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甕安事件

貴州甕安事件

2008年6月28日下午,因對貴州省甕安三中初二年級女學生李樹芬(1991年7月生,甕安縣玉華鄉雷文村泥坪組人)死因鑑定結果不滿,死者家屬聚集到甕安縣政府和縣公安局上訪。在有關負責人接待過程中,一些人煽動不明真相的民眾衝擊縣公安局、縣政府和縣委大樓,最終釀成嚴重打砸搶燒突發事件。2008年7月1日,貴州省政府新聞辦、省公安廳、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在貴陽舉行甕安6.28嚴重打砸搶燒突發性事件新聞發布會。2008年12月16日下午,甕安縣委書記王勤,縣委副書記、縣長王海平撤銷黨內職務。

基本信息

簡介

貴州甕安事件 貴州甕安事件

貴州省甕安縣城2008年6月28日下午發生一起圍攻政府部門的打砸燒事件。 據當地警方介紹,6月28日下午,一些人因對甕安縣公安局對該縣一名女學生死因鑑定結果不滿,聚集到縣政府和縣公安局。在縣政府有關負責人接待過程中,一些人煽動不明真相的民眾衝擊縣公安局、縣政府和縣委大樓。隨後,少數不法分子趁機打砸辦公室,並點火焚燒多間辦公室和一些車輛。 事件發生後,貴州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立即指示要求儘快妥善處置。貴州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廳長崔亞東迅速趕至事發現場,指導當地黨委、政府處置和平息事件。至6月29日凌晨2時,圍觀人員緩慢散去,事態沒有進一步擴大,甕安縣城秩序目前已基本恢復正常。甕安縣委、縣政府、縣公安局等160多間辦公室、42輛警車等交通工具被燒 毀,150餘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1600多萬元。

事情經過

甕安事件 甕安事件

從李樹芬22日凌晨溺水身亡起,一些“小道訊息”就在甕安縣城內傳播:最初說王某是縣委書記王勤的侄女,因為中考時李樹芬不把試卷給王某抄,王某找了兩個社會青年來報復;之後又說兇犯被公安機關放走,是因為其中某人是縣裡某個副縣長的兒子,李樹芬叔叔被打,也是這些人叫黑社會的人打的;最後出現了李樹芬屍體被打撈上來時一絲不掛等等說法。
這些傳言中,有的是事實,如李樹芬在班上平時學習成績確實比較好,王某則較差;李樹芬死亡後,其叔叔在大街曾被不明身份的人毆打,也確有其事。但王某是王勤侄女、給李樹芬要試卷抄、李樹芬被打撈上來時一絲不掛等,則完全不符合事實。這些事實與謠言混雜,激起了不少民眾對死者的同情。此時,公安局再次給死者家屬下發了《催辦通知書》。 

2008年6月28日下午,大堰橋頭的圍觀民眾買了一塊白布,現場簽名寫字製作成橫幅,讓兩個學生在前面舉著,從西門河邊上出發,到縣政府請願。 據當時去河邊看熱鬧,後來舉著橫幅參加了遊行的甕安三中初一年級學生張少華(化名)說,遊行開始時,現場學生只有十多人。 一路上,人越來越多,遊行隊伍從甕安縣城西門河邊出發,經環城路文峰大道到甕安三中門口,再前往縣政府。 七星村是甕安縣城邊上水庫移民居住比較集中的村,遊行隊伍出發時,部分移民跟在後面看熱鬧。 從當時在場的人了解到,遊行隊伍一路上邊走邊有人加入,在經過李樹芬生前所在的甕安三中時,加入學生較多,隊伍規模已在200人以上。 另外,遊行的訊息傳開後,甕安縣城此前在政府征地、城市拆遷等行為中利益受損的一些失地農民和市民等,也紛紛跟在後面一起往縣政府走。 最終遊行隊伍抵達縣政府時,已達上千人的規模。

當天是星期六,縣政府沒人上班,請願者在縣政府門前表達訴求後,又轉到距縣政府100米左右的公安局大樓。 到16時30分左右縣公安局民警與請願者發生衝突時,圍觀人群已有上萬人。  

據當時在場的民眾講,2008年6月28日,這件事在縣城裡已是無人不知,無人不曉,聽說有人喊冤,不少人都以為是死者家屬真把李樹芬屍體抬到公安局來了,聚集到公安局門前圍觀,其中絕大多數人還是想去看熱鬧。

