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秉祥

王秉祥(1916-1993),曾用名王東平。陝西旬邑人,生於甘肅寧縣。1935年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中共新寧縣委宣傳部長、組織部長,陝甘蘇區第三路指揮部紅軍一支隊隊長。抗日戰爭時期,歷任新寧縣保全科長,中共關中地委組織部幹部科科長、組織部副部長,關中警備一旅一團政治委員兼西線指揮部政治委員,中共關中地委宣傳部長。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歷任中共隴東地委書記,中共甘肅省委組織部副部長兼省人事廳廳長,中共甘肅省委組織部部長、省委書記處書記、省委書記,甘肅省副省長、省保密委員會主任,中共甘肅省顧問委員會副主任,政協甘肅省委員會主席,甘肅省地方史志編纂委員會主任,甘肅省詩詞學會會長。中共第十二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第十三次全國代表大會代表;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三屆全國委員會委員,第七屆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

簡介

王秉祥(1916-1993),曾用名王東平。陝西旬邑人,生於甘肅寧縣。1935年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中共新寧縣委宣傳部長、組織部長,陝甘蘇區第三路指揮部紅軍一支隊隊長。抗日戰爭時期,歷任新寧縣保全科長,中共關中地委組織部幹部科科長、組織部副部長,關中警備一旅一團政治委員兼西線指揮部政治委員,中共關中地委宣傳部長。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歷任中共隴東地委書記,中共甘肅省委組織部副部長兼省人事廳廳長,中共甘肅省委組織部部長、省委書記處書記、省委書記,甘肅省副省長、省保密委員會主任,中共甘肅省顧問委員會副主任,政協甘肅省委員會主席,甘肅省地方史志編纂委員會主任,甘肅省詩詞學會會長。中共第十二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第十三次全國代表大會代表;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三屆全國委員會委員,第七屆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

簡歷

王秉祥,1916年1月22日生,陝西旬邑人,生於甘肅寧縣。原名王東平。
1935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35年7月任中共新寧縣1區4鄉黨支部書記兼赤衛軍大隊長。9月任關中蘇區中共新寧縣委宣傳部長、組織部長。
1936年4月任陝甘邊紅軍3路指揮部1支隊隊長。1937年任紅2軍團獨立團團長(在地方的要求下,仍留縣委工作)。1937年3月在延安中央黨校學習。
1938年任中共新寧縣委組織部長、宣傳部長、保全科長。
1945年5月任中共關中地委組織部幹部科科長、組織部副部長、宣傳部副部長、部長,兼任關中分區黨校副校長。1946年任關中西線指揮部政委、警備1旅1團政委,兼任中共新寧縣委書記。
1947年任新寧、新正、中宜3縣中心縣委書記和收復關中敵占區指揮部成員。1948年秋任陝西銅川軍管會主任。1949年3月任隴東地委書記。1950年6月任中共慶陽地委書記兼軍分區政委。
1951年2月任甘肅省委組織部副部長兼省人事廳廳長、省勞動就業委員會副主任、西北行政區監察委員會委員、省土地改革委員會委員、省政府參事室主任、文史館主任、婦女委員會書記等職。
1954年任中共甘肅省委組織部部長、省委黨校和省行政幹校校長、甘肅省人民政府委員。1956年任中共甘肅省委常委。1959年任中共甘肅省委書記處書記。
1959年12月任甘肅省常務副省長、省政府黨組書記。1960年6月任甘肅省農墾委員會主任。1962年12月被撤銷黨內外一切職務。“文化大革命”中受迫害。
1979年初任中共甘肅省委常委、副省長。1980年平反。1981年任中共甘肅省委書記兼省政法委書記、省保密委書記、打擊經濟犯罪領導小組組長,省邊界領導小組組長。
1983年任中共甘肅省顧問委員會副主任。
1983年11月任政協甘肅省委員會主席兼黨組書記,同時兼任甘肅省地方吏志編纂委員會主任、中共甘肅省委黨史資料徵集委員會主任。第2屆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第3屆委員,第7屆常委、經濟委員會委員。中共8、13大代表,12大中紀委委員。
1993年8月在蘭州逝世,終年77歲。

