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承榮[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委原巡視員]

王承榮[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委原巡視員]
王承榮[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委原巡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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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承榮,男,土家族,1949年7月出生,湖南永順人。1971年7月參加工作,在職研究生學歷,中共黨員。曾任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委巡視員。

2016年7月,王承榮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1983年8月—1984年8月 任共青團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委書記;

1984年8月—1986年8月 在中央民族學院乾訓部行政管理專業學習;

1986年8月—1987年3月任永順縣委副書記、副縣長、代縣長;

1987年3月—1992年11月 任永順縣委副書記、縣長;

1992年11月—1994年2月 任永順縣委書記;

1994年2月—1995年6月 任龍山縣委書記;

1995年6月—1997年12月 任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副州長、黨組成員;

1997年12月—2000年9月 任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委常委、副州長、黨組副書記;

2000年9月—2006年9月 任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委副書記;

2006年9月—2009年7月 任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委巡視員;

2009年11月 退休。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2年4月,湖南省紀委對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委原巡視員王承榮涉嫌嚴重違紀問題進行立案調查。

依法雙開

2005年至2006年,王承榮接受私營業主王某某的請託,通過向時任湘西州國稅局、永順縣國稅局、縣教育局、縣衛生局負責人打招呼等方式,幫助王某某承攬了永順縣國稅局金香賓館、塔臥鎮蘇區中學綜合樓、學生食堂、勺哈鄉中心完小綜合樓、勺哈衛生院改造及宿舍樓等工程。2009年初,王承榮又應王某某的請託,向湘西州精神病醫院負責人打招呼,幫助王某某承攬了州精神病醫院住院樓建設工程。為此,王某某共送給王承榮人民幣150萬元。2006年7月,王承榮接受私營業主姜某的請託,通過向時任州人民醫院負責人打招呼等方式,幫助姜某承攬了該院的門診大樓工程等。為此,姜某送給王承榮人民幣160萬元。

王承榮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司法機關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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