當天下午14時50分,事件發生前,肖松、縣委書記王勤、縣政府辦主任宋輝等人正在縣電信局參加“全國處理信訪突出問題”電視電話會議。 

16時許,遊行隊伍從李樹芬死亡的大堰橋出發。收到訊息的玉華鄉政法委書記李安平、派出所所長陳甚學立即向肖松、周國祥等人報告了這一情況。

16時30分左右,周國祥分別向肖松、羅來平、申貴榮作了匯報,肖松接到報告後,立即向會場內的王勤作了匯報,並按王勤安排趕赴現場,王勤繼續參加會議。

期間,宋輝接到縣政府值班人員電話後,離開會場趕到縣政府大樓勸說學生離開,並於16時40分左右電話報告了縣長王海平。

肖松率黃亞平等人驅車趕到縣公安局後,向王勤匯報現場小青年比較多,王勤立即打電話給縣教育局局長張世德,要求其通知各校校長帶教師到現場去勸散學生。接到指示的張世德立即通知城區各校校長安排老師到現場疏散學生。但此時聚集圍觀的人越來越多,警戒線已開始受到衝擊,並有人衝進一樓開始打砸。此時,肖松將情況向王勤匯報,同時上樓召開會議,研究對策。
17時50分左右,結束了電視電話會議的王勤再次接到肖松報告後,安排工作人員通知縣四家班子領導到電信局集中商量對策。

18時20分左右,縣長王海平從都勻趕到甕安縣電信局臨時指揮部。羅來平也從都勻趕到甕安,並組織外圍民警到縣武警中隊集中,由於沒有防暴裝備,無法開展工作,後接到州公安局負責人指示,要求由州里統一指揮。申貴榮趕回甕安後,要求公安幹警全部穿警服,並讓35歲以下幹警穿上防暴服後,由州統一指揮。 

18時30分左右,電信局工作人員擔心遭受圍攻,臨時指揮部轉移到離現場更遠的縣武裝部。  

19時許,黔南州公安局負責人趕到現場,在外圍轉了一圈,未採取措施。

20時許,“等不來一個領導說話”的人群向縣政府轉移。 與此同時,黔南州委組織召開了處置甕安事件專題會議。會後,原州委一位負責人趕往甕安縣城,在外圍“轉了又轉”,等候從省里趕來的領導。 

23時左右,與縣政府大樓相鄰的縣委大樓被點燃,並因是木結構,最後全被燒毀。

據當晚一直在縣政府大樓上堅守的甕安縣副縣長鄭毅說,晚上20時10分左右,甕安縣政府才開始被打、砸、搶、燒,但當時實際沖入縣政府樓內的真正暴徒只有十多人,並且已基本沒有學生。當時集結待命的公安和武警已有200多名,如果處置得當,至少縣委大樓是完全可以不被燒毀的。 

有關部門統計,甕安事件中,直接參與打砸燒的人員超過300人,現場圍觀民眾在2萬人以上,事件持續時間7個小時以上。 

這一事件中,甕安縣縣委、縣政府、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等被燒毀辦公室160多間,被燒毀警車等交通工具42輛,不同程度受傷150餘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600多萬元。
受訪的有關專家認為,無論從事件參與人數、持續時間、衝突劇烈程度、在國內國際上造成的影響上看,甕安事件在我國發生的群體性事件中,堪稱“標本性事件”。

2008年6月29日凌晨,數千民眾繼續到縣政府、縣公安局門前圍觀,甚至用石塊等攻擊部分值勤的公安幹警、武警官兵。 當天下午事件基本平息後,甕安縣委有關負責人在與黔南州有關部門聯合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稱這一事件是“有組織、有預謀”的,事件起因是死者家屬對公安部門的鑑定結果不服,組織了一些人員拉著橫幅在街上遊行,圍觀人員跟隨聚集到縣政府上訪。在縣政府有關負責人接待過程中,一些人煽動不明真相的民眾衝擊縣公安局、縣政府和縣委大樓,隨後,少數不法分子趁機打砸搶燒。 