事跡

王秉祥,原名王東平,祖籍陝西省旬邑縣太裕鎮,世代為貧苦農民。清同治年間,先輩逃荒,舉家離開原藉,流落正寧山河鎮,後在寧縣金村廟、九峴等地落戶。1916年1月22日,王秉祥出生在寧縣金村廟。3歲時隨父兄遷居九龍川紙坊村。五六歲時,即同五哥給地主放牧牛羊。1925年,在母親極力主張下,父兄拉長工、打短工,盡力供其在本村肖家台上國小兩年,後學校停辦,又到正寧王家峁國小堂讀書。在校三年,刻苦好學,習字作文,常被老師視為典範。1928年家境日窘,又逢大旱,被迫輟學,為地主放牛羊謀生。

1930年3月,年僅14歲的王秉祥被土匪李培宵部綁票拉走,兩次險遭殺戳,後李部被楊虎城警一旅收編,被迫當兵,隨軍到過陝西、河南等地。1933年4月,設法逃離,回到開始鬧紅的家鄉。在黨的影響下,王秉祥積極投身革命,組建地方武裝。1935年7月加人中國共產黨,任中共新寧縣一區四鄉黨支部書記兼赤衛軍大隊長。9月任關中蘇區中共新寧縣委宣傳部長、組織部長。當時國民黨軍加緊圍剿關中蘇區,在當地活動的紅軍四個支隊都被敵軍打散,犧牲很嚴重。其中陝甘邊紅軍三路指揮部一支隊1934年成立後,六任隊長中先後有四位犧牲,一支隊在配合南路紅軍攻打合水縣呂家寨時,又遭慘重損失,1936年4月,黨組織決定派王秉祥繼任隊長,他到金村廟黃伯掌接任隊長時,部隊僅剩13人。由於他正確地執行黨的建軍路線,發揮卓越的軍事指揮才能,率領部隊靈活作戰,屢戰屢勝,使一支隊迅速壯大為200多人的隊伍,成為新寧縣僅有的一支紅軍武裝。王秉祥聯繫民眾指揮果斷,作戰勇敢,特別是槍法極準,敵人聞風喪膽。
“西安事變”後,紅一支隊編為賀龍部紅二軍團獨立團,任命王秉祥為團長。在地方的要求下,王秉祥仍留縣委工作。1937年3月,進人延安中央黨校學習。1938年後,任中共新寧縣委組織部長、宣傳部長、保全科長等職。1939年1月,當選為正式代表出席了陝甘寧邊區參議會。1943年在大生產運動中,他身先士卒,開荒種地,紡紗織布,飼養豬羊,一面工作,一面生產,被評為陝甘寧邊區勞動模範,榮獲表彰和獎勵。
1945年5月後,王秉祥任中共關中地委組織部幹部科科長、組織部副部長、宣傳部副部長、部長,兼任關中分區黨校副校長。1946年任關中西線指揮部政委、警備一旅一團政委,兼任中共新寧縣委書記。1947年關中地委決定成立新寧、新正、中宜三縣中心縣委,王秉祥任中心縣委書記和收復關中敵占區指揮部成員,同楊伯倫、,劉樊功葛海洲等率警一旅三團一、三營深入新正、赤水、淳耀等地,闖進敵包圍圈,從3月16日到4月上旬,共打了7次殲滅戰,連連取勝,戰績卓著,牽制胡宗南部數十倍於已的敵軍,掩護了主力突圍,收復了關中,受到西北大區的表揚。接著率領中心縣地方武裝和西線指揮部將士一起,與國民黨馬繼援八十二軍長期周鏇,浴血奮戰,直至西北戰場最後勝利。1948年秋到1949年春,人民解放軍兩次解放陝西銅川,王秉祥兩次出任軍管會主任。當第一次解放銅川後,因敵情變化,解放軍腹背受敵,在被迫轉移的緊急關頭,接連收到一野四縱總部的三次電報命令,責成軍管會撤離時,將銅川“煤礦徹底摧毀”。王秉祥根據對黨的方針政策的理解和整個戰局的分析,頂住沉重壓力,沒有執行這個命令。後來查明,是譯電員不慎,誤將“對敵工事徹底摧毀”的命令,譯為將銅川“煤礦徹底摧毀”。王秉祥拒令而保護了銅川煤礦及7萬多名職工的身家性命,並因此受到表彰。
