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武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主要職責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法規;結合本區實際,編制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8、負責全區事業單位人員的綜合管理,編制和管理全區事業單位人員計畫,組織實施全區事業單位人員公開招聘工作,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 13、負責全區外國專家、高科技領軍人才和國外智力引進管理和服務工作,落實相關工作規劃和政策;負責全區人力資源方面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工作;落實吸引國(境)外專家、留學人員來本區工作或定居的政策。

簡介

南京市玄武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於2010年7月由原玄武區人事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整合組建而成,是玄武區政府綜合管理就業促進、社會保障、人事人才服務、公務員管理、收入分配調節、勞動關係維護工作的職能部門。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法規;結合本區實際,編制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2、負責全區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全區公務員管理的政策規定,貫徹執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聘任制公務員的管理辦法;擬定和實施政府獎勵制度,審核以區政府名義實施的獎勵活動;承辦區政府任命人員按法律程式的行政任免事宜。3、負責全區人力資源開發的綜合管理,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落實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4、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全區就業創業規劃和促進就業政策,完善就業援助制度,促進公共就業服務體系的建設;實施面向全區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落實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政策,並開展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定高技能人才、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5、負責建立和完善全區的社會保障體系;負責全區基層勞動保障隊伍建設;貫徹執行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有關政策和標準;貫徹實施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辦法。
6、負責全區就業、失業的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定應對預案,實施綜合調控;負責轄區內社會保險費擴面征繳工作。7、擬定全區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落實全區企業人員收入分配的調控政策;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落實全區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8、負責全區事業單位人員的綜合管理,編制和管理全區事業單位人員計畫,組織實施全區事業單位人員公開招聘工作,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9、組織實施重點人才工程和項目計畫,負責高層次創新人才、領軍人才隊伍建設和高技能人才培養工作;落實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深化職稱和職業資格制度改革工作,加強博士後工作站的管理與服務。10、貫徹轉業幹部安置政策,擬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協助有關部門貫徹執行中央和省、市關於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11、貫徹執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落實全區勞動標準執行監管工作;落實農民工工作相關政策,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12、貫徹執行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相關法規,受理處理勞動人事爭議案件;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違法案件。13、負責全區外國專家、高科技領軍人才和國外智力引進管理和服務工作,落實相關工作規劃和政策;負責全區人力資源方面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工作;落實吸引國(境)外專家、留學人員來本區工作或定居的政策。14、負責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網路系統建設,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發布和政策業務諮詢工作。15、負責本部門應急管理及安全工作,協調處理民眾來信、來訪和群體性上訪事件;負責本部門幹部隊伍和人才隊伍建設;負責本部門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工作。16、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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