貴州當地媒體一位資深記者說,當地政府在尚未展開充分調查的情況下,就作出這一結論,稍顯匆忙。有關部門依照慣性思維急於尋找幕後“黑手”的做法,也很難令人信服。隨後,當地媒體即開始大規模地刊登和播放“甕安民眾憤怒譴責不法分子”等新聞,引起了更多民眾的反感和猜疑,引發了廣泛的爭論。

調查公布

貴州甕安事件 被燒毀警車
2008年7月1日19:40分,貴州省政府新聞辦、省公安廳、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在貴陽舉行甕安6.28嚴重打砸搶燒突發性事件新聞發布會。貴州省公安廳政治部主任、省公安廳新聞發言人王興正,省公安廳刑偵總隊副總隊長周全富,黔南州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羅毅,甕安縣副縣長肖松,甕安縣公安局副局長周國祥,都勻市公安局法醫王代興參加新聞發布會。
貴州省宣傳部副部長周曉雲表示6.28事件發生後,引起了社會強烈反響,廣大民眾十分關注事件真相的查處和甕安縣社會秩序恢復的情況。在貴州省委、貴州省人民政府的領導下,在公安部的指導下,黔南州和甕安縣各級黨委、政府做了大量深入細緻的工作。事件真相已基本查明,甕安縣社會秩序基本恢復。新聞發布會主要是請公安部門對引起打砸搶燒突發性事件的原因作介紹,同時就有關社會和媒體關注的問題回答記者提問。 

貴州省公安廳新聞發言人王興正稱,28日貴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甕安縣發生一起嚴重打砸搶燒突發事件,造成百餘名公安民警受傷,縣委、縣政府和縣公安局被焚燒打砸,公共財產損失嚴重。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視和統一領導下,事件已經平息,真相已基本查明。由於深入調查需要一定時間,他將公安機關調查核實的情況,向媒體公布。

一、關於李樹芬溺水死亡事件的事實
2008年6月22日凌晨0時27分,甕安縣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到報警稱,在縣西門河大堰橋處有人跳河。雍陽鎮派出所接到110指揮中心指令後,迅速派值班民警趕赴現場,並通知119人員趕赴現場。民警趕到現場立即開展救撈,因天黑施救條件有限,經持續緊張工作,於凌晨3時許將溺水女孩打撈上岸後,急救人員證實其已死亡。經向在場報警人劉某、陳某、王某詢問得知,溺水女孩名叫李樹芬,1991年7月生,系甕安縣三中初二(六)班學生。2008年6月22日7時40分許,雍陽鎮責任區刑警隊又派員進行了現場勘查、屍檢和調查工作。 

現已查明:2008年6月21日20許,李樹芬與女友王某一起邀約出去玩,同李樹芬的男朋友陳某及陳的朋友劉某等吃過晚飯後,步行到西門河邊大堰橋處閒談。李樹芬在與劉某閒談時,突然說:"跳河死了算了,如果死不成就好好活下去"。劉見狀急忙拉住李樹芬,制止其跳河行為。約十分鐘後,陳某提出要先離開,當陳走後,劉見李樹芬心情平靜下來,便開始在橋上做伏地挺身。當劉做到第三個伏地挺身的時候,聽到李樹芬大聲說"我走了",便跳下河中。劉見狀立即跳下河去救李樹芬。王某急忙打電話給陳某,並大聲呼叫救人。陳立即返回河邊,跳下河中幫忙施救,陳見劉已體力不支,便用力先將劉拉回岸上。王某、劉某隨即報警,並打電話通知了李樹芬的哥哥李樹勇(1989年12月9日生,甕安縣第二中學高三畢業生)。

二、關於死者以及在場當事人的基本情況
李樹芬,女,漢族,1991年7月生,甕安縣玉華鄉雷文村泥坪組人,甕安三中初二學生。父親李秀榮,母親羅平碧,均為甕安縣玉華鄉雷文村泥坪組村民。
陳光權,男,1987年6月出生,漢族,甕安縣草塘鎮那鄉村岩門組人,在甕安縣紙廠打工。其父母均為甕安縣草塘鎮那鄉村岩門組村民。
劉言超,男,1990年1月出生,漢族,與陳光權為同村人,甕安縣紙廠打工。其父母均為甕安縣草塘鎮那鄉村岩門組村民。
王嬌,女,1992年7月出生,漢族,甕安縣三中初二年級學生。其父母均為甕安縣天文鎮賈家坡村賈家坡組村民。

