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設備和設計

生產設備和設計

《生產設備和設計》內容包括生產設備和設計-施工契約的通用條件,附有爭端裁決協定書一般條件、專用條件、編寫指南附各擔保函格式以及投標函、契約協定書和爭端裁決協定書格式。

基本信息

內容提要

生產設備和設計生產設備和設計
本書內容包括生產設備和設計-施工契約的通用條件,附有爭端裁決協定書一般條件、專用條件、編寫指南附各擔保函格式以及投標函、契約協定書和爭端裁決協定書格式。

本書推薦用於由電氣和機械生產設備供貨和建築或工程的設計與施工。這種契約的通常情況是,由承包商按照僱主要求,設計和提供生產設備和其他工程;可以包括土木、機械、電氣和構築物的任何組合。

圖書目錄

1 一般規定

2 僱主

3 工程師

4 承包商

5 設計

6 員工

7 生產設備、材料和工藝

8 開工、延誤和暫停

9 竣工試驗

10 僱主的接收

11 缺陷責任

12 竣工後試驗

13 變更和調整

……

附錄 爭端裁決協定書一般條件

條款索引

前言

國際諮詢工程師聯合會(FIDIC即菲迪克)於1999年出版了四本新的契約標準格式. 第一版:《施工契約條件》,推薦用於由僱主或其代表工程師設計的建築或工程項目。這種契約的通常情況是,由承包商按照僱主提供的設計進行施工。但該工程可以包括由承包商設計的土木、機械、電氣和(或)構築物的某些部分。《生產設備和設計-施工契約條件》,推薦用於電氣和(或)機械生產設備供貨,以及建築或工程的設計和施工。這種契約的通常情況是,由承包商按照僱主要求,設計和提供生產設備和(或)其他工程,可以包括土木、機械、電氣和(或)構築物的任何組合。《設計呆購施工(EPC)/交鑰匙工程契約條件》,可適用於以交鑰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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