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方法論基礎

《科學方法論基礎》是馬克思提出的一種理論。

論內容

科學方法論基礎 科學方法論基礎

科學理論的發展

(一)累積模式

(二)問題模式

(三)範式模式

科學理論是由一系列概念、判斷、推理等組成的邏輯系統。

(一)累積模式

1、累積觀點的形成

亞里士多德關於科學發展程式的思想可用下式表示:

觀察事實 歸納 原理 演繹 現象

一、 論創新思維

2、基本觀點

科學研究首先要從觀察開始,在觀察實驗中廣泛蒐集經驗資料,然後運用歸納方法概括提升出一般原理;通過一點一滴地積累,科學連續而平穩地發展。這一過程可用下式表示:

觀察經驗 歸納 理論

(二)問題模式

1、問題模式的提出

波普爾說:“應當把科學構想為從問題到問題的不斷進步——從問題到愈來愈深刻的問題。”

2、基本觀點:

波普爾提出的關於科學理論發展模式的思想可用下述公式表示:

科學問題 假說 證偽 新問題

科學發展的歷史也並不是知識積累的歷史,而是不斷批判、不斷革命的歷史。科學的發展表現為從提出問題到解決問題,從建立理論到批判理論,然後又提出新的問題和建立新的更令人滿意的理論這樣一種往復的無窮的探索過程。

(三)範式模式

1、範式模式的提出

科學的發展經歷著常規科學到科學革命,再到新的常規科學的基本過程,具體可用下式表示:

前科學 常規科學 反常

危 機革命新的常規科學

範式模式認為科學發展既有連續的漸進,又有間斷的跳躍,是從常規科學到科學革命.通過科學革命又進入新的常規科學的互動更替的歷史過程,刻劃了科學發展的辯證性質,具有其合理性。

五、科學研究的方法

(一)歸納法與演繹法

(二)分析法與綜合法

可持續發展

科學方法論基礎 科學方法論基礎

可持續發展觀是對馬克思主義生態自然觀的實踐和創新馬克思恩格斯的生態自然觀給我們昭示了一幅人與自然關係的辯證圖景,他們指出,從一定意義上而言,人類社會的發展史就是不斷處理、調控人與自然關係的歷史,人類生產活動只有在遵循自然規律基礎上才是有意義的。正是以此為思想基礎,以人為核心,以人與自然生態的統一為基礎的可持續發展觀應運而生,它強調社會的發展是複雜系統的整體推進、不斷最佳化的過程,所追求的是自然、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和良性互動。其最終價值取向是人與自然的和解、社會全面進步、人的全面發展。這一發展模式的提出,標誌著人類對人與自然關係的認識發生了質的飛躍。它跟已往那種以犧牲生態環境為代價,以對人與自然辯證關係的扭曲為前提的發展模式有著根本區別,是對人與自然關係的科學思考和積極發展,它克服了把人與自然對立起來,認為人是自然的主人和擁有者,人的使命就是征服和占有自然的價值取向,是一種人與自然和衷共濟的全新發展觀。選擇這種發展觀不僅是對解決現實問題的積極回應,更是對馬克思主義生態自然觀的自覺運用和發展。

一、馬克思恩格斯“生態自然觀” 1.馬克思、恩格斯在分析自然的時候,強調自然是有規律可循的,並且這種規律是不依人的意識和意志而改變的,但只有人才有意識,人們可以認識和掌握自然規律,並利用好它為人類服務,但是一度超過了界限,我們人類就會要遭受自然的報復。馬克思指出:“自然規律是根本不能取消的。在不同的歷史條件下能夠發生變化的,只是這些規律藉以實現的形式。”恩格斯指出:“事實上,我們一天天地學會更加正確地理解自然規律,學會認識我們對自然界的慣常行程的干涉所引起的比較近或比較遠的影響。”恩格斯承認“人對自然的統治”,但是“我們統治自然界,決不像征服者統治異族人那樣,決不是像站在自然界之外的人似的,——相反地,我們連同我們的肉、血和頭腦都是屬於自然界和存在於自然之中的;我們對自然界的全部統治力量,就在於我們比其他一切生物強,能夠認識和正確運用自然規律。”[1]我們應該充分的認識這些自然規律,從而能夠更好的為我們人類服務。 2.在馬克思主義哲學中,實踐是指人能動的改造客觀世界的物質活動,是人所特有的對象性活動,是人類的生存方式。在人與自然的關係上,馬克思認為“主體是人,客體是自然”。人作為主體,首先有其存在的自然前提。“人本身是自然的產物,是在他們環境中並且和這個環境一起發展起來的”,因此,人也是自然的一部分,人的存在和活動依賴於物質自然界。其次,人在本質上是社會關係的總和。人不單單是一個“自然的人”,還是一個“社會的人”,是一個“支配一切自然力的那種活動出現在生產過程中”的人。馬克思認為,人與自然的關係實際是一種實踐關係,人和自然界是通過人的實踐活動而彼此聯繫著的。實踐作為一種人對自然的改造活動,是對象化與非對象化的統一過程。對象化即主體的客化,自然的人化。它通過把人的本質力量和能力從主體的運動形式轉變為客觀對象的方法,在勞動過程中創造某種對象。 恩格斯說過,人類與自然界的關係優於動物與自然界的關係的標誌就是人類的生產勞動,人同動物的根本區別就在於人能通過生產勞動自覺地利用和支配自然。但是,恩格斯又特別警告人們,作為自然存在物的人必須和自然界和諧相處。人類不要站在自然之外去統治自然。如果這樣做,自然界必然無情地報復人類。他說:“不要過分陶醉於我們對自然界的勝利。對於每一次這樣的勝利,自然界都報復了我們”

