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克華

周克華

周克華(1970年2月6日—2012年8月14日),男,漢族,國中文化,重慶市沙坪壩區井口鎮二塘村人,身高1.67米,蘇湘渝系列持槍搶劫殺人案製造者,公安部A級通緝犯。 導演賈樟柯電影《天注定》有對“周克華事件”的相似描述。

基本信息

涉及案件

涉案目錄

重慶2004年4月22日

中午12時左右,重慶市某酒店的出納和會計兩名女職工,到江北區五黃路分理處取款後,被持槍歹徒搶劫,歹徒開槍打死1人、打傷1人後逃逸,搶走現金17萬元。

重慶2005年5月16日

上午9點35分左右,重慶沙坪壩區漢渝路一牛肉館前發生一起持槍殺人搶劫案件。犯罪嫌疑人尾隨2名取款人員(系一對夫婦),開槍打死2名取款人員,槍聲驚動一過路男子,犯罪嫌疑人順勢向該男子射擊將其打傷,在搶走2名取款人員的17萬元現金後逃逸。

昆明: 2005年10月16日

2005年10月16日18時50分,雲南省宣威市宣威火車站。從昆明開往重慶途經宣威站的K168次列車很快要進站了。宣威派出所民警正在候車室內對旅客隨身攜帶的物品進行檢查。

周克華可能會想,他從昆明乘汽車到宣威,一路都很順利,他完全可以把隨身攜帶的槍枝順利帶回重慶。檢查到周克華時,民警發現他右腰上別著一把槍。綠色槍套內裝著一把五四式手槍,有6顆子彈。周克華很快被當地派出所帶走。但是在這個過程中,他沒有逃逸、沒有襲警。

2006年2月21日,周克華因非法運輸槍枝罪被雲南省昆明鐵路運輸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2008年4月出獄後,他繼續製造血案。

重慶2009年3月19日,重慶槍殺哨兵案

2009年3月19日晚上7時42分許,位於重慶市高新區石橋鋪的成都軍區駐渝部隊十七團營房門口,站崗的18歲哨兵韓軍良(音),被兇徒開槍殺死,他手中的自動步槍被搶走,另一趕來查看的哨兵遇襲重傷。行兇者事後在逃,警方把案件列作恐怖攻擊,特種部隊夜以繼日,全城地毯式搜查緝兇。

長沙 :2009年10月14日

長沙市天心區南郊公園山坡上發生一起槍擊案,遇害人李成壽身中6槍,身上20元錢未被搶。

長沙 2009年12月4日

長沙市天心區芙蓉南路新姚路口發生一起持槍搶劫殺人案,犯罪嫌疑人持槍殺害從銀行取款出來的郭某,搶走現金4.5萬元。

長沙 2010年10月25日,10·25湖南長沙槍擊案

在長沙市雨花區東二環一段220門前,嫌犯槍殺湖南環城經貿公司經理肖某,搶走其手提電腦一台。公安機關根據分析,將該案與2009年長沙市系列槍擊搶劫案併案偵查(南郊公園案、"12·04"芙蓉南路銀行案)。

長沙2011年6月28日,6·28湖南長沙槍擊案

天心區桂花坪黑梨路一基建工地附近,一名48歲的長沙市男子張某被一男子開槍擊傷,致頭部、腰部負傷。傷者當時開了一輛雷克薩斯轎車,下車後中槍。

南京 :2012年1月6日,1·6南京槍擊搶劫案

江蘇省南京市下關區和燕路一農業銀行發生持槍搶劫案。一男性犯罪嫌疑人持槍打死某公司提款人,搶走19.99萬元現金後逃竄。

重慶 2012年8月10日,8·10重慶槍擊搶劫案

8.10重慶案發現場及後續工作 8.10重慶案發現場及後續工作

上午9時34分,重慶沙坪壩區鳳鳴山康居苑中國銀行儲蓄所門前發生一起持槍搶劫殺人案。嫌犯打死2人(重傷者廖德應於8月16日凌晨被確定為腦死亡 ,22日中午出現多器官衰竭,搶救無效死亡 )、打傷1人,搶走死者淺黃色女式單肩大挎包,逃離現場後,搭乘“摩的”逃逸。

