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門縣教育局

石門縣教育局

貫徹落實國家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研究擬定教育的規範性檔案和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

基本信息

工作職責

(一) 研究提出全縣教育改革與發展戰略和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擬定教育體制改革的意見以及教育發展的重點、結構、速度,指導並協調實施工作。

(三)統籌管理全縣教育經費和上級對我縣的教育撥款;參與擬定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本建設投資的政策規定;監督全縣教育經費的投入和使用情況;按有關規定管理縣外政府和組織對我縣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貸款;指導編制並負責匯總上報全縣各級各類學校教育經費年度預決算。

(四)管理全縣學前教育、基礎教育、特殊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掃除文盲、社會力量辦學、自學考試和繼續教育等工作;協調指導各部門、各鄉鎮有關教育工作;按有關規定承辦初等教育和學前教育各類學校的設定、更名、撤銷與調整的審核、報批工作;指導全縣各類教育的教育教學改革和研究;指導、協調全縣少數民族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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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管理各鄉鎮中國小校和直屬教育事業單位;領導和指導直屬學校和直屬事業單位黨的建設、宣傳、統戰和群團工作;協助考察、管理直屬科級以上(含科級)單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負責局屬股級單位、鄉鎮中心學校、中二層、初級中學(含九年制學校)、中心國小幹部的考核、管理、任免、思想教育及有關培訓工作。

(六)規劃和指導全縣教育體制和辦學體制改革,組織指導教育內容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需要的教育體制及運行機制。

(七)規劃並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德育工作、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及國防教育工作。

(八)主管全縣教師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縣教育系統有關勞動工資、人事管理方面的政策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規劃並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教師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工作;管理全縣教師獎勵、錄用聘用、職務評審、教師資格認定、出國(境)留學人員資格審核和呈報;負責教師職業道德教育及中國小教師調配、勞動工資、考核、教師退休、評殘、人事檔案管理工作;協助編制部門管理中國小編制。

(九)統籌管理普通和成人大中專學校招生、研究生招生、選招飛行學員及中國小招生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縣中國小招生計畫,並組織實施;歸口管理普通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工作,負責指導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及簽發就業報到證;負責組織參與普通大中專畢業生就業供需見面和雙向選擇活動;按有關規定管理擇業期內普通大中專畢業生檔案。

