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環縣農業局

玉環縣農業局指導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發展農村經濟工作,研究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與發展的意見和措施;參與指導農村民主法制、精神文明和基層組織建設;負責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政策,指導、監督農村集體土地承包及農業承包契約管理、農用地經營權流轉和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監督鄉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會計、審計工作;指導國有農場改革和發展經濟工作。

機構簡介

玉環縣農業局,為玉環縣政府職能部門。

主要職責

農業局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農村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和政策,做好農業工作的調查研究。
(二)根據國民經濟發展的總體規劃,研究制定適合我縣農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近期計畫。
(三)指導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發展農村經濟工作,研究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與發展的意見和措施;參與指導農村民主法制、精神文明和基層組織建設;負責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政策,指導、監督農村集體土地承包及農業承包契約管理、農用地經營權流轉和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監督鄉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會計、審計工作;指導國有農場改革和發展經濟工作。
(四)指導和協調全縣農業產業化經營和農業綜合開發工作,負責主管產業建設項目的立項、審批或報批,指導農產品基地建設和農業龍頭企業發展;負責農業名牌戰略實施和優高農業示範基地、高新技術示範園區建設;指導和管理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建設,促進農副產品加工和流通。
(五)指導全縣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負責農業技術推廣服務體系建設、農業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評審、農業職業技能開發鑑定工作;負責全縣農業教育培訓工作管理;指導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指導、管理全縣農業信息系統建設。
(六)負責全縣農業行政執法工作;負責管理、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組織實施農業機械的安全監理、產品質量檢驗、鑑定和認證管理;負責植物檢疫、農藥肥料監督管理,以及農作物種子(苗)、蠶種、菌種管理;負責蔬菜基地建設保護,參與基本農田保護工作。
(七)負責全縣農業技術推廣工作;研究制訂推進農科教結合的政策措施;負責農業新品種新技術新農機引進、試驗示範和推廣;負責重點"種子種苗工程"項目、農業重點科研和技術推廣項目的遴選及實施,以及農業科技成果的鑑定、評獎、交流;制定農產品的技術和質量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農業產業產品和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的質量監督及認證管理;負責抗災救災農用物資的分配。
(八)負責開展全縣農業資源調查和農業區劃編制工作,積累農業資源狀況和區劃分布資料,提出調整和改造意見,為科學指導和規劃農業生產提供依據。
(九)做好農村能源的開發、利用和管理工作;抓好農村能源行業管理,宣傳和開發節能新技術,全面普及農村能源新技術的推廣套用,提高能源利用的綜合效益。
(十)承擔或受委託承擔畜禽養殖、飼料、獸藥行業發展規劃的研究制訂,指導畜牧發展;動物防疫、檢疫監督和動物疫病的控制撲滅;飼料、獸藥、種畜禽的管理和畜產品安全監控;畜牧獸醫從業人員及動物疫病診療組織的管理。
(十一)承辦縣委、縣政府及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工作職責: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工作,組織局會議,綜合協調機關及下屬單位工作,負責民眾來信、來訪和全程辦事代理工作; 收集、掌握和綜合本局重要工作和全縣農業工作動態,提出工作建議;承辦局長辦公會議記錄,根據需要整理會議紀要,檢查、督促有關決議的貫徹落實;綜合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工作;負責文稿的擬草修改及編髮簡報、農業信息,做好農業統計、新聞宣傳、文電、保密、檔案、安全保衛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負責農業行政事業經費的核算管理;負責指導系統內(包括經濟實體)財務管理制度的擬訂;負責系統內公有資產的管理使用和抗災救災物資的分配;參與直屬企事業單位的改制工作;負責基建房產、工作用車調試、職工生活福利等後勤工作。
二、人事科教科。
工作職責:負責編制內部事業機構設定、人員定編規劃及人事調配工作方案;做好勞動工資、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和專業技術人員的管理;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幹部考察考核、基層農技隊伍管理和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做好農業技術教育培訓和農業技術項目申報管理工作;辦理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調研綜合科。
工作職責:負責全局有關農業調研課題的協調和組織實施工作;組織開展農業發展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全縣農業經濟發展戰略;牽頭編制農業經濟中長期發展規劃;負責全縣農業資源調查和區劃編制,掌握農業資源情況,編制農業綜合開發規劃,做好開發規劃利用及開發項目管理工作;組織開展農業區域綜合開發實驗區建設工作。
四、產業發展科。
工作職責:協調效益農業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和農村外向型經濟發展的有關工作;負責農業龍頭企業(市場)技術改造項目貼息扶持;負責運銷大戶的培育指導和管理;負責全縣農業外事、外資、外經工作,指導外向型農業和工商企業投資效益農業發展;牽頭負責農產品基地和農業高新技術示範園區建設的指導,建立聯繫制度,培育特色農業主導產業,以及各類商品基地建設和發展工作;負責農業規模經營和農業龍頭企業的發展、管理和提高工作。指導農產品技術、質量標準的制定和農業名牌戰略實施;組織實施農業產業產品和無公害農林產品、綠色食品的質量監督、認證管理及基地建設。
五、政策法規科。
主要職責:審核本局出台的農業行政管理的規範性檔案,以及規範性檔案的報備案;負責普法教育和農業法制宣傳教育、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農業行政執法工作的指導、監督及組織執法人員培訓;審核以局名義作出的農業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具體行政行為;負責局本級的農業行政複議、聽證、應訴、理賠和錯案責任追究工作;負責行政執法責任制的建設與落實;負責法律檔案和案卷的管理和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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