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理

督理是民國北洋政府時期省下的軍事長官。辛亥革命時,各省行政軍事長官多稱都督。直系吳佩孚再起,發表任命均用督理之名,北京用督辦名,各行其是,直至北洋軍閥失敗。

詞語
【詞目】督理
【拼音】dū lǐ ㄉㄨ ㄌㄧˇ
【釋義】監督治理;督率管理。《新五代史·唐臣傳·孔謙》:“莊宗初即位,推恩天下,除百姓田租,放諸場務課利欠負者,謙悉違迢督理。” 明 趙振元《為袁氏祭袁石寓(袁可立子)憲副》:“關東之軍丁朝衣敗葉,暮餐寒沙,則督理糧儲,永消碩鼠之奸。”清 劉大櫆 《少宰尹公行狀》:“未逾旬,而天子使督理江蘇 學政。” 劉師培 《人類均力說》:“將謂量其財力授以相當之工作,則必有督理之人,此與有政府何異?”
職官
民國北洋政府時期省下的軍事長官。辛亥革命時,各省行政軍事長官多稱都督。不久,另設民政長,都督專管軍事。二次革命後,袁世凱都督為某某將軍督理某省軍務。民國五年(1916)袁世凱死後,改稱督軍。十一年(1922),黎元洪倡“廢督裁兵”未成,遂改督軍為督理某省軍務善後事宜,簡稱督理。各省又有改稱督辦軍務善後事宜者,簡稱督辦。十三年(1924)第二次直奉戰爭後,段祺瑞任用各省軍事長官,均用督辦軍務善後事宜之名,一般稱為軍務督辦或督辦。後直系吳佩孚再起,發表任命均用督理之名,北京用督辦名,各行其是,直至北洋軍閥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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