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津通識讀本:文學理論入門

牛津通識讀本:文學理論入門

《牛津通識讀本:文學理論入門》內容簡介:喬納森·卡勒向我們解釋了什麼是“理論”。他沒有描述各個“學派”之間的爭鬥,而是勾勒了理論所倡導的各個關鍵的“流變”,直接闡述了文學理論的內涵。《牛津通識讀本:文學理論入門》會讓每個想要了解當代文學的讀者受益匪淺。

基本介紹

內容簡介

《牛津通識讀本:文學理論入門》由中國文藝理論學會副會長,南京大學教授趙憲章作序推薦。《牛津通識讀本:文學理論入門》以英漢雙語形式呈現,方便對照閱讀。《牛津通識讀本:文學理論入門》中附有英漢對照索引,方便隨時查閱。

作者簡介

作者:(美國)喬納森·卡勒 譯者:李平
喬納森·卡勒,美國著名批評家,美國康奈爾大學英語與比較文學教授。著有《論解構:結構主義後的理論與批評》、《結構主義詩學》等。

圖書目錄

前言
1 理論是什麼?
2 文學是什麼?這個問題重要嗎?
3 文學與文化研究
4 語言、意義和解讀
5 修辭、詩學和詩歌
6 敘述
7 述行語言
8 身份、認同和主體
附錄:理論學派與流派
索引
英文原文