逃逸後,其在警方的搜捕過程中,8月10日中午1點,一位鐵路警察身中三槍,2小時後才被發現在草叢中的屍體。後經重慶警方證實這名鐵警已經犧牲。

附:重慶市公安局關於緝捕犯罪嫌疑人周克華的通告

2012年8月10日9時34分,沙坪壩區鳳鳴山康居苑中國銀行儲蓄所門前發生一起持槍搶劫殺人案。案犯打死1人、打傷2人,搶走死者淺黃色女式單肩大挎包,逃離現場後,搭乘“摩的”逃逸。

公安機關正全力緝捕案犯。經調查,案犯系周克華,男,1970年2月6日出生,漢族,國中文化,重慶市沙坪壩區井口鎮二塘村人,身高1.67米,中等偏瘦身材,膚色較黑;長方臉,眉毛較濃,雙眼皮,右眉中部有一顆約2X2毫米的黑痣,左耳廓後有一顆約1X1毫米的黑痣,右上唇有一塊約5X2毫米的泛白胎記。操重慶口音或帶重慶口音的不標準國語。會駕駛汽車。

現已查明,2004年以來,周克華在江蘇、湖南、重慶等地多次作案,殺死殺傷多人,搶劫巨額現金。

2012年8月10日09時34分,重慶市沙坪壩區鳳鳴山康居苑中國銀行儲蓄所門前發生一起持槍搶劫殺人案,案犯打死1人、打傷2人後逃逸。經查,該案與2004年以來發生在江蘇南京、湖南長沙、重慶等地的多起持槍搶劫殺人案系同一犯罪嫌疑人周克華所為。周克華,男,漢族,1970年2月6日出生,系重慶市沙坪壩區井口鎮二塘村人。

案發後,公安部和重慶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重慶市委書記張德江,國務委員、公安部部長孟建柱先後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採取一切措施,儘快將犯罪嫌疑人緝拿歸案。

殺害鐵警

犯案後,為了離開重慶市區,周克華選擇了最慢的逃亡路線——沿鐵路步行,導致鐵路民警朱彥超不幸遇難。

朱彥超與周克華相遇的地方是在沙坪壩區覃家崗鎮一個叫窩凼的地方。據案發地附近一工廠員工回憶,有人在鐵路附近的隧道盜竊信息處理器。當天,身著便裝的朱彥超正和他的三個同事在此辦案。在朱彥超的同事們離開後,周克華到了。

據介紹,周克華當天上午作案後逃到歌樂山上,他從山上下來後往市區方向行走,遇到幾名鐵路警察在辦案。那幾名警察當時在辦理其他的案子,周克華走來時,其中一名鐵警上前詢問,不料周克華掏出槍就射擊,致使該鐵警死亡。據有關人士介紹,其槍擊鐵路警察用的槍,與銀行門口用的槍並不一樣。而在重慶銀行門口搶劫所用槍枝,與在南京行兇時所用的是同一把。感到已經暴露的周克華,又返回歌樂山,迅速趕到事發地點的武警、公安已經將那裡包圍。

一位接近重慶市公安系統的人士稱,這位鐵警的遇害時間是在8月10日中午1時左右,2個小時後,人們才在鐵路旁邊的草叢中找到屍體。朱彥超2012年29歲,已婚但無子女。

經成都軍區駐渝部隊某部官兵證實,該部也已奉命參加搜捕行動。經過一天一夜的搜捕,與歌樂山相鄰的重慶銅梁、璧山兩縣的山嶺也被列入偵查範圍。沿山公路兩側的密林中,每隔數十米,就有三至五名警員“把守”,不時有運送食物和水的車輛停在路邊。為了應付難耐的燥熱和蚊蟲,不少人抹起了花露水和清涼油。

成長經歷

少年“有本事”

周克華生於1970年2月6日,這個日子之所以容易被他身邊的人記住,因為這天是大年初一。在那個寒冷的日子裡,周克華的降生也曾帶給父母一些溫暖。周克華的父親是回鄉的知青,是村里少有的文化人,因為這個原因,他在生產隊當了多年會計。上世紀60年代末,周克華的父親娶了一個離婚且育有兩個孩子的異鄉女人,她後來成為周克華的母親。周家的生活比較拮据,但當時幾乎所有的農民都是這樣,也就沒有什麼好攀比的了。周克華的童年,就在這樣一個貧困的農家度過。

