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票案

種票案

香港電訊盈科因私有化而爆出的“種票疑雲”,事隔快一年,警方商罪科最近就此案展開全方位調查。

事件

被指「種票」的京士柏區落選者黃標。
香港廉政公署上周四(5日)展開第二階段代號「浪花」行動,先後拘捕27人,據悉,當中包括選舉落敗候選人黃標、其選舉代理人、一名相關人士及24名登記選民,懷疑他們在2011年區議會油尖旺區京士柏選區的選舉中,涉嫌觸犯種票罪行。聯同第一階段行動,廉署先後捕拘53人,並已落案起訴7人。各人暫准保釋,調查繼續。

調查

廉署深入調查發現,該區落敗候選人黃標(53歲)、其選舉代理人及一名相關人士,涉嫌作出或企圖作出舞弊行為,即明知他人無權在選舉中投票卻促請或誘使該等人士投票。調查顯示,被捕人士涉嫌向選舉事務處提供多個分別在旺角煙廠街、通菜街及豉油街的虛假住址資料,為該24人登記為選民。其中9人曾於選舉中投票。他們涉嫌在選舉中違反《選舉(舞弊非法行為)條例》。黃標於旺角區開設茶餐廳,有傳部分被捕「選民」曾在其食肆任職。黃在5名候選人中得票僅118票,為當中最少者。該選區落敗的林建文,日前已入稟提出選舉呈請。

前區員林浩揚提選舉呈請

油尖旺區櫻桃選區的前區議員林浩揚,昨亦提出選舉呈請,指選區約一成選民即500多人,報稱住在已被收購重建且人去樓空的舊樓,更出現一屋多姓情況。林又指黃頌在選舉刊物列出的多位支持者,均未獲當事人書面同意,其選舉開支亦有問題,要求法庭裁定黃頌當選的結果無效;並指案件涉及公眾利益,要求法庭豁免他的訟費。另一位有意參選南區選區的巿民程樂蓀,不滿當局沒有解釋為何其提名人數目不足,而取消他的參選資格,又指民政事務處的職員無法找到選民登記冊供他查閱,他日前遂入稟高等法院提出選舉呈請,要求推翻成功連任區議員黃靈新自動當選結果。

種票案8人獲撤保釋

去年區議會選舉的種票案中,一個在美孚的單位竟然出現七姓13票的現象,及後警方以涉嫌提供虛假資料拘捕8人,但經過調查7個月後,全部人在近幾日可以撤銷保釋。律政司指,是因為沒有足夠證據提出檢控,當中並無任何政治考慮或壓力。
這間有七個姓氏,聲稱有13人居住的單位在美孚新邨,由廣東茂名市政協梁平持有。傳媒去年11月揭發這間屋有多人登記選民,懷疑有人種票。警方之後以涉嫌提供虛假資料拘捕8人,但調查了7個月,全部人都在近幾日可以撤銷保釋。
檢控與否不涉政治壓力
向選舉事務處舉報的梁小姐昨日指,上星期三曾到西九龍總區總部錄取口供警方向她表示,未能追查誰人提交選民登記表格。梁小姐稱有關8份登記表是同一時間傳真至相關部門,但警員卻沒有回應8人的筆跡是否一樣,更看不到登記表格的傳真號碼。
律政司回應指,沒有相關證據證實表格是誰人簽署,而被捕的8人都沒有投票,未能證實他們的身份,跟其他案件不同。律政司於6月已經確認證據不足以提出刑事檢控,當中並無牽涉任何政治考慮或政治壓力。
證據不足的原因在於選民登記表格,登記人要簽名作實,聲明提供的資料都是正確。但遞交表可以傳真或郵寄,更可以透過政黨的街站提交。就算有人填寫虛假資料,都未必能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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