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眾[詞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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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語解釋為展示在眾人面前;特指當眾懲治犯人 ,如斬首示眾。魯迅作品《示眾》是魯迅先生的一篇小說,被收錄在小說集《彷徨》當中。

基本解釋

◎ 示眾 shìzhòng

展示在眾人面前;特指當眾懲治犯人

斬首示眾

引證詳解

(1).顯示於眾人之前。

《左傳·昭公十三年》:“ 叔向 曰:‘諸侯有間矣,不可以不示眾。’”楊伯峻註:“上文云:‘示威於眾。’”

南朝 宋劉義慶《世說新語·捷悟》:“人餉魏武一桮酪。魏武噉少許,蓋頭上題‘合’字以示眾。眾莫能解。次至楊脩,脩便噉,曰:‘公教一人噉一口也,復何疑!’”

(2).當眾懲罰有罪者以示儆戒。

《漢書·廣川王劉去傳》:“其十五人在赦前大惡仍重,當伏顯戮以示眾。”

明 沈德符 《野獲編·禨祥·己亥山水大災》:“﹝駕至趙州臨洺鎮,二處行宮火發。﹞知府王聘等送都護軍門、御押駕前導示眾,亦可謂異變矣。”

(3).告知大眾。

《古尊宿語錄·慈明禪師語錄》:“﹝慈明禪師﹞示眾云:‘上來也步步登高,下去也通身無礙。’”

《資治通鑑·後梁均王貞明五年》:“﹝李存勗﹞即召馮道令草詞以示眾。”

宋蘇轍《書<傳燈錄>後》:“有時示眾道:‘塞卻你眼,教你覷不見。’”

清 和邦額 《夜譚隨錄·崔秀才》:“﹝劉﹞因袖出一牋,則五言古詩一章也,命其子朗誦以示眾。”

示例

巴金《創作回憶錄》七:“在一九三八年春節前後,敵人和漢奸暗殺上海愛國人士,甚至懸頭示眾。”

形成

原為軍中犯軍規或逃叛士兵被將帥判令刑罰或鞭撻軍棍之刑罰,嚴重斬首。所有懲罰都召集將士現場觀看,做到殺雞駭猴之效果,將被罰者綁在軍帳前或校場的一根旗桿上當眾懲罰。孫子兵法:集眾軍,觀懲戒。

被斬首者頭顱懸掛旗桿,可見封建社會的治國治軍殘酷。後又被引用之民法,大奸大惡之徒被遊街後再行斬首,頭顱懸掛城門以示警戒;聚民眾示以奸惡之下場,故名“示眾”。

裸身示眾

示眾這類公開羞辱的儀式性處罰曾廣泛地在世界各地的各文明中出現,這裡討論的是盛行於古代中國的一種懲罰婦女的羞辱刑罰—裸體示眾。

裸體示眾,在古代一般作為對違犯宗法制度年輕婦女的嚴厲懲罰,在“夫為妻綱”以男性為家庭單位實際掌權者的情形下,女性的自主地位被壓抑到相當低的水平,只要是觸犯了“從父,從夫,從子”的底限,許多或輕或重的罪名(諸如悖逆公婆,違背丈夫或家族意志,婚前性行為,通姦,殺人,謀逆等),都可能導致年輕婦女被處以裸體示眾的刑罰。

在情節不十分重大的情況里,裸體示眾通常作為懲戒性的主刑施行,受刑者受到的羞辱相對輕微,在結束示眾後也不會追加其它形式的處罰。而情節越嚴重的受刑者受到的凌辱不僅更為複雜和羞恥,對於”巨奸大惡,罪無可逭”的犯人,裸體示眾甚至只是眾多殘酷刑罰折磨中相對輕微(一般不造成太大生理損傷,騎木驢刑除外)的一部分環節,女犯在示眾之後還必須面對更為嚴酷的懲罰主要程式。

例如“忤逆公婆”此罪行,因主要仍在宗法制度可以解決的範疇里,受刑女人只需要褫去上身的衣服,赤裸著上半身和乳房,被架著繞行街坊一周,便會由宗家裡的代表領回處置。

而“通姦”一類的罪行,由於必須在懲罰女犯時達到更重的恫赫效果,受刑的女人要被徹底剝光全身衣物,以分開雙腿暴露陰戶和肛門的姿勢被捆綁在特製的囚車上遊街,而遊街的範圍也更大,由街坊擴及到整個附近的鄉里。稱為“坐木驢”。(有關此段落的詳細信息,請參照下文或“騎木驢”詞條。”)

裸體示眾當中的極刑,便是一般人稱呼的“騎木驢”之刑,受刑的青年女人會在牢中先遭受獄卒衙役的羞辱輪姦(儘管可能是官府不認可的,非正式的),在行刑的當日被赤裸著身體公開展示,並玩弄她們的乳房,陰戶和肛門。有些時候,官府還會用各種非正式的“婦刑”凌辱拷問她們的雙乳和生殖器。然後女犯會被拖上木驢,在眾目睽睽之下遭受木驢上面木頭刑具的抽插折磨達數個時辰,在精疲力盡後押回刑場,以殘酷的方式凌遲處死。(有關此段落的詳細信息,請參照下文或“騎木驢”詞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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