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惠關稅

特惠關稅

特惠關稅簡稱特惠稅,又稱優惠稅,是指進口國對從特定的國家或地區進口的全部或部分商品,給予特別優惠的低稅或減免稅待遇。特惠稅稅率一般低於最惠國稅率和協定稅率。特惠稅有互相惠予和單方惠予兩種形式。

基本信息

歷史

特惠關稅最早是在宗主國和殖民地及附屬國之間進行,那時是殖民地給予宗主國輸出的產品的一種單方惠予;後來又發展為宗主國與殖民地之間以及同一宗主國的各殖民地之間的互相惠予。

1932年,大英國協國家在渥太華會議上制訂了帝國特惠制,各成員國之間互相惠予;1973年英國加入歐洲共同市場後,帝國特惠制從1974年1月起到1977年7月1日逐步取消。

1975年2月,西歐共同體9國與它們以前的殖民地國家在多哥首都洛美簽訂了為期五年的“洛美協定”(LomeConvention),由它們向非洲、加勒比和太平洋地區的開發中國家單方面提供特惠稅待遇,當時的受惠國有46個;

1979年10月簽訂了第二個“洛美協定”,受惠國增加到61個;

1984年12月簽訂了第三個“洛美協定”,受惠國已發展到65個;第四個“洛美協定”從1990年2月生效,有效期為10年;第五個“洛美協定”於2000年5月31日正式簽字,其有效期首次達20年,受惠國增加到86個。

關於“洛美協定”

“洛美協定”的特惠關稅是目前世界上免稅程度最大的一種特別優惠的關稅,歐盟成員國在免稅、不限量的條件下,接受受惠國的全部工業品和96%的農產品,而不要求受惠國給予反向優惠,並放寬原產地限制以及其他部分非關稅壁壘

種類

1、非互惠的特惠關稅。目前,在國際上影響最大的非互惠特惠稅是洛美協定(LomeConvention)。它是歐洲共同市場(現為歐盟)向參加洛美協定的非洲、加勒比和太平洋地區的開發中國家單方面提供的特惠稅。洛美協定關於特惠稅方面的規定主要有:歐洲共同市場國家將在免稅、不限量的條件下,接受這些開發中國家全部工業品和96%農產品進入歐洲共同市場,而不要求這些開發中國家給予“反向優惠”(ReversePreference)。又如,中國為擴大從非洲國家的進口,促進中非雙邊貿易的進一步發展,自2005年1月1日起,對貝寧蒲隆地尚比亞等非洲25個最不已開發國家的部分輸華產品給予特惠關稅待遇,對涉及水產品、農產品、藥材、石材石料、礦產品、皮革、鑽石等十多個大類的190種商品免徵關稅,其中寶石或半寶石製品的關稅由35%降至零。

2、互惠的特惠稅,但不一定是對等的相同稅率。互惠的特惠關稅主要是區域貿易協定或雙邊自由貿易協定成員間根據協定實行的特惠稅。如歐盟成員之間、北美自由貿易協定成員之間、中國與東協國家之間實行的特惠稅。

相關報導

據《日本經濟新聞》報導,日本財務省日前(2016年11月)決定,擬從"特惠關稅制度"適用對象中剔除中國墨西哥巴西泰國馬來西亞五個國家。這一決定將在2019財年正式生效。日本財務省表示,中國等五國經濟發展迅速,出口競爭力在逐步提高,援助的必要性已經下降。

11月24日,針對日本擬取消中國特惠關稅待遇一事,商務部發言人沈丹陽表示,中國仍是世界上最大的開發中國家。雖然中國經濟總量居世界第二,但人均GDP、城鄉區域發展、社會福利等與已開發國家尚有很大差距,實現現代化的路依然很長。中日兩國同為貿易大國,希望雙方相向而行,推動中日經貿健康發展。

目前,享受日本"特惠關稅"的國家和地區共有143個。特惠關稅是在世界貿易組織框架下制定的,一般是已開發國家對經濟不發達或最不發達的國家的一些關稅優惠。特惠關稅受益國如果連續三年被世界銀行評為高收入經濟體,將從特惠關稅名單中被移除。據報導,日本還將追加移除"連續三年占世界出口份額1%及以上或收入超過一定金額的國家的新標準。若是啟用這一標準,印度越南和印尼等國家也將相繼被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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