在童年玩伴陳啟紅眼裡,周克華小時候“蠻有本事”。他印象最深的是,周克華喜歡游泳,游得很好,在一起玩的小孩子裡面,這一點很突出。陳啟紅曾與周克華等幾個村裡的小夥伴一起去附近小河游泳,抓螃蟹。抓上來就掰開來,生生吃掉。有時也會燒一堆火,烤著吃,這樣口感好一點。陳啟紅記得,從家裡偷拿火柴出來的人,通常都是周克華。

謀生之道中斷

嘉陵江從二塘村東側蜿蜒而下,在上世紀八九十年代,到河裡去“上河沙”曾經是村民們賴以維生的一份好差事。

據村民描述,周克華十幾歲便和父親下河。“我們都只幹個兩三年,他幹了得有將近10年。”村民回憶,村裡有幾十人一塊幹活,但周克華父子總是獨來獨往。

陳啟厚介紹,周家很少和村里其他人打交道,親戚也少,即便是紅白喜事,周家也不參與。他說,周克華的性格和父親周正喜極像。周正喜原本是二塘街上人,上世紀60年代,正在念中學的他被下放到村里改造,從此就沒有再回去,成了“我們山上人”。

周家屬赤貧,在河裡乾一天活,能掙20多塊錢,在當時是一筆不菲的收入。周克華和父母生活極為節儉,紅磚樓由此而得以在2001年前後建成。村民們回憶,周克華幹活非常勤快,大多數時候,他坐著不吭聲。一旦有汽車過來,他卻總是跑著上前攬活。瘦瘦弱弱的小伙子,力氣著實大。

後來挖沙業務被人承包,村民們謀生之道中斷,周克華走出二塘村。

與槍枝“結緣”

據警方稱,周克華曾經在2005年因販賣槍枝,被雲南鐵路法院判刑後在當地服刑,公安部通緝令的上半部分照片便是他服刑期間採集的檔案樣照。但陳世珍回憶,2000年前後,家裡就來過大批警察,在兒子的房間裡搜出子彈,周克華也因此被勞教兩年。這是周克華第一次和槍聯繫起來。

子彈把老兩口給嚇傻了,但陳世珍說從來沒有見過兒子有槍。她說了個近乎離奇的故事。周克華在上沙時,突然來了個背獵槍的老頭,將周克華帶走,聽說是去了武漢,並在武漢出了事。“開了槍,但不是殺人,是朝天開的。”

入伍夢破碎

據陳世珍回憶,兒子26歲結婚之後,便搬到了南岸區長生鎮附近租房居住,從此很少回家。10餘年裡,她對周克華的經歷知之甚少。

據了解,周克華刑滿出獄後,到鐵路上找了一份裝卸貨櫃的差事,在他一位堂兄開的公司。大多數村民並不清楚“周華仔”在外面犯了什麼事。

周克華結識了前妻徐某,兩人育有一子,目前在念國中。他學會了駕駛技術,堂兄的公司轉戰成都之後,他轉型為一名中巴客車司機。兩三年的司機生涯,周克華因為一次超載事故被扣了車。隨後,他與妻子離婚,履歷戛然而止。陳世珍說,兒子只告訴自己,要出門打工。

從2004年開始,周克華連續8次持槍搶劫,每次均成功逃脫。沒有人知道這8年間他到底是如何度過的。有說法稱,周克華反偵察能力極強,是由於其出身特種兵,但警方否認這個說法。陳世珍也明確說,兒子沒有當過兵。她回憶,20歲左右的時候,周克華曾經想入伍,但體檢沒有通過,“血壓不正常。”

性格癖好

幼時內向老實

在鄰居們眼裡,童年的周克華,老老實實,從不惹事生非,但是不合群。

44歲的陳小渝跟周克華做了30多年鄰居。因為年長兩歲,小時候的陳小渝會照看一下周克華。陳小渝說,“他(周克華)很本分,經常把自己關在家裡,一個人盪鞦韆,很少跟小夥伴來往。”其他小孩子一放學就去釣魚、捉青蛙,但周克華很少參與。現年60歲的陳啟芳記得,她經常看到周克華背著書包一個人回家,走在鄉間的小道上,遠遠傳來其他小夥伴嬉戲打鬧的聲音。這一幕深刻地印在陳啟芳的記憶里,時隔30多年仍揮之不去。隨著年齡增長,周克華的內向性格表露無餘。陳啟芳老人回憶說,見到村裡的長輩,周克華很少主動打招呼。

