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茗山

甘茗山(1889—1959),後回太湖任“戡亂會”會長,擴建地方武裝,稽查“圍剿”共產黨人。 在“戡亂會”任職期間,曾以縣政府特種會議名義,由參議長、縣長、會長三人決定,按全縣田畝數每畝增加雜稅一元,收做“戡亂會”活動經費。同時,還在“戡亂會”下組建20人的政工隊,到花園鄉一帶開展特工活動。民國37年2月,與縣長蔣義民一道到駐紮在潛山縣的黃伯韜(當時整編二—L五師師長,後為兵團司令)部隊,購買步槍300支、機槍12挺,在縣內擴充5個自衛隊,“圍剿·,共產黨地方武裝和游擊隊。親自指揮將農會幹部周最良、毛偉等4人押到縣城南門槍殺。
建國後,自知罪責難逃,1949年逃往浙江省寧波市一帶,以做茯苓生意為名,在當地騙取了選民身份。1954年12月逮捕歸案,1957年縣人民法院判處他死刑,上報安慶中級人民法院,1959年尚未獲準時因心臟病死於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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