

(17)站前廣場的地面、路面宜採用剛性地面、路面,並應符合排水要求,廣場內地面不得積水。

(18)最高聚集人數4000人以上的客運站(尤其是火車站)宜設立體站前廣場。

(19)站前廣場上大型獨立廣告牌,與列車時刻表等揭示牌的構造與安裝應安全、牢固。

(20)站前廣場應設殘疾人通道,其設定應符合《城市道路和建築物無障礙設計規範》(JGJ 50-2001)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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