(四)二、可持續性發展模式

可持續性發展可持續性發展可持續性發展可持續性發展””””概念概念概念概念的提出的提出的提出的提出 “可持續性發展”概念是在1980年《世界自然保護大綱》和1981年《建設一個可持續發展的社會》明確提出的。1987年聯合國環境與發展世界委員會的報告《我們共同的未來》對“可持續性發展”提出了明確的界定。90年代以來,又有一些補充和提出實現可持續發展應遵循的原則等等。從廣義上說,“可持續性發展”可以定義為旨在促進人與人之間的和諧和人類與自然之間的和諧戰略。可持續性發展是這樣一種發展模式,它既要滿足當代人的需求,又要不損害後代人滿足自身需求的能力。可持續性發展的本質是在發展經濟的同時,追求人類與自然的和諧、共存和共榮.

科學進步模式

看成是從問題到問題而進步的,隨著這種進步,問題的深度也隨之加深。科學從問題開始,並通過問題的轉移而進步的模式給人以啟迪,從而發現新的理論。可以說,問題就是科學的血液,就是科學的生命。即使我們已經證明某問題為不可能,對科學的發展照樣有益,如永動機的否定導致了能量守恆定律的發現,就是明證。有時我們對舊問題有了更好的理解時,新的問題往往隨之而生。問題的邏輯告訴我們,只有提出問題才能分析問題與解決問題。有些人茫然無知或者對現象熟視無睹,是不可能提出問題來的,分析與解決問題也就無從談起。從這個意義上說,提出問題比解決問題更重要。正如愛因斯坦說過的那樣:“解決一個問題也許僅僅是一個數學上或實驗上的技能而已,而提出新的問題,新的可能,從新的角度去看舊的問題,卻需要創新性的想像力,而且標誌著科學的真正進步。”這種見解是何等的深刻!提問題的本身就意味著創新性思維的開端。問題提的不好,說明認識還不夠完善;問題提得好,則意味著已確定了一個正確思維的方向,剩下的問題就是結合有關知識如何分析與解決問題了。但要真正解決問題,還需要有關背景知識,將分析與解決問題的整個過程各個序列進行正確的銜接和結合,並且要決定在什麼地方、什麼時候使用怎樣的推理和論證

二、為使對問題的研究更合乎邏輯,還要談及問題的分類及其解釋。問題的類型不同,其解釋程式也就有所不同。問題是科學知識的助產婆。不管是哪類問題的提出與解決,都在不同程度上豐富了科學知識寶庫。科學知識總是沿著“提出問題———分析與解決問題———提出新問題———分析與解決新問題———”的循環軌跡豐富與增長的。科學應被看成是從問題到問題而進步的。隨著這種進步,問題的深度也在不斷增加。縱觀人類歷史,後一代人比前一代人提出的問題要多,分析與解決問題的能力、方式與手段等要長進得多。因為,解決問題的過程必然包括先前知識的運用、實驗的設計與調整,以及各種試探性的假設的採用、評價、篩選、修正等環節。在此期間,邏輯推理可以用來發揮思維的功能,確定需要什麼信息和如何得到這種信息或者接受信息的反饋,而思維的功能必將把這些推理或信息的邏輯處理聯結成有計畫的步驟去實現科學發現的目標。

三、科學發現是一個曲折複雜的認識過程,不能指望輕而易舉便可達到目標,必須有良好的信息反饋機制並充分地利用這一反饋,才能不斷修正和調節自己的認識去實現科學發現的目標。從這個意義上講,信息反饋是創造性思維的前提。信息反饋就是把輸出的信息再反送回來,以便與原來的目標值加以比照,及時發現偏差及時糾正,通過調節被控制量或操作量,使過程狀態達到實現目標的最佳趨勢。這就是創造性思維過程的一般機制。科學家通過實驗、觀察所得到的材料和結論以及自己和他人在此問題上的看法可以看作是反饋回來的信息,充分利用這些信息是科學研究走向成功的必要條件。首先,反饋回來的信息能否定原先的假說或思路,從而重新調整思維,使科學發現的創造性思維少走彎路。再次,反饋回來的信息啟迪了解決問題的關鍵,以使整個思維過程能抓住這一關鍵,進而達到問題的解決。最後,反饋回來的信息可以為我們提出需要解決的新問題,從而為我們的思維開闢新的路徑。綜上所述,創新性思維必須在充分利用反饋信息的前提下,靈活地運用各種邏輯思維方法,才能有所發現,取得豐碩的成果。科學發現一般從問題開始,對提出的問題展開想像的翅榜並藉助於有關背景知識,進行邏輯的加工思考,啟動創新性的思維方法,分析解決提出的問題,逐漸豐富知識寶庫。科學發現是無止境的,舊的問題解決了,新的問題又會產生,有待於新的科學理論思維去解釋與說明。創新思維的邏輯就是如此。

