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正言[90後作家]

王正言,1992年07月02日生。90後代表作家、詩人。主要創作類型為現代詩歌,兼作散文隨筆。

基本信息

一:90後代表作家、詩人 王正言

王正言,生於1992.07.02 。90後作家、詩人。安徽安慶文藝青年。現居合肥。
熱衷於寫作、攝影、旅遊,現實與潮流主義者。主要創作類型為現代詩歌,兼作散文隨筆及新聞稿。
無組織無紀律,有原則有道德。
文學作品散見於《詩選刊》《中國校園文學》《語文報》《新課程導刊》《新作文》《中學生博覽》《廊坊文學》等各類期刊雜誌。
文學作品收錄於《詩選刊》2010年中國詩歌年代大展特別專號、《青少年文學殿堂》、中央電視台叢書《紅光慢慢升上來》、《詩年華》、《2010年中國網路詩歌精選集》、《詩選刊》90後詩人特別專刊等十幾本文學選本及合集。
獲過幾個小獎。現已發表文學作品400餘篇(首)。
詩觀:詩歌是一種精神。在一首詩歌里窺視一種心態,感受一種生活。

二:五代時期政治家

王正言,五代後唐重要政治家。鄆州人,父志,濟陰令。正言早孤貧,從沙門學,工詩,密州刺史賀德倫令歸俗,署郡職。德倫鎮青州,表為推官;移鎮魏州,改觀察判官。莊宗平定魏博,正言仍舊職任,小心端慎,與物無競。嘗為同職司空鐠,正言降心下之。鏗代為節度判官。同光初,守戶部尚書、興唐尹。時孔謙為租庸副使,常畏張憲挺特,不欲其領使,乃白郭崇韜留憲於魏州,請宰相豆盧革判租庸。未幾,復以盧質代之。孔謙白云:“錢穀重務,宰相事多,簿籍留滯。”又云:“盧質判二日,便借官錢,皆不可任。”意謂崇韜必令己代其任,時物議未允而止,謙沮喪久之。李紹宏曰:“邦計國本,時號怨府,非張憲不稱職。”即日征之。孔謙、段徊白崇韜曰:“邦計雖重,在侍中眼前,但得一人為使即可。魏博六州戶口,天下之半,王正言操守有餘,智力不足,若朝廷任使,庶幾與人共事;若專制方隅,未見其可。張憲才器兼濟,宜以委之。”崇韜即奏憲留守魏州,征王正言為租庸使。正言在職,主諾而已,權柄出於孔謙。正言不耐繁浩,簿領縱橫,觸事遺忘,物論以為不可,即以孔謙代之,正言守禮部尚書
三年冬,代張憲為興唐尹,留守鄴都。時武德使史彥瓊,監守鄴都,廩帑出納,兵馬制置,皆出彥瓊,將佐官吏,頤指氣使,正言不能以道御之,但趑趄聽命。至是,貝州戍兵亂,入魏州,彥瓊望風敗走,亂兵剽劫坊市。正言促召書吏寫奏章,家人曰:“賊已殺人縱火,都城已陷,何奏之有。”是日,正言引諸僚佐謁趙在禮,(《通鑑》:正言索馬,不能得,乃帥僚佐步出府門謁在禮。) 望塵再拜請罪。在禮曰:“尚書重德,勿自卑屈,余受國恩,與尚書共事,但思歸之眾,倉卒見迫耳。”因拜正言,厚加慰撫。明宗即位,正言求為平盧軍行軍司馬,因以授之,竟卒於任。

三:民國時期官員

王正言(1861~1931),字最侯,河南督署一等書記官,臨朐縣石家河鄉柳子村人。1900年(清光緒二十六年)隻身到京師,以文采博得肅親王賞識,延聘為幕友。後經人推薦,代理直隸省鹽山縣知縣。1921年(光緒二十七年)肅親王將正言召回幕府,令其兼任賑災局委員,1904年(光緒三十年)任靜海縣知事。1906年(光緒三十二年)後,多為幕僚。1912年,任山東省民政長周自齊的秘書,不久被委任安丘縣代理知事。他對安丘縣視若故鄉,勤廉治政,頗有聲望。1913年,調任諸城縣代理知事,以善於審理案件而著稱。同時採取措施興辦學堂,禁止賭博。任職期間,先刊印劉墉作的《勸民息訟歌》,又用白話體撰寫並刊印《戒濫飲歌》、《戒狂賭歌》、《戒吸鴉片、扎嗎啡歌》、《戒許願戲歌》、《勸解散土匪歌》、《戒婦女念佛燒香歌》、《戒愛女嫌媳歌》、《勸辦團練歌》等,涉筆成趣,寓勸戒於諧謔之中。綜括他的著作,匯為《鈍叟讕言》。1915年到陝西省李根源部下供職,1917年任河南督署一等書記官。1919年任濟南鎮守使署執法官,次年兼任邊防軍第二師一等執法官。後歸里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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