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含章

王含章,恩和沙灘村人,清光緒二十九年(1903年)生,是七星渠總領王禎之第三子。本名成義,字含章,後以字行。

王含章,恩和沙灘村人,清光緒二十九年(1903年)生,是七星渠總領王禎之第三子。本名成義,字含章,後以字行。幼時在恩和私塾和國小堂學習,16歲時(1919年)以優異成績考入蘭州甘肅省立第一中學,1923年畢業。1924年考入北京朝陽文法學院學習法學,1930年從朝陽大學(原朝陽文法學院)畢業。次年與朝陽大學同學黃清芳結婚。黃家乃北平(北伐戰爭後北京更名北平)望族,通過黃父的關係,王含章認識了國民黨北平市黨部委員張明經。張明經介紹他參加了國民黨,並在市黨部做民運工作。不久,爆發了中原大戰,北平蔣記市黨部被閻錫山解散,人員遣散,王含章參加了庚子賠款的公費留學考試,當年11月偕妻子黃清芳赴日本留學,入日本帝國專修大學研究部學習,1933年學成歸國,獲日本帝國大學法學博士學位,是中寧縣第一位博士和留洋學生。
王含章留學回國後,先返鄉探親,把妻子安頓好,去蘭州面見甘肅綏清公署主任鄧寶珊。鄧寶珊給於右任寫了介紹信,請于右任給他安排工作。王含章拿著信到了南京,于右任對他說:“寧夏正在籌備成立省黨部,缺個特派員,中央正在物色人,如果你願意,可以回寧夏去辦黨務!”法學博士辦黨務,非其所長,但是考慮到求職之難,也就同意了。於是于右任給中央黨部組織部長陳立夫打了招呼,不久中央黨部發表了派馬鴻逵、楊作榮、王含章為寧夏省黨部特派員的命令。王含章由南京返回寧夏,走馬上任。省黨部成立後,任執行委員兼調查統計室主任。
1937年“七七”盧溝橋事變爆發,全面抗戰開始,國共兩黨開始第二次合作。當年9月,王含章赴南京開會後返回寧夏途中路經西安,聽說侄兒張子華(原名王緒祥,王含章二哥王成績之子,參加革命後化名張子華)也在西安,便到七賢莊八路軍辦事處去看他,恰逢張子華有事處出,不久叔侄二人在王含章下榻的西京賓館見面。這次見面,後來對叔侄二人都產生了很大的負面效應:對張子華,不久被懷疑通敵,調離中共中央統戰部聯絡局副局長職務,1942年延安整風期間,被隔離審查,悒鬱生病,英年早逝;對王含章,1939年被中統安插在寧夏的特務頭子馬效賢以通共和貪污兩項罪名密告中央。後經審查,帳目清楚,貪污罪名不能成立,至於通共,“事出有因,查無實據”,結果王含章被免去省黨部一切職務,調到省參議會,當了一名有名無實的參議員。
1946年,國民黨不顧中共和民盟的反對,召開違反民意的制憲國大,王含章是寧夏的國大代表之一。國大閉幕後,監察院長於右任任命王含章為監察院監察委員。1948年監察院在全國各大行政區成立監察委員行署,王含章當選為華北監察使。9月趕到北平,剛將華北監察委員行署成立,遼瀋戰役和平津戰役先後打響,王含章又匆匆回了南京。
1949年1月,北平和平解放,蔣介石下野,李宗仁上台,國共和談開始,王含章在監察院會議上曾呼籲接受和談條款。和談破裂後,王含章隨監察院到了廣州。後來到了香港,聯絡西北籍立法委員、監察委員10餘人在香港《大公報》發表聲明,宣布脫離國民黨及其政府,受到香港中共地下組織的關注。年底新華社香港負責人費彝民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務院副總理董必武寫了介紹信,介紹王含章回大陸參加工作。到京後由董必武的秘書劉恆安排住在國務院招待所。1950年秋,寧夏省政府根據中央統戰部的安排,派副秘書長袁金璋由京接回寧夏。途徑西安時,還受到了西北局書記習仲勛和統戰部長汪鋒的接見和款待。
1952年在肅反運動中,寧夏方面未請示西北局和中央統戰部,判處王含章死刑,立即執行,時年49歲。西北局發現此事後,習仲勛十分生氣,認為這是違反統戰政策的無組織無紀律行為,嚴加追究。結果省委受到通報批評,直接責任人受到黨紀處分。1980年複查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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