三、關於李樹芬死亡後有關部門的處理經過
甕安縣公安局根據調查結果,認為李樹芬死亡一事系自己跳河身亡,屬自殺,不構成刑事案件,並將調查處理意見及時告訴了死者家屬。死者家屬不能接受,認為有姦殺的嫌疑,要求進行DNA鑑定。2008年6月25日下午,黔南州公安局派出法醫趕到甕安對死者進行復檢,系溺水死亡。死者家屬當時表示認可,但不安葬死者,要求公安部門責令王嬌、劉言超、陳光權等人賠償50萬元。
2008年7月1日,經反覆向死者家屬耐心細緻的解釋,其所有家屬同意安葬,但要求下葬前再做一次屍體檢驗。現已決定,在當晚屍體解凍後,由省州縣公檢法部門法醫聯合進行復檢並一定會高度負責地做好檢查鑑定,並及時通報鑑定結果。

四、關於"6.28"事件的起因和經過
2008年6月26日,經甕安縣工作組多次做工作,死者家屬表示同意縣工作組的協調意見,答應在2008年6月28日簽訂協定了結此事。但2008年6月28日16時,死者親屬邀約300餘人打著橫幅在甕安縣城遊行。由於當日正是周六,街上人較多,部分民眾尾隨隊伍前行,人越來越多。16時30分許,遊行人員到縣公安局辦公樓前聚集。公安民警拉起警戒線並開展勸說工作,但站在前排的人員情緒激動,在少數人的煽動下,一些不法分子用寶特瓶、泥塊、磚頭襲擊民警,並衝破民警在公安局一樓大廳組成的人牆,打砸辦公設備、燒毀車輛,並圍攻前來處置的公安民警和消防人員,搶奪消防龍頭,剪斷消防水帶,消防人員被迫撤離。20時許,不法分子對甕安縣委和縣政府大樓進行打、砸、搶、燒,一度衝擊臨近的縣看守所,整個過程持續近7小時。

五、關於在"6.28"事件中涉及違法犯罪行為的調查情況
在"6.28"事件中,少數不法分子衝擊黨政公安機關,打、砸、搶、燒,已嚴重觸犯刑法。經公安機關的初步偵查發現,直接參與打砸搶燒的為首人員中,已發現多名當地惡勢力團伙成員,現已抓獲50餘人,案件偵破工作正在進行中。

處理情況

宣布免職

貴州甕安事件 被縱火燒毀的縣公安局大樓
2008年6月30日,事件初步平息第二天一早,貴州省委書記石宗源趕到甕安查看現場,走進老百姓家裡傾聽民眾的想法,並召開當地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民眾座談會,他三次鞠躬向百姓道歉,並一針見血地指出,這起事件有深層次的因素,一些長期積累的社會矛盾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和妥善的解決,幹群關係緊張、治安環境不好,一些地方、一些部門在思想意識、幹部作風和工作方法上還存在很多問題,民眾對我們的工作不滿意。 

2008年7月2日,在貴陽召開的事件階段性處置情況匯報會上,石宗源提出,要嚴查徹究在此次事件中嚴重失職瀆職的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的責任。 “公安機關不作為,黑惡勢力才能橫行。要說黑惡勢力能夠煽動這么多‘不明真相的民眾’圍攻縣政府,只怕三歲小孩也不相信。”當地一家茶葉店老闆說。 當地公安機關已排查出甕安“6·28”事件共有300餘人參與,其中教師、學生110餘人,甕安最大黑幫“玉山幫”主要頭目已被緝拿歸案,但至今尚未公布黑幫頭目或其他人事先“組織、預謀”製造這一事件的充分證據。 也有民眾懷疑說:“既然縣公安局有人是黑惡勢力的保護傘,那黑惡勢力煽動民眾火燒公安局,不是和自己過不去嗎?”現已查明,參與這一事件的黑幫成員,基本上只是一些“小嘍羅”,很多人是去看熱鬧時“自作主張”參加打砸燒的。