科學發展創新

按照“創新”的定義,“創新不是科學或技術,而是價值……。創新不只是發生於組織之間的某種事,而是組織以外的一種變革。創新應以它對環境的影響來衡量。因此,一個工商企業中的創新始終必須以市場為中心,如果創新以產品為中心,很可能產生一些‘技術上的奇蹟’,而報酬卻另人失望。”(這相當於將技術發明專利束之高閣,實現不了市場價值,這也就說不上是創新。所以,創新不是以科學中的發現或技術上的發明作為其標準,而是以實現市場價值為其判別標準。

這中間特別要注意的是在發現或發明的成果與這些成果轉化為新產品、新服務之間存在著一個巨大的差別,而恰恰是後者才能稱作真正意義上的創新。它要求付出的勞動以及所花的代價比前者(即發現、發明)要大得多,困難得多。《科學時報》2002年8月14日有一篇題為《從企業為主體促進專利技術產業化》文章中說:“據統計預測,浙江省專利技術和產品的實效率以40%,其中寧波、溫州、台州、紹興等市高達50%以上這是該省把專利工作作為事關全省發展全局特別是技術創新大局的基礎性、綜合性工作來抓的結果。”(如果把專利的發明與使專利技術產業化的創新兩者混淆起來,在實踐中就有很大的危害性,人們誤以外有了發明就有了創新,其實相比之下後者要難得多。如果認識不到在一點,那么技術發明的轉化率低下是必然的。

三、 論創新領域

創新的內涵十分豐富,之中包括觀念創新,規制創新,以及技術創新等等。觀念創新可以解釋為“以新的觀念代替舊的觀念,改善觀念結構,用改善之後的觀念結構,用以指導個人行為和正在進行的機構活動”,“其結果可以反映人及群體的進化在意識形態上的積澱,形成思維定勢,穩定地指導人的行為。”然而,在大多數情況下,我們很難描述觀念創新,只有通過對規制上的改變,技術上的突破的觀察,才能窺探觀念創新的“良苦用心”。觀念創新對生產力的促動並不見得非要建立在規制改變或者技術突破的基礎上。然而,規制創新或者技術創新必然是在觀念創新的前提下實現的。總而言之,觀念創新和規制創新、技術創新之間同樣表現為源與流的關係。

斯蒂格利茨教授在《創新的制度設計》一文中,對於專利制度、獎勵機制和政府支持這三種創新機制曾作過這樣一個比較:“專利制度在研究項目選擇上是分散性的,由研究人員自我選擇,彼此缺乏協調;其籌資方式將帶來高度的扭曲和不公平;訴訟風險較高;對創新的激勵很強,但存在扭曲;推廣的激勵比較有限;交易成本較高。獎勵機制在項目選擇上也是分散性的,缺乏協調;比起專利來,其籌資較少扭曲性,也更為公平;訴訟風險較低;創新激勵強,且扭曲程度較輕;推廣激勵很強。政府支持方式在選擇項目時,是由官僚系統決定的,但可以得到更好的協調;其籌資最為有效,訴訟風險也最低;如果政府以社會福利為目標,其推廣激勵也很強;但是當研究目標缺乏清晰的定義時,這一方式就難以運作。”

斯氏認為應建立獎勵制度以及由政府支持創新活動,許小年教授則如是反駁:“如果是事後獎勵,市場其實是最有效的機制。資本市場使蓋茨成為世界首富,對於刺激創新而言,這樣的獎勵強過所有的高科技證書和委員會頒發的獎金。如果是事前獎勵,則必須回答‘獎勵誰’的問題。在技術的商業套用未經市場檢驗之前,任何委員會或個人都無法確知創新將會出現在什麼地方。汽車的大規模生產是一項重要創新,哪個委員會準確地找到了亨利福特並給予獎勵?市場經濟中,創新的主體從來就是企業和個人,他們所需要的外部支持,不是什麼委員會的認可或政府的資助,而是智慧財產權保護。”

五、 論創新需求“創新”不應該“唯新是舉”。有些人以為只要我們這裡沒有的東西就是“新”,就是好東西,似乎沒有什麼是非標準,即使有也是一些歪道理。比如殘暴的鬥牛表演本來就沒有什麼娛樂價值,能夠給人眼球刺激的是驚駭恐嚇。因為這個項目西方有,我們沒有,就是新的。即使西方現在也有很多人反對這項殘酷無情的表演,而我們的北京市西城區領導人卻認為這是一件新寶貝,要不惜巨資興建亞洲最大的鬥牛場,把這種西方快被淘汰的垃圾文化搬到祖國莊嚴的首都北京來。這種不加鑑別的“拿來主義”,已引起國人的強烈關注和評擊。的確,我們的社會,也沒有這樣的“創新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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