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啟[明朝人]

王啟[明朝人]

王啟(1465~1534),字景昭,號學古,院橋柏山人。著有《赤城會通記》20卷、《古文類選》10卷,以及《周易傳疏》、《周禮疏義》、《元鑒年統》、《撫滇翊華錄》、《宋元綱目續修》、《柏山文集》、《東瀛遺稿》等。

基本信息

簡介

王啟(1465—1534),字景昭,號學古,黃巖縣(今黃巖區)院橋柏山人。

王啟王啟
16歲因家貧充遞鋪差役,一事失誤,當受笞刑。知縣鄭達詢問家境,得知其因祖父王欽中進士未授職而逝,家貧輟學,乃經面試資助其繼續就讀。明成化二十三年(1487)中進士,任霍丘(今屬安徽)知縣。有兄弟爭財,訴訟不息,令二人立大廳朝夕相對,誦詩《兄弟吟》,數天后,二人悔悟,相讓財產。弘治間,任南道御史,彈劾皇親張鶴齡縱奴掠民,及內官董讓不法等事。後任江西按察司僉事、按察副使。修葺白鹿洞、濂溪兩書院和文天祥祠,毀淫祠400餘座。正德四年(1509),宦官劉瑾毒焰甚熾,被降為廣西容縣知縣,罰米500石,繼則免職候命於梧州。次年劉瑾被誅復官,任四川蓬州、南雄知府,山東按察使,江西右布政使。上疏彈劾寧王朱宸濠私貢新茶、新筍數事。十六年,任廣西左布政使,與右參政黃衷上疏說,廣西稅糧42萬,而宗藩及軍隊祿糧超過35萬,地方財稅負擔過重。朝廷發布政司鹽銀5萬接濟。同年,升都察院副都御史。嘉靖元年(1522),巡撫雲南,妥善處理漢人與少數民族關係,邊陲安寧。
嘉靖三年,任刑部右侍郎。六年,刑部審理山西李福達勾結武定侯郭勛一案,遭“議禮諸臣”張聰、桂萼、方獻夫等干涉。啟與刑部尚書顏頤壽、侍郎、劉玉、御史馬祿、大理寺卿湯林等人,執法不阿,直言抗上。嘉靖帝利用此案鞏固皇權,同年九月,40多人被革職、流放。出獄時62歲,隱居鄉里,日事田園,足跡不到公府,人稱東瀛先生。30年後,李福達案大白,欽差到黃岩追賜祭葬。

著有

赤城會通記》20卷、《古文類選》10卷,以及《周易傳疏》、《周禮疏義》、《元鑒年統》、《撫滇翊華錄》、《宋元綱目續修》、《柏山文集》、《東瀛遺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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