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台

“獨台”是指堅持“分裂分治”立場,推行“一個中國,兩個對等政治實體”或“階段性兩個中國”的政策的台灣當局所奉行的路線,亦被稱為“B型台獨”、“國獨”。 “獨台”的表現為,台灣當局在國家觀念上,堅持自1949年10月以後就不復存在的“中華民國法統”,但又以“目前治權不及於中國大陸”,海峽兩岸處於“分裂分治”狀態為藉口,以台澎金馬地區為“中華民國”的“統轄區域”,聲稱“中華民國在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 “獨台”實際上是一種由台灣當局推進的經過包裝的分裂路線,與“台獨”沒有本質區別。

“獨台”是指堅持“分裂分治”立場,推行“一個中國,兩個對等政治實體”或“階段性兩個中國”的政策的台灣當局所奉行的路線,亦被稱為“B型台獨”、“國獨”。“獨台”的表現為,台灣當局在國家觀念上,堅持自1949年10月以後就不復存在的“中華民國法統”,但又以“目前治權不及於中國大陸”,海峽兩岸處於“分裂分治”狀態為藉口,以台澎金馬地區為“中華民國”的“統轄區域”,聲稱“中華民國在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
“獨台”對內通過“修憲”、直接民選“總統”、廢除台灣省建制、實行單一“國會”等手法,凸顯台灣的“主權”和“國家”形態;對外在國際上大肆進行“務實外交”活動,謀求“雙重承認”、“重返聯合國”,企圖使台灣獲得獨立的、完整的“國際人格”,成為與大陸平起平坐並受國際承認的“對等政治實休”,從而使兩岸的暫時分離狀態固定化、“合法化”、永久化。
“獨台”實際上是一種由台灣當局推進的經過包裝的分裂路線,與“台獨”沒有本質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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