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華中師範大學本科教授《法律基礎》、《法理學》以及研究生《環境法》等課程。先後發表多篇學術論文,並且在法律出版社、復旦大學出版社等出版多部專著。主要研究方向為環境法。
他主持了2009國家社科基金重點項目《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研究》子課題項目《生態公益林管護制度研究》課題,還主持了2007教育部人文社科規劃項目《生態補償疑難問題的法律研究》課題的研究,2010年主持教育部人文社科規劃項目《排污權初始分配的法律調控》課題研究,另主持或參與湖北省、法務部、水利部、武漢大學、華中師範大學各類項目10項左右。
出版學術專著:《動物法律地位的論爭簡介》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環境法案例教程》復旦大學出版社 2009年版,《環境法學教程》外經貿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等。主要學術論文有:《生態補償機制的法律研究》、《論農業生態補償法律制度》、《生態補償主體的法律建構》、《排污權交易若干問題之思考》、《再論排污權法律屬性》、《取水權流轉的若干問題研究》、《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背景下森林採伐管理體制變革研究》、《環境管理體制大部制改革的回顧與反思》 等 ,並且發表多篇網路文章。
代表性觀點有:環境法治是走向生態文明的必然路徑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