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曾任同煤集團總經理助理。
現任陝西同煤集團調研員。
人物處分
2017年4月28日至5月28日,中央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山西省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工作,並於2017年8月1日將督察發現的14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移交山西省,要求依法依規進行調查處理。其中大同市政府責任落實不力,全市地表水省級考核斷面中,劣V類水質斷面占比較高;同煤集團水污染治理工程進展滯後,恆安污水處理廠和8個污水治理項目未按要求完成建設;大同御東污水處理廠違規超標排放;天鎮縣污水處理廠未滿負荷運行。
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給予同煤集團調研員王俊利(時任同煤集團總經理助理)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