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大戰後,琉球列島最初被美軍分為奄美群島、沖繩群島、宮古群島、八重山群島四個地區分別設定政府治理,此時各群島的治理政府並未發行自己的郵票,而是以日本在戰前發行的郵票,加上治理政府的通訊部長私章表示流通效力。
這段時間僅在久米島上曾經短暫發行專屬的久米島郵票。
1948年7月1日開始以“琉球郵政”的名義發行琉球地區專屬的郵票,並於1951年四個群島政府並設為琉球臨時中央政府之後,統一由琉球郵政廳管理並製作。初期以B型軍票為貨幣基礎,1958年後配合琉球政府通用貨幣的變換,改以美金為發行單位。
1972年5月14日美國將琉球列島主權完全移交給日本之後停止發行,同年5月15日至6月3日的期間,雖然郵政業務已由日本郵政省接管,但仍可以1分換算為3日圓的方式使用,直到6月3日起才停止使用。
廣義上,從1945年美軍占領沖繩群島開始,到1972年5月14日美國移交琉球群島主權給日本為止,這段時期所發行的郵票都是琉球郵票,這時期的郵票上都印有“琉球郵便”字樣。
但也有人以不同的定義區分出“琉球郵票”與“沖繩郵票”:
琉球郵票:從1953年4月1日琉球政府成立後,由琉球政府的琉球郵政廳所發行郵票。 沖繩郵票:從1945年美軍占領沖繩群島開始,到1953年4月琉球政府成立以前,在美軍統治下的沖繩地區所發行的郵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