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莫扎特青少年音樂比賽

珠海莫扎特青少年音樂比賽

經文化部批准,珠海市人民政府與奧地利薩爾茨堡莫扎特音樂與表演藝術大學將於2015年9月13日至26日在中國最美麗浪漫的海濱城市珠海共同舉辦第一屆珠海莫扎特國際青少年音樂比賽。 奧地利薩爾茨堡莫扎特音樂與藝術表演大學創立於1841年,是歐洲最負盛名的音樂院校之一,創辦了國際莫扎特音樂比賽。 珠海莫扎特國際青少年音樂比賽基於莫扎特這一音樂神童及其在國際古典音樂界的重要影響力舉辦,是一項國際性、綜合性青少年音樂賽事。第一屆珠海莫扎特國際青少年音樂比賽參賽樂器為“樂器之王”鋼琴和“樂器之後”小提琴,參賽選手年齡為23歲以下,分為三個組別。賽事不僅關注青少年音樂家高超的演奏技巧,更注重他們對古典音樂風格的理解與詮釋。賽事指定樂隊為以擅長演奏莫扎特作品聞名於世的薩爾茨堡室內樂團。 美麗浪漫的珠海將與歷史悠久的薩爾茨堡莫扎特音樂與藝術表演大學攜手迎接來自全世界的音樂愛好者,共同譜寫莫扎特青少年音樂比賽的華美樂章!

賽事介紹

珠海莫扎特國際青少年音樂比賽基於莫扎特這一音樂神童及其在國際古典音樂界的重要影響力舉辦,是一項國際性、綜合性青少年音樂賽事。第一屆珠海莫扎特國際青少年音樂比賽參賽樂器為“樂器之王”鋼琴和“樂器之後”小提琴,參賽選手年齡為23歲以下,分為三個組別。賽事不僅關注青少年音樂家高超的演奏技巧,更注重他們對古典音樂風格的理解與詮釋。賽事指定樂隊為以擅長演奏莫扎特作品聞名於世的薩爾茨堡室內樂團。

獎項設定:

A組(2001年或之後出生)

珠海莫扎特青少年音樂比賽 珠海莫扎特青少年音樂比賽
第一名10000美元
第二名6000美元
第三名4000美元
第四名3000美元

B組(1998 - 2000年間出生)

第一名15000美元
第二名9000美元
第三名6000美元
第四名4000美元

C組(1992 - 1997年間出生)

第一名30000美元
第二名15000美元
第三名10000美元
第四名8000美元

賽事規則

對象:來自全世界的小提琴和鋼琴青少年音樂家。

每個樂器將根據年齡分為三組: A組14歲以下(2001年或之後出生); B組15歲至17歲(1998年-2000年出生); C組18歲至23歲(1992年-1997年出生)。

報名截止日期:2015年4月20日。

組委會收到資料後,將於2015年5月15日前通知參賽者,確認其參賽資格

參賽者的曲目如有更改,必須在2015年6月30日前向組委會申報。比賽期間不得臨時更改曲目。

對參賽者的旅費及食宿規定如下: 凡被確認參賽資格的,往返中國珠海的旅費由參賽選手自理,組委會給予相應補貼,其補貼規則如下:來自歐洲、美洲、大洋洲、非洲地區的選手可得到組委會400美元的旅費補貼;來自亞洲各國及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的選手選手可得到250美元的旅費補貼。 參賽選手在比賽前一天(2015年9月12日)起至比賽結束(2015年9月26日)的食宿費按下列規定由組委會負擔: 參加初賽者:至初賽結束翌日上午; 參加複賽者:至複賽結束後翌日上午; 參加決賽者:至頒獎典禮結束翌日上午。

參賽選手陪同者的旅費、食宿及交通費等一律自理,比賽期間的食宿可委託組委會代為安排,但僅限於組委會指定的酒店。

小提琴參賽者應於2015年9月13日前抵達中國珠海,鋼琴參賽者應於2015年9月15日中午之前抵達中國珠海,所有參賽者應在組委會指定地點報到。

小提琴參賽者出場順序將於2015年9月13日下午由抽籤方式決定,鋼琴參賽者出場順序將於9月15日下午抽籤決定。選手抽出的順序貫穿整個賽程。參賽者必須在指定時間內到達比賽場地,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參賽資格。

比賽一律背譜演奏。演奏曲目的順序和樂曲中的反覆由選手自行決定。

賽事將為小提琴參賽選手免費提供鋼琴伴奏,如果選手自帶伴奏,費用自理。

賽事期間,參賽選手的計畫如有變更,需及時向組委會報告。

參賽選手不得對評審會的評審結果進行抗訴。

組委會全權負責比賽期間的錄音、錄像、電視轉播、網路傳播、獲獎選手音樂會以及其它相關活動。所有音像製品著作權屬於組委會,不向選手另付報酬。

所有獲獎者都必須參加閉幕式及獲獎音樂會,如缺席,該選手將被自動取消獲獎資格。

比賽獲獎選手將有機會參加由組委會安排的在中國及其它國家進行的音樂會演出(契約另簽)。

組委會將為有簽證需要的參賽選手提供相關的檔案。

報名費不予退還。

參賽選手完成報名手續即表示同意以上規定。

1.