(十)負責指導管理全縣學校勤工儉學及電教儀器裝備工作。

(十一)歸口管理全縣教師獎勵基金會工作;指導與教育有關的學會、協會等社團組織工作;歸口管理全縣教育系統對外交流、援助與合作工作。

(十二)負責全縣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及發布工作。

(十三)負責教育系統信息技術教育、校校通工程和校園網路的開發、建設管理工作。

(十四)負責全縣學校和直屬事業單位的紀檢、監察和審計監督。

(十五)歸口管理全縣的教育督導工作;負責全縣語言文字的管理、改革工作和推廣國語工作。

(十六)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管理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重要檔案的審核及重要事項的督查督辦;負責文電處理、檔案、提案建議辦理、政務公開、教育新聞宣傳、中國小圖書管理等工作。
(二)法制股 負責本系統(含機關)法制、信訪工作;統籌管理本系統(含機關)安全、綜治、穩定工作。
(三)教育股(加掛社會力量辦學管理辦公室) 管理和指導全縣教育工作;組織指導教育體制和教育教學改革;負責中國小學籍管理和教材教輔用書管理;檢查全縣各類學校教育教學質量;負責指導和管理社會力量辦學工作;負責全縣師生安全教育工作。
(四)計畫財務股 負責擬定全縣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中國小建設規劃;歸口管理全縣教育經費;負責全縣教育事業各項統計及分析工作;管理和指導中國小財務工作。
(五)組織人事股(加掛教師培訓股、教育人才交流中心、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縣畢業生就業辦) 負責全縣教育系統的人事管理工作;協助局黨委管理和指導局機關和縣直學校的黨建工作;負責教師資格認定、專業技術職務評定工作;負責全縣教師繼續教育和校長培訓工作;主管全縣語言文字工作。
(六)紀檢監察室 負責監督檢查全縣教育系統執行國家政策、法規的情況;指導全縣教育系統黨組織的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 協助局黨委抓好黨風廉政建設; 負責違紀行為的信訪接待檢查和處理工作。
(七)招考辦 負責全縣高考、成考、自考和社會考試的宣傳、報名、組考工作;負責考生考籍及單科合格證書、畢業證書頒發等管理工作,為考生提供自考教材和資料。
(八)勤管辦 指導學校開展勤工儉學工作和勞動技術教育;指導和管理縣直校辦產業。
(九)體衛藝辦 負責管理全縣中國小體育衛生和藝術教育工作;指導、協調學校開展文體活動、健康教育、國防教育和學生軍訓工作;負責組織全縣中小學生的體檢工作和常見疾病防治工作;負責全縣學校飲食衛生安全督導與管理工作。
(十)審計室 負責教育審計工作;組織實施對全縣教育系統財務、經營活動的監督、檢查與諮詢服務;負責教育系統幹部的離任審計工作。
(十一)督導室 在縣人民政府授權下執行國家監督任務,對下級政府和學校辦學情況進行監督,並對其管理水平和教育質量進行評估;對教育工作中重大問題進行研究,為政府決策提供依據。
(十二)教研室 負責制定和實施全縣教育科研規劃,確定教研課題;總結推廣教改經驗,指導學校開展教研活動;管理和指導學校教學業務工作,組織對學科教學 的檢查和質量檢測。
(十三)儀電站 規劃和指導全縣中國小實驗教學等工作;負責音像教材發行和教學儀器的配置與管理;教師教育技術培訓和指導。
(十四)石門縣教育信息中心 負責指導、規範全縣各類學校校園網建設和中國小信息技術課程條件建設;負責縣本級教育信息網各項工作;組織全縣各學校校園網的開發、套用、經驗交流以及評估。
(十五)工會 負責全縣教育工會工作;協助做好縣直教育單位的婦女等工作;指導和督查學校民主管理、校務公開工作。

領導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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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長、黨委書記 鮑傳新 職責與分工:主持全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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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局長、副書記 覃國安 協管全面工作,主持日常工作,分管辦公室。負責機關財務、新聞外宣、最佳化經濟發展環境、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機關工作人員的學習與管理、史志工作與綜合檔案的管理、“文明單位”創建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聯繫石門一中、子良、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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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局長、副書記 馬傳龍 主管黨務工作,分管組織人事、教育人才交流工作。聯繫教師進修學校、二都鄉、夾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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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局長、黨委委員 陳集章 分管計畫發展、義務教育新機制管理、關工委、學生資助中心、基金會、老科協工作。聯繫楚江、新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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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局長、黨委委員 江世輝 分管教育(基教、職教、成教、幼教、社會力量辦學)、教研、團工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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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局長、黨委委員 陳國平 分管教育會計核算中心。負責系統財務、教育消赤減債、儀電、教育信息中心工作。聯繫石門五中、蒙泉、新關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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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局長、黨委委員 趙夏泉 分管法制股(安全、綜治、信訪、穩定、法制)、體衛藝辦、教育督導室工作。聯繫石門三中、澧斕完中、易家渡鎮、三聖鄉 、維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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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主席、黨委委員 龔建華 主管教育工會工作。分管勤管、第三產業、計生、婦女工作和校務公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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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委書記、黨委委員 羅立賢 主管紀檢監察工作。分管教育審計、招考工作。負責招商引資工作。

辦事指南

普通中小學生轉學辦事程式

辦理程式:符合轉學條件的申請人攜帶有關證明材料(如學生戶籍證、房產證、家長工作調動證明等)先到接收學校開具轉學許可證,再持轉學許可證回原就讀學校簽署意見;然後,到原就讀學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審核、蓋章;最後,轉出學校方可開具轉學證。

辦理時間:僅限於每學期開學前(後)一月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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