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弱勢群體權利保護的法理

社會弱勢群體權利保護的法理

一、社會弱勢群體的社會學視角 二、社會弱勢群體的法學視角 二、社會弱勢群體的人權保障

圖書信息

作 者: 吳寧

叢 書 名:吉林大學理論法學研究中心學術文庫出 版 社: 科學出版社ISBN:9787030220844出版時間:2008-06-01版 次:1頁 數:185裝 幀:平裝開 本:大32開所屬分類:圖書 > 法律 > 理論法學

內容簡介

改革開放以來,市場經濟的發展所引發的社會分層的結構性調整使社會弱勢群體問題日益凸顯。只有將社會弱勢群體問題納入法學視野,並將其歸結為生存權、發展權的問題,才能使社會弱勢群體獲得持之以恆、行之有效的保護。《社會弱勢群體權利保護的法理》試圖通過對社會弱勢群體權利保護這一理論命題意義的厘定,對社會弱勢群體權利保護的正當性予以證明,為實踐中對社會弱勢群體的權利保護提供法理學解釋,進而探索社會弱勢群體權利保護的制度機制。
《社會弱勢群體權利保護的法理》適用於理論法學、社會學等學科的研究者參考,同時也適合法學研究生及本科高年級學生閱讀。

作者簡介

吳寧,女,1977年6月生,遼寧海城人,1999年畢業於遼寧大學法學院經濟法專業,獲得法學學士學位。同年考入吉林大學法學院法學理論專業,先後於2002年、2005年獲得法學碩士學位和法學博士學位。博士畢業後自2005年7月起擔任同濟大學法政學院法律系講師。2007年8月至2008年8月赴美國德克薩斯大學奧斯汀分校進行為期一年的訪問。主要研究方向為法理學、西方法哲學,目前在各類雜誌書籍中發表文章10餘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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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總序
導論
一、歷史的使命:對當代中國弱勢群體權利狀況的關注
二、當代中國社會弱勢群體問題研究現狀述評
第一章 社會學到法學的視角轉換
一、社會弱勢群體的社會學視角
二、社會弱勢群體的法學視角
三、法學視角的方法論
第二章 社會弱勢群體權利保護的含義
一、作為一種方式的權利保護
二、社會弱勢群體的人權保障
第三章 社會弱勢群體權利保護的正當性
一、社會弱勢群體權利保護正當性的理論前提
二、和諧精神的表征
三、人文主義的確證
四、善的社會制度的尋求
第四章 社會弱勢群體的權利保護機制
一、社會弱勢群體利益表達的正當程式
二、社會弱勢群體人權保障的現實實現
三、社會弱勢群體保護限度的一般原理
四、社會弱勢群體權利救濟的制度探索
五、社會弱勢群體權利的國際法保護
結語
參考文獻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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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時代的偉大實踐需要與之相適應的理論,而真正適合時代需求的理論又的的確確將會引導時代的社會實踐。可以說,自1978年黨的第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擁有較為悠久歷史的吉林大學法學理論學科,始終是在跟隨著中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偉大實踐而不斷發展成熟的;可以說,在改革開放的三十年間,吉林大學的法學理論學科積極地發起、推動和參與了一系列對於我國整個法學的基礎理論發展和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實踐都具有非常重大指導意義和實踐價值的法學的觀念變革、方法更新和理論進步的重大活動;可以說,吉林大學法學理論學科的發展本身就是我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理論需求和理論發展的一個縮影,也是理論關注實踐、參與實踐、推動實踐、指導實踐的一個例證。
在歷史進入21世紀初始的2000年,以吉林大學法學理論學科為核心所組建的吉林大學理論法學研究中心經過嚴格的評審被教育部批准為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隨後,吉林大學法學理論學科於2001年經教育部批准成為國家重點學科,被納入“211工程”重點學科建設計畫。在2004年,以法學理論學科為依託,吉林大學理論法學研究中心在整合了政治學、國際政治學、國際經濟學等學科的基礎上組成的吉林大學法律與經濟全球化研究所被批准為國家985哲學社會科學創新基地。2007年,在這樣的三大平台基礎上以吉林大學法學理論學科的教師為主體的教學團隊被教育部確定為首批國家級教學團隊。所有這一切都是我們的黨和國家以及我國法學理論界和法學教育界對於吉林大學法學理論學科在我國新時期的理論創新和對於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所做出的重大貢獻的高度認可的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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