對象:來自全世界的小提琴和鋼琴青少年音樂家。

2.

每個樂器將根據年齡分為三組: A組14歲以下(2001年或之後出生); B組15歲至17歲(1998年-2000年出生); C組18歲至23歲(1992年-1997年出生)。

3.

報名截止日期:2015年4月20日。

4.

組委會收到資料後,將於2015年5月15日前通知參賽者,確認其參賽資格

5.

參賽者的曲目如有更改,必須在2015年6月30日前向組委會申報。比賽期間不得臨時更改曲目。

6.

對參賽者的旅費及食宿規定如下: 凡被確認參賽資格的,往返中國珠海的旅費由參賽選手自理,組委會給予相應補貼,其補貼規則如下:來自歐洲、美洲、大洋洲、非洲地區的選手可得到組委會400美元的旅費補貼;來自亞洲各國及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的選手選手可得到250美元的旅費補貼。 參賽選手在比賽前一天(2015年9月12日)起至比賽結束(2015年9月26日)的食宿費按下列規定由組委會負擔: 參加初賽者:至初賽結束翌日上午; 參加複賽者:至複賽結束後翌日上午; 參加決賽者:至頒獎典禮結束翌日上午。

7.

參賽選手陪同者的旅費、食宿及交通費等一律自理,比賽期間的食宿可委託組委會代為安排,但僅限於組委會指定的酒店。

8.

小提琴參賽者應於2015年9月13日前抵達中國珠海,鋼琴參賽者應於2015年9月15日中午之前抵達中國珠海,所有參賽者應在組委會指定地點報到。

9.

小提琴參賽者出場順序將於2015年9月13日下午由抽籤方式決定,鋼琴參賽者出場順序將於9月15日下午抽籤決定。選手抽出的順序貫穿整個賽程。參賽者必須在指定時間內到達比賽場地,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參賽資格。

10.

比賽一律背譜演奏。演奏曲目的順序和樂曲中的反覆由選手自行決定。

11.

賽事將為小提琴參賽選手免費提供鋼琴伴奏,如果選手自帶伴奏,費用自理。

12.

賽事期間,參賽選手的計畫如有變更,需及時向組委會報告。

13.

參賽選手不得對評審會的評審結果進行抗訴。

14.

組委會全權負責比賽期間的錄音、錄像、電視轉播、網路傳播、獲獎選手音樂會以及其它相關活動。所有音像製品著作權屬於組委會,不向選手另付報酬。

15.

所有獲獎者都必須參加閉幕式及獲獎音樂會,如缺席,該選手將被自動取消獲獎資格。

16.

比賽獲獎選手將有機會參加由組委會安排的在中國及其它國家進行的音樂會演出(契約另簽)。

17.

組委會將為有簽證需要的參賽選手提供相關的檔案。

18.

報名費不予退還。

19.

參賽選手完成報名手續即表示同意以上規定。

報名須知

進入並填寫線上報名表

支付報名費

每位報名選手均須錄製預選DVD,並附照片,註明英文(拼音)姓名和出生年月。將DVD與報名費收據一併寄往以下地址: Zhuhai International Mozart Competition for Young Musicians Office, University Mozarteum Salzburg, Mirabellplaz 1, A-5020, Salzburg, Austria

郵寄時間為2015年4月20日之前,以發件日期為準;

中國境內選手可選擇寄往奧地利賽事辦公室或寄往珠海莫扎特國際青少年音樂比賽組委辦公室(廣東省珠海市香洲區紅山路165號,珠海市文體旅遊局珠海莫扎特國際青少年音樂比賽組委會辦公室,郵編:519070)。寄往珠海組委會辦公室截至日期為2015年4月15日,以發件日期為準,由組委會統一發寄至奧地利薩爾茨堡莫扎特音樂與表演藝術大學珠海莫扎特國際青少年音樂比賽辦公室。

所附材料不齊全的報名視為無效。報名材料不予退還,選手應自行備份所寄申請材料。組委會為選手材料保密,並有權要求選手補充材料。報名費不予退還。

1.

進入並填寫線上報名表

2.

支付報名費

3.

每位報名選手均須錄製預選DVD,並附照片,註明英文(拼音)姓名和出生年月。將DVD與報名費收據一併寄往以下地址: Zhuhai International Mozart Competition for Young Musicians Office, University Mozarteum Salzburg, Mirabellplaz 1, A-5020, Salzburg, Austria

4.

郵寄時間為2015年4月20日之前,以發件日期為準;

5.

中國境內選手可選擇寄往奧地利賽事辦公室或寄往珠海莫扎特國際青少年音樂比賽組委辦公室(廣東省珠海市香洲區紅山路165號,珠海市文體旅遊局珠海莫扎特國際青少年音樂比賽組委會辦公室,郵編:519070)。寄往珠海組委會辦公室截至日期為2015年4月15日,以發件日期為準,由組委會統一發寄至奧地利薩爾茨堡莫扎特音樂與表演藝術大學珠海莫扎特國際青少年音樂比賽辦公室。

6.

所附材料不齊全的報名視為無效。報名材料不予退還,選手應自行備份所寄申請材料。組委會為選手材料保密,並有權要求選手補充材料。報名費不予退還。

聯繫方式

(見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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