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書

真書

漢字主要書體之一。亦稱'今隸'、'楷書'、'正書'。產生於漢末,系漢隸省改波磔、增加鉤趯而成,至魏鍾繇、晉王羲之改變體勢、創製法則,隸、楷遂完全分流,別為兩體。鍾繇《賀克捷表》、《墓田丙舍》,王羲之《樂毅論》、《黃庭經》、《東方朔畫贊》等是真書中的極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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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字主要書體之一。原稱'今隸'、'楷書'、'正書'。產生於漢末,系漢隸省改波磔、增加鉤趯而成,至魏鍾繇、晉王羲之改變體勢、創製法則,隸、楷遂完全分流,別為兩體。鍾繇《賀克捷表》、《墓田丙舍》,王羲之《樂毅論》、《黃庭經》、《東方朔畫贊》等是真書中的極品。

釋義

詞目:真書

拼音:zhēn shū

基本解釋

[regular script] 楷書

詳細解釋

書。原是隸書的別稱。也稱正書。 唐 張彥遠 《法書要錄·晉衛夫人筆陣圖》:“凡學書字,先學執筆,若真書,去筆頭二寸一分;若行草書,去筆頭三寸一分。” 陸游 《老學庵筆記》卷十:“ 周越 《書苑》云:‘ 郭忠恕 以為小篆散而八分生,八分破而隸書出,隸書悖而行書作,行書狂而草書聖,以此知隸書乃今真書。 趙明誠 謂誤以八分為隸,自 歐陽公 始。’” 清 阮葵生 《客話》卷十六:“ 庾肩吾 云:‘隸書,今之正書。’ 張懷瓘 亦云:‘隸書, 程邈 所作,字皆真正,亦曰真書。’”

分類

楷書

有兩義:(1)指具有法度、可作 楷模的法書。(2)指'真書',但亦有人主張'楷書'與'真書'應予區分,近人 唐蘭《中國文字學》二九章認為'楷書'是隸書、八分之變,而'真書'是參入行書的' 八分書'即'章程書'之變,至唐初方合為一體,迄今猶然。

正書(正楷)

即'真書'。《宣和書譜·正書敘論》:"在漢建初有 王次仲者,始以隸字作楷法。所謂楷法者,今之'正書'是也。人既便之,世遂行焉。於是 西漢之末,隸字石刻間雜為 正體。降及三國鍾繇者,乃有《賀克捷表》,備盡法度,為正書之祖;晉王羲之作《 樂毅論》、《黃庭經》,一出於世,遂為今昔不貲之寶。

銘石書

魏·鍾繇 三體之一。原義為石刻碑銘之書體,一般皆用正體恭書之,以示莊重。後人解釋有三種:(1)認為鍾為'正書'之祖,故'銘石書'應是鍾公'正書'。(2)認為'銘石書'應為'八分'。(3)認為鍾繇所處之世,銘石之書應為規整的 漢隸。近人著作中多此種觀點。之所以看法不同,源出於對'楷書'、'八分'、'隸書'的理解和用法不一致。

大楷

真書大字。極大者稱'榜書'、'擘窠書',普通數寸以下大字稱'大楷'。'大楷'常用來作為 書法的基本練習。

中楷(寸楷)

指徑寸見方之楷書,亦曰'寸楷'。唐碑中多有,明·豐坊《書訣》分楷書為五等,'三曰中楷:率更神品上, 永興妙品上, 河南妙品中,嗣通妙品下'。

小楷

指楷書小字,普通小楷數分見方,如王羲之《 黃庭經》、《 樂毅論》、 王獻之《十三行洛神賦》等等。清·宋曹《書法約言》曰:'作小楷易於侷促,務令開闊,有大 字型段。

蠅頭書

普通指'小楷'中小如蠅頭者。明·趙宦光《寒山帚談》卷上《權輿一》稱'蠅頭書,如《麻姑壇》、文氏《文賦》之類。'似較大的楷書亦可呼為'蠅頭書'。清·葉昌熾《語石》卷八《大小字》:'小字以 臥龍寺經幢(女弟子陳氏造)為冠,蠅頭清朗,布置停勻。'清·姚孟起《字學憶參》:"蠅頭楷用大筆提空寫,勢乃開展。"

細字

特小的字,言如細黍,故名。宋·龍袞《江南野史》曰:"套用以書法名,善寫細字,微如毛髮。嘗於一錢上寫《心經》,又於一粒麻上寫'國泰民安'。"

字型

歐體

指唐·歐陽詢的書體,詳見筆法篇楷書部分。

顏體

指唐· 顏真卿的書體,詳見筆法篇 楷書部分。

柳體

指唐· 柳公權的書體,詳見筆法篇楷書部分。

趙體

指元· 趙孟頫的書體,詳見筆法篇行書部分

瘦金書

宋徽宗 趙佶變 薛稷之體,運筆至瘦而不失其肉,號為" 瘦金書"。 河南新鄉《大觀聖作碑》即 趙佶所書。

魏體

指北朝元魏時的書體,見於當時的石刻、 摩崖、造像等。時楷書初興,脫出隸法,故體貌百變,而以 方正凝重為主,世稱' 北碑體',或以元 魏三朝中北魏水平最高,又名之曰"魏體"。從書法史上看,"魏體"是楷書的發展時期,上承王、鍾,下啟隋、唐,至唐楷書完全成熟?quot;魏體"與南方書法比較,發展較慢,經 阮元、包世臣、 康有為的鼓吹,學習"魏體"之風大熾,形成"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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