1949年3月,王秉祥調任隴東地委書記。1950年6月改任中共慶陽地委書記兼軍分區政委。期間,建黨建政,肅清國民黨殘餘勢力和企圖叛亂的反動武裝,成績顯著,受到中共甘肅省委的通報表彰。1951年2月,調任甘肅省委組織部副部長兼省人事廳廳長、省勞動就業委員會副主任、西北行政區監察委員會委員、省土地改革委員會委員、省政府參事室主任、文史館主任、婦女委員會書記等職。1954年任中共甘肅省委組織部部長、省委黨校和省行政幹校校長、甘肅省人民政府委員。1956年任中共甘肅省委專職常委,是年7月被選為中共八大代表,出席了八大一次和二次會議。在他主持組織、人事工作期間,為各級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選拔和培養了大批德才兼備的優秀幹部,並提出應當注意培養和任用有一定文化程度的青年幹部,還將這一觀點寫入題目為《超車》的文章里。這篇文章發表在中共甘肅省委主辦的《紅星》雜誌1958年第一期。1959年任中共甘肅省委書記處書記,同年12月當選為甘肅省常務副省長和第二屆全國人大代表,以及省政府黨組書記。1960年6月,任甘肅省農墾委員會主任,在張掖主持召開了河西農墾會議,提出在河西擴大耕地四千萬畝,植棉一千萬畝,實現農業水利化、機械化和電器化,把河西建成糧棉基地和國家戰略後方的主張,得到國務院的肯定和讚許。是年,王秉祥帶領省委工作組調查解決通渭縣發生的嚴重饑荒,他逐村逐戶看災民,問飢苦,鼓勵基層幹部講真話,向省委如實反映了通渭饑荒嚴重的實際情況,提出迅速調拔回銷糧搶救人命的建議,在省委的支持下,為通渭縣爭取到了當時全省最高的回銷糧供給標準。
1962年,在批判和處理省委主要負責人“左傾蠻幹”錯誤中,全省集訓縣以下基層幹部一萬零六人,還提出要槍斃13名縣委書記。王秉祥敏銳地看到,這種作法是在糾正錯誤工作中存在的以左反左的嚴重問題,便誠懇地提出不應過多地打擊基層幹部的正確意見。此意見不僅沒有被聽取,王秉祥反而受到極不公正的對待,是年12月,撤銷了他的黨內外一切職務。此後,在“四清”運動和“文化大革命”中,他接連遭受批判和迫害,但他始終保持了共產黨員剛正不阿、不屈不撓的氣節。
黨的卜一屆三中全會後,1979年初,王秉祥被調回甘肅省,任中共甘肅省委常委、副省長。1980年,中央正式·廠達檔案,對他自1962年到“文化大革命”中受到的種種不公正待遇,進行廠徹底平反和糾正。1981年恢復了原正省級職務,任中共甘肅省委書記兼省政法委書記、省保密委書記、打擊經濟犯罪領導小組組長,省邊界領導小組組。1982年,在黨的十二大上被選為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1983年任中共甘肅省顧問委員會副主任。同年11月任政協甘肅省委員會主席兼黨組書記,同時兼任甘肅省地方吏志編纂委員會主任、中共甘肅省委黨史資料徵集委員會主任。1985年當選為中國共產黨全國代表大會代表。1987年當選為中共十:三大代表,並出席了歷次會議。1988年3月,當選為七屆政協全國委員會常委、經濟委員會委員。這一時期,王秉祥對全省政法工作的拔亂反正、糾正冤假錯案、加強法制建設做出了積極的貢獻;對嚴肅黨紀、整頓黨風做出了積極的努力;對黨的統一戰線,人民政協工作做出了顯著成績。對革命老區建設非常關心,長途跋涉,奔走呼籲,倡導成立了甘肅省老區建設促進會,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特別是經過他十多年的艱苦努力,終使鹽環定楊黃工程甘肅專用工程立項並開工建設。1992年7月30日他在鹽環定揚黃工程甘肅專用工程開工典禮大會上發表了熱情洋溢的講話,並賦詩兩首祝賀:
(一)
三省牽黃龍,一流潤北原;
千年苦旱地,萬紫百花園。
(二)
黃河之水天上來,奼紫嫣紅眾手栽。
千年苦旱今朝解,環縣人民喜開懷。
此外,他不顧高齡,主持全省地方史志的編纂工作,審閱了數百萬字的地方志稿,撰寫了數十萬字的黨史資料和革命回憶錄,他還參與和支持社會各項公益性工作和諸多社會團體的活動,在黨史、法學、詩詞、老年大學等31個社會團體任會長、名譽會長和顧問,深受社會各界的敬重。1993年8月,王秉祥在蘭州逝世,終年77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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