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寧德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關民族、宗教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指導全市範圍內民族、宗教政策和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實施和檢查監督全市民族、宗教政策法規的貫徹執行。二、研究民族、宗教理論和政策,加強對我市範圍內民族、宗教問題的調查研究工作,注意掌握國際、國內民族、宗教問題的發展趨勢,提出民族、宗教問題工作意見和建議;協助制定有關民族、宗教工作的具體政策。
三、聯繫少數民族幹部和宗教界人士,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選拔工作以及民族、宗教界代表性人士的政治安排;負責組織培訓民族、宗教工作幹部、少數民族幹部和宗教界人士;負責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宗教團體的人事管理工作。
四、對政府系統民族、宗教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加強同民族鄉、村的聯繫,協助鄉鎮及時處理民族、宗教方面的重大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