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性同學交往距離

異性同學交往距離

據中國廣播網報導,日前,成都鹽道街中學針對初高中階段的學生禮儀教育規定,初高中的學生異性交往設定文明交往的距離。異性同學的交往距離一般為0.8米~1米,低於50厘米算親密交往。對異性之間在公共場所交往距離低於50厘米的,老師會對學生提出批評,情節嚴重的還要處分。

新聞報導

異性同學交往距離異性同學交往距離

為加強禮儀教育,成都鹽道街中學設定了男女學生“文明交往距離”:一般雙方應相隔0.8米~1米,低於50厘米算“親密交往”。對異性之間在公共場所交往距離低於50厘米的,老師會對當事學生提出批評,情節嚴重的還要給予處分。(1月24日《成都商報》)

早戀問題

學校為何會弄出這么個雷人規定來?估計,是擔心男女學生近距離接觸容易產生早戀。但是,相隔50厘米是怎么得出來的?難道,51厘米就正常?難道,同學交往,為避免嫌疑,還要帶一把尺子?
針對中學生早戀問題,不少專家早已明確指出,“堵”不如“疏”。
隨著性生理的發育成熟,青少年自然會對異性產生好感,並渴望與異性接近。實際上,男女學生進行正常的溝通,不僅有利於未成年人情感的流露、人格的完善,而且對他們成人之後,如何正確對待男女交際也有好處。應該看到,中學生處於青春期,逆反心理較強。如果簡單、粗暴地禁止異性間的近距離交往,非但無法有效遏制早戀現象,反有可能助長學生對異性的好奇心理,甚至有礙他們心智的健康發育。
當年,魯迅先生對地方官僚禁止男女學生同泳嘲弄道:“同學同泳,皮肉偶而相碰,有礙男女大防。不過禁止以後,男女還是一同生活在天地中間,一同呼吸著天地中間的空氣。空氣從這個男人的鼻孔呼出來,被那個女人的鼻孔吸進去,又從那個女人的鼻孔呼出來,被另一個男人的鼻孔吸進去,淆亂乾坤,實在比皮肉相碰還要壞。要徹底劃清界限,不如再下一道命令,規定男女老幼,諸色人等,一律戴上防毒面具。”

輿論批評

設定“異性同學交往距離”,堪稱“禁止男女學生同泳”的現代版,無疑是“男女授受不親”的封建意識與某種道德潔癖雜交,所催生出的一種頗有操作難度的偽文明。國家教育部日前出台《中國小文明禮儀教育指導綱要》,對國小至高中階段文明禮儀教育內容做出了明確規定。中國小校理當恪守“綱要”精神,廢止與之相悖的種種私立章法。

形象比喻

刺蝟和豪豬都是渾身長刺的動物,它們同類之間互相靠近達到一定的距離時,就會本能地“閃人”———因為再靠近恐怕就要出現流血事故了。但人不一樣,要求人與人之間保持50厘米以上的距離則不靠譜———沒有人隨身帶尺子,也沒人能像蝙蝠一樣發射超音波,所以根本沒辦法保持得那么精確。
對異性交往距離的設定實質上是一種“技術依賴症”,患上這類“病症”的人恨不得把所有東西都用尺子或其他度量工具量出來,規定了一個最佳的尺寸或距離,然後他們就萬事大吉,剩下的就是拿著尺子到處找違規者了。
但對技術過分依賴的人往往過於注重表面的東西,以為表面的東西達到他們的要求後,內在的東西也必然會向著他們希望的方向發展,他們常常注意到了異性同學之間的距離小於50厘米,卻沒有注意到異性同學彼此之間曖昧的眼神和偷偷傳遞的小紙條———如果他們被表面的現象所迷惑,又如何發現根本性的問題呢?顯然,過度依賴技術性的東西對於改變事物的本質是無濟於事的。
禮儀修養需要通過形體、語言等外在的方式表現出來,但是,精確到厘米的異性交往距離絕不是禮儀,而是機械性的限制,是對禮儀的曲解。如果禮儀僅僅意味著限制,違反了還要受到懲罰,那就是禮儀變了味,純屬走火入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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