2008年7月3日,中共貴州省委在貴陽召開甕安“6·28”事件階段性處置情況匯報會,決定嚴查徹究在此次事件中嚴重失職瀆職的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的責任,建議免去甕安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縣公安局政委羅來平和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申貴榮的職務。同時,要求紀檢監察部門按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查究甕安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和有關領導的責任。[8] 
2008年7月4日,貴州繼續嚴肅追究甕安"6.28"事件幹部責任,貴州省委和黔南州委分別作出決定,任命龍長春為中共黔南州委委員、常委、中共甕安縣委委員、常委、書記,免去其中共銅仁地委委員職務,提請省人民政府免去其銅仁地區行政公署副專員職務;謝曉東為中共甕安縣委委員、常委、副書記,提請甕安縣人大常委會任命其為縣人民政府縣長。王勤被免去中共甕安縣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王海平被免去中共甕安縣委副書記、常委、委員職務,提請甕安縣人大常委會免去其縣人民政府縣長職務。

2008年12月16日下午,中共黔南州九屆六次全委(擴大)會表決通過了追認給予王勤、王海平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的決定。決定稱,在2008年甕安縣發生“6·28”事件處置過程中,該縣原縣委書記王勤,縣委副書記、縣長王海平處置不當,存在工作失職行為。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之規定,經黔南州委常委會2008年8月21日決定,並報貴州省委常委會2008年8月29日批准,給予王勤同志撤銷黔南州第九屆州委委員,甕安縣縣委書記、常委、委員,甕安縣人民武裝部黨委第一書記等職務的處分,職級由正縣級降為副縣級;給予王海平撤銷黔南州第九屆州委委員,甕安縣委副書記、常委、委員職務處分,職級由正縣級降為副縣級的處分。

偵查逮捕

2008年7月12日,據貴州省公安廳副廳長、甕安“6.28”事件特偵組組長彭德全介紹,已查獲甕安“6.28”事件涉案人員217人,查清涉案人員355人,其中黑惡勢力成員90人。已刑事拘留100人,其中黑惡勢力成員39人。一些涉案犯罪嫌疑人正在組織追捕。甕安“6.28”事件發生後,按照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石宗源,省委副書記王富玉,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書記、省公安廳廳長崔亞東等領導同志的指示,全省公安機關立即抽調精兵強將組成特偵組,查清事件真相,開展專案偵查,打黑除惡,全力維護社會穩定。 特偵組聯合法院、檢察院、司法行政機關向社會發出通告,敦促“6.28”事件違法犯罪分子投案自首;利用電視、廣播、標語、宣傳車進行宣傳,公布舉報電話,鼓勵民眾檢舉揭發、提供線索,配合公安機關開展工作;組織專家組對李樹芬進行第三次屍檢,查明了李樹芬死因;組織技術力量開展現場勘查,核查“6.28”事件的損失,收集犯罪證據;組織偵查調查,初步查清了有關事實真相和一些別有用心人員、黑惡勢力成員組織、煽動、脅迫、教唆實施打砸搶燒違法犯罪活動的事實,採取多種措施對已掌握的涉案人員和涉黑人員進行追捕。全體參戰幹警士氣高昂,將進一步加大偵查追捕力度,加緊對民眾舉報線索進行核查,對已掌握的犯罪事實進一步調查取證,徹查黑惡勢力組織體系及其違法犯罪事實,依法從嚴從重從快打擊處理,確保甕安人民安居樂業,社會長治久安。

2008年7月18日中午,海南省公安廳接到公安部A級通緝令和貴州省公安廳協查通報後,立即組織辦案民警開展偵破工作。

2008年7月21日凌晨3時,經過縝密偵察,在海口市龍珠新村將貴州省甕安縣“6.28”事件主要犯罪嫌疑人熊教勛(別名熊衛國,男,38歲,貴州甕安縣人)成功抓獲,為完成公安部A級通緝任務和奧運安保任務打了一場乾淨利落的漂亮仗。

犯罪分類導航

犯罪的形式概念是指從犯罪的法律特徵上描述犯罪而形成的犯罪概念,也就是將犯罪表述為是觸犯刑律、具有刑事違法性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犯罪的實質概念是從犯罪的社會內容上描述犯罪而形成的犯罪概念,也就是將犯罪表述為具有社會危害性的行為。
恐怖主義黑社會罪犯犯罪組織
謀殺刑法犯罪片暗殺
經濟犯罪罪案劫機腐敗
中國落馬官員連環殺手恐怖組織貪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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