瓏璽

1. 15. 16.

瓏璽是新鴻基地產新一代臨海豪宅,位於奧運站,坐擁龐大交通網路,與未來高鐵站僅一站距離
地址西南九龍海輝道10號
發展商 駿球有限公司(母公司: 新鴻基地產)
座數 5座(不設第4座、第5座及第7座)
示範單位位於環球貿易廣場
第1座-臨海鑽
第2座-天海鑽
第3座-星海鑽
第6A及6B座-迎海鑽及朝海鑽
第8座-觀海鑽
住宅層數 第1及2座-31層(6樓-40樓,不設14樓、24樓及34樓,亦不包括設於13樓之隔火層),第3座、6A及6B座、8座-33層(6樓至42樓,不設14樓、24樓及34樓,亦不設包括設於15樓之隔火層)
每層伙數 3-5伙(每座均設服務電梯,第6A及6B座共用)
單位總數 650
單位間隔 標準住宅單位為(分層標準住宅單位戶戶有露台)– , 兩房 – 約655 平方尺 , 兩房(包括1 套房)- 約856-895 平方尺 , 三房(包括1 套房另連工人套房)- 約1,123-1,272 平方尺 , 四房(包括1 套房另連工人套房)- 約1,272-1,402 平方尺 , 瓏璽大宅: 四房(包括兩套房另連工人套房)- 約1,481-1,643 平方尺 , 瓏璽至尊: 五房(包括兩套房另連工人套房)- 約1,848-1,860 平方尺 , 另設特式住宅單位為 –平台花園戶及天際屋(部分天際屋連私人泳池)
建築面積 約655平方尺-1860平方尺
車位 366 個
物業設施會所及康樂設施包括室內游泳池、戶外游泳池、按摩池、更衣室、健身室、美容水療室、桑拿室、蒸氣室、休閒雅座、音樂室、兒童遊戲室、桌球室、遊戲室、卡拉OK室、宴會室、多用途球場、平台花園及園景池。
會所連園林面積約10萬平方尺,擁與天壐同系六星級酒店式會所設施
五億元打造十萬平方尺尊尚會所連園林
樓高四層的私人會所提供包括瑰麗宴會殿堂、頂尖健身設施、一級水療及海景室內外泳池等六星級設施
私人會所特設區內獨有尊享通道直達約二十三萬平方尺的海濱長廊及公共休憩空間
尊設閃鑽泳池包廂Director Vendome同時融合室外泳池、園林及室內宴會場地,提供頂級美饌及極目維港景致
每戶均配備Miele時尚頂尖的廚房配套,更特別為瓏璽至尊戶配備極致豪華系列 Silver Argentum Series,為全球首個住宅項目全面配備該系列,盡顯矜貴
物業特色 - 物業傲然屹立於西南九龍區臨海地段,坐擁最接近維港的地理位置,了無阻隔,極目壯麗維港景致。而且為政府西南九龍分區計畫大綱中最後一幅臨海住宅地皮,珍貴罕有。
-『瓏璽大宅』,分布在第一、二、六A -六B及八座、為區內罕有的四房雙套房間隔,除了間隔靈活實用外,單位設計別出心裁,例如位於『臨海鑽』C單位的『瓏璽大宅』便特別加入獨立的中西式廚房及早餐區設計:中式廚房採用傳統明火煮食,方便好客的戶主大宴親朋;西式廚房則使用電磁爐的開放式設計,旁邊的吧檯可以充當早餐區域,貼心照顧住戶的不同需要。而位於『觀海鑽』A單位更提供包廂式落地玻璃早餐間,住客享受高人一等。『臨海鑽』及『觀海鑽』的單位樓底高達3.35米,空間感特強,亦將室外優美景觀引入屋內,而單位的主人房亦裝有度身設計的曲尺大窗,將璀璨的維港景色盡收眼底。」
其他補充資料 本廣告/宣傳資料內載列的相片、圖像、繪圖或素描顯示的純屬畫家對該發展地盤之想像感覺。有關圖片並非按照比例繪畫或/及可能經過電腦圖像修飾處理。準買家如欲了解本發展項目的詳情,請參閱售樓說明書。發展商亦建議買方到該發展地盤作實地考察,以獲取對該發展地盤以及其周圍地區的公共設施及環境較佳的了解。賣方/發展商:駿球有限公司 發展商之母公司:新鴻基地產發展有限公司 建築師:巴馬丹拿建築及工程師有限公司 認可人士:陳韻明 總承建商:新輝城建工程有限公司(總承建商新輝城建工程有限公司與賣方/發展商及其母公司或控股公司均為同一公司集團的成員。)賣方代表律師:徐嘉慎律師事務所及孖士打律師行 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已簽署有關承諾書,承諾提供資本完成上述物業。融資人Sun Hung Kai Properties Holding Investment Limited已提供貸款支持發展上述物業及將會加入簽署有關正式買賣契約。
附註:
1. 首層住宅單位由6樓開始,而每座均不設14樓、24樓及34樓。第1座及第2座之隔火層設於13樓﹔第3座、第6A及6B座及第8座之隔火層設於15樓。詳情請參閱售樓說明書內之「剖面圖」。
2. 部份樓層外牆、窗戶及/或玻璃幕牆範圍設有建築裝飾及/或外露喉管。
3. 部份住宅單位的露台及/或工作平台側之外牆裝飾板內設有公用喉管。公用喉管亦安裝於部份連平台及/或天台住宅單位之平台及/或天台內。
4. 分體式冷氣機的冷凝器設於冷氣機平台/冷氣機架/平台(如適用)。部份連平台住宅單位或會受到冷氣機冷凝器之散熱系統影響。
5. 部份住宅單位客/飯廳、睡房及儲物室之假天花內裝置有冷氣及/或其他機電設備。
6. 部份住宅單位之天花高度將會因應其結構、建築設計及/或裝修設計上的需要而有差異。
7. 部份百葉窗安裝於假天花之上且沒有於平面圖顯示。
8. 露台及/或工作平台均不可被全部或部份封閉或封密。
9. 承力結構牆以粗黑線表示。高層住宅單位的室內面積通常較低層單位稍大,因其承力結構牆比低層住宅單位稍薄。
10. 單位樓面至樓面高度指該樓層之石屎地台面與上層石屎地台面之高度距離。詳情請參閱售樓說明書內之「發展項目基本資料」。
11. 圖中所有量度單位為建築結構尺寸,不可作準。
12. 有關住宅單位之詳細尺寸,準買家可於售樓處免費查閱建築圖則之副本。
13. 詳細之訂正圖則以屋宇署及地政總署最後批准之圖則為標準。
14. 有關建築圖則、分區計畫大綱圖、政府批地書及已/待批核之大廈公契等各項檔案之副本,均可於售樓處免費查閱。
15. 有關政府設施資料及本發展項目之公眾休憩用地及/或設施之管理/維修責任,請參閱售樓說明書內之「政府批地書」/「大廈公契」之重要條款。
16. 準買家請參看設定於售樓處之物業模型以便了解物業及其有意購買住宅單位之外觀及建築特色,特別是屬於或影響該住宅單位之建築特色。該物業模型以屋宇署及地政總署最後批准之圖則為標準。
17. 在此建議各準買家親身到訪物業發展項目,以充分了解其地盤現場、周圍環境及地方及鄰近公共設施,以及清楚了解該物業發展項目的外觀及/或建築裝飾,特別是屬於或影響準買家欲購買的住宅單位的建築裝飾。住宅單位的景觀有可能會受到周圍的建築物及住宅單位本身之位置所影響。
18. 6樓住宅單位與平台間之高度距離為約800毫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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