序言

序言
趙憲章
喬納森·卡勒(Jonathan Culler, 1944— ),1966年畢業於哈佛大學,1974年獲牛津大學比較文學博士學位,1975年任耶魯大學教授,後執教於康奈爾大學,當代美國著名文學理論家,歐洲理論在美國的權威闡釋者之一。他於1975年出版的《結構主義詩學》被認為是成功移植歐陸理論的範例,推進了文學批評從文本細讀向理論闡釋的轉型,從而獲得了美國現代語文學會頒發的標誌美國文學批評最高榮譽的J.R.羅威爾獎。此後,卡勒又順應學術發展的大勢捲入解構主義大潮,他於1982年出版了另一部代表作《論解構:結構主義後的理論與批評》。卡勒並沒有將解構主義(後結構主義)與結構主義截然地分離,但是兩書在方法和結論上有著明顯不同,作者自稱前者只是對結構主義的“介紹”,後者則是直接參與一場生機勃勃、難解難分的論戰,從而塑造了他作為美國解構主義批評代表人物的學術形象。《文學理論入門》是卡勒1997年出版的一部新作,屬於通識類或導引類讀本,儘管篇幅短小、簡明扼要,但是觀念新潮,思想敏銳,集中呈現了西方文學理論的最新發展,對於建構我們自己的理論話語極富有啟發性。
和我國的同類著作相比,卡勒的《文學理論入門》作為面向一般讀者的通識類讀本,並沒有擺出學術權威的架勢頤指氣使,沒有用獨斷論的口吻強行推銷他的一家之言,而是將各種理論同時納入他的論域,以期讀者能在這種對話關係中獨立自主地辨析是非,進而形成自己的傾向或立場並參與本書的理論建構。這種開明、開放式的理論表述不僅體現了作者對歷史的尊重及其學術民主的對話思想,更有益於激活讀者的想像力和創造性。毋庸諱言,這種表述方式很自然地使人聯想到我們已經或正在組織編寫的類似讀本。儘管理論界已經意識到本質主義和獨斷論的弊端,但是,無論是在學術研究還是在理論教學及教材編寫中,真正達到平等對話的境界尚有待時日,革除長期的思維慣性不可能一蹴而就。這樣,卡勒的《文學理論入門》就有可能為我國的讀者帶來陌生感,使長期習慣於接受“定論”的讀者感到無所適從。
當然,這並不是說卡勒在他的《文學理論入門》中有意隱蔽自己的觀點,而是說他的觀點是以尊重歷史和他人為前提,在充分評介相關理論的同時闡發自己的一家之言,從而激活讀者的言說,為他人介入討論預留了空間。例如,和我們的文學理論教材類似,關於“理論是什麼”和“文學是什麼”這兩個問題,往往是通識類讀本不得不首先解答的問題。那么,卡勒是如何解答這兩個問題的呢?
首先,卡勒認為,就文學理論的實際效果來說,應將其定義為對於“常識”的批評,即對於言語和語言、文本和意義、寫作和經驗等慣常判斷的質疑和顛覆。“一般說來,要稱得上是一種理論,它必須不是一個顯而易見的解釋”,“它鼓勵你懷疑那些被認為是自然的,是先天給定的事物”。就此而言,卡勒認為,“理論常常是常識性觀點的好鬥的批評家。”他以福柯和德希達為例具體說明了理論的這一當代意義,即在質疑“常識”的同時提供“非同尋常”的另類思路和選擇。
顯然,卡勒對文學理論的定義完全出乎我們的意料。在我們的語境中,“理論”總是被定義為某種永恆的“普遍大法”,“放之四海而皆準”,特別是對於那些已被冠以“經典”的理論更是只強調學習、接受,而不是鼓勵持疑、批判,更無“讀者參與理論建構”之意識。這就是卡勒給我們的重要啟發:包括他本人在內的解構主義並非要解構意義,而是要對“終極意義”及其唯一性提出質疑。對於“終極意義”及其唯一性的質疑只是解構主義的前提而不是目的,解構主義的最終目的是激發學術質疑精神,即“在無疑之處提出疑問”,對一切被視為合理的和慣常的知識提出挑戰。這才是解構主義之精義,是其最具價值的現代學術意識——倡導同現成理論開展對話並建構新理論的獨創精神!卡勒的《文學理論入門》所要解答的第二個問題是“文學是什麼”。同我們的文學理論教材一樣,這個問題也是通識類讀本不能不回答的問題。有意思的是,卡勒不僅不像我們的文學理論那樣直接為文學下個定義,然後由這一定義出發展開邏輯表述,而是首先對“文學是什麼”這一問題的合法性提出質疑,認為這個問題對於文學理論並不重要。因為在他看來,現代理論已經超越了學科的邊界,它所關注的對象也就不一定是文學本身,何況非文學作品同樣具有文學性,而被我們稱之為“文學”的東西又有那么多不同,即使literature這個詞的現代含義才不過二百年,此前是廣義的“著作”和“書本知識”(漢語中的“文學”也有類似的演變)。也就是說,卡勒儘管提出了“文學是什麼”,但是又拒絕回答這一問題,對這一問題本身的合法性提出了質疑。他是在玩弄語言魔方,還是在實驗其解構主義的思維方法?
如果我們保持必要的耐心繼續閱讀下去,就會發現卡勒並不是在搞什麼語言魔方,他沒有欺騙我們。事實是:他並非真正拒絕對這一問題做出解答,他所拒絕的只是對這一問題做出“邏各斯”式的解答,認為“什麼是文學”的本質主義追問應該讓位於“是什麼讓我們(或者其他社會)把一些東西界定為文學的”。於是,卡勒首先從文本出發,認為當語言脫離了其他(實指)語境,超越現實目的時就有可能被解讀為“文學”。因為這樣的文本並不是要人們去做什麼,只是引發人們注意其中所隱含的複雜意義。這是它的屬性和特點。另一方面,如果將文學看作程式(語言形式)的產物,那么,文學敘述不在於它要傳達的信息,而在於它“值得一讀”,甚至忍受語言的晦澀、費解和不切題的折磨也值得我們去關注其中的意義。很清楚,這實際上是卡勒對文學本質的提問方式所做的視角轉換:不是追問整個文學的“邏各斯”定義,而是反問什麼因素(屬性的或程式的)可能使人們將某種文本視為文學。前者自上而下、居高臨下,後者自下而上、由經驗歸納;前者追求唯一的、終極的定義,後者旨在呈現多元的和多變的狀態。這種多元和多變的文學狀態,就是卡勒所介紹的五種理論解答:1.文學是語言的“突出”,2.文學是語言的綜合,3.文學是虛構,4.文學是審美對象,5.文學是互文性的或者自反性的建構。卡勒並沒有肯定哪種解答是最好的和正確的,只是給出關於文學本質的五種理論,認為它們無非是五種“視角”,並且提醒讀者:“對每一點論述,你都可以從一種視角開始,但最終還要為另一種視角留出餘地。”
——這就是解構主義!這就是喬納森·卡勒!這就是他的《文學理論入門》最重要的創新。反觀我們的同類讀本及其關於文學的定義,在現代學術意識及其方法面目一新的今天,不僅無視學界對於本質主義的質疑,而且還在津津有味地奢談“文學是審美意識形態”之類的陳詞濫調,不僅滑稽可笑,而且過於自蔽、自大和堂吉訶德了。文學對於人類最重要和最深刻的意義在於它的不可重複性,正是文學的不可重複性激發了持異精神及其想像力和創造力的生成。解構主義對於文學理論的現代意義就在這裡,它以文學的不可重複性解構了文學理解的單一性和終極性,使文學自身的屬性得以在理論層面重新復活。否則,固守本質主義對於“邏各斯”的追問,無論怎樣“變臉”或者貼上上什麼新標籤,都會把鮮活的文學整死,不但無益於激活讀者的想像力和創造力,反而可能給原本生氣勃勃的文學銬上早已準備好了的枷鎖。
退一步說,即使不考慮借鑑解構主義,將文學定義為“審美意識形態”的合法性何在?首先,“文學是審美意識形態”這一表述屬於偏正結構,它所關注的主要是“意識形態”而不是“文學”本身;與其說這是關於文學的定義,不如說是對意識形態的“註腳”和“補充”,何以能夠成為“文學”的定義?其次,文學不僅和意識形態相關,還同不屬於意識形態的“意識”相關,甚至同不屬於意識的“潛意識”相關;並且,在文學文本中,後者依次比前者更具有文學性。既然這樣,將文學定義為審美意識形態的合法性何在?
看來,理解文學還是要靠我們自己的腦袋——一切現成的理論不但不一定都是合理的,反而一定都是可以質疑的,包括提倡這種精神的解構主義和卡勒本人,以及我們面前的這本《文學理論入門》,還有我為它所寫的這篇序言。

名人推薦

很難想像會有另一本文學理論簡述比這一本更加明晰,也不會有另一本在這樣有限的篇幅內能囊括更多的內容。卡勒的闡述技巧一直備受讚譽。在這本書里卡勒找到了講述文學理論的最佳方式和風格。
——英國批評家弗蘭克·柯莫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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