熱愛運動

讀國小時,周克華的學習成績不錯,老師同學都認為周克華“聰明”。周斌是周克華從國小到國中的同學,在他印象中,周克華身體素質很好,在普遍瘦弱的農村兒童里,周克華經常在學校運動會上拿到好成績。周斌認為,周克華特別愛運動,經常鍛鍊身體,直至一個人琢磨“練功”。80年代初,看過電影《少林寺》後,周克華迷上了武功。他在自家院裡的樹上掛了一隻沙袋,小夥伴經常看到周克華一個人用力地打沙袋。

愛看書籍

周克華喜歡看武俠和偵探小說,周斌記得,周克華的書包里經常有這一類的書籍。在80年代初,沙坪壩的街頭上還有說書的藝人,講《隋唐演義》《三國演義》《水滸傳》等俠義故事。“周克華很愛聽,經常去聽,聽得很入神。”周斌說。大概刀光劍影的故事能夠讓周克華產生一種凌駕於社會秩序之上的刺激和愉悅。周斌說,除了周克華本人,誰也不知道,這些故事也許導致他的人生軌跡發生了某種變異。周克華在讀書上開始不甚用心,讀國中後,周克華的學習成績就開始下滑,考高中時就落榜了。

迷戀槍枝

1993年,周克華離開重慶,前往武漢。他的家人說,周克華此行是去武漢“打工”。但是當年,武漢市公安人員從周克華身上搜出一支獵槍,將他拘捕。該年3月,武漢市公安局礄口分局因此判處周克華勞教兩年。獵槍是周克華在1991年9月從重慶市沙坪壩竊取的。令人匪夷所思的是,他竟然想辦法把一米多長的獵槍帶到武漢。

獲得警方證實的是,勞教2年重獲自由後,周克華擁有槍枝的欲望不僅沒有消失,反而更加強烈。為了獲得一支槍,他在1997年夏天來到雲南邊境,購買了一支五四式手槍。大概吸取了持獵槍被捕的教訓,這次周克華買的是手槍。手槍更容易隱藏,不易被查獲。

果然,此後長達8年的時間裡,周克華一直攜帶手槍未被發現。直到2005年10月,在雲南曲靖宣威火車站候車室,警員查獲周克華非法持有“五四”式手槍一支,子彈6發。周克華因此被昆明鐵路法院判刑3年,於2008年4月出獄。

案件過程

目擊證人

2012年8月11日,載“8 10”持槍搶劫案疑犯逃離的摩的司機羅大軍還原了當時搭載疑犯的過程。

據多位目擊者稱,案發後,疑犯周克華沿中國銀行門口的鳳天路朝西南方向逃走,在離現場約400米的一立交橋下,登上一輛摩的逃離。在電話中,羅大軍證實自己在案發後確實載疑犯周克華離開,他已經前往警局做過口供和筆錄,摩的也被警方扣下。

羅大軍說,一個男子跑到他面前,當時他正和旁邊的朋友聊天。跑來的男子問他到新橋多少錢,他說5元。隨即,這名男子上車了。

他記得,對方走到跟前時,拎一個看起來很沉的黑色購物袋,有些喘氣,臉色也有些發白,神色慌張。“我拉到半路曾想,這人是不是搶了誰的錢,或者被人追,一個正常人不可能跑得氣喘吁吁過來。”羅大軍說。

載上周克華後,羅大軍接聽了一個電話。此時,周克華讓他開車不要打電話,注意一點。行駛一公里後,到新橋加氣站,周克華喊他下車,給了5元錢就走了。羅大軍說他沒注意其往哪個方向走了。羅大軍說,這個過程中,周克華總共跟他說過三句話。

上車時說:新橋多少錢?中途時:不要接電話,注意安全。下車時:我就在這裡下車。

羅大軍說,後來警方讓他核對了照片,他覺得很像,就是這個人,而且時間也吻合。

他當時接聽的電話記錄顯示:9時39分,距槍擊案5分鐘。

藏匿山洞

2012年8月11日在重慶市沙坪壩區歌樂山,山洞碑口社,警方發現疑似犯罪嫌疑人周克華藏匿的山洞。

與警方一度“相遇”

警方勘查疑似周克華藏身的洞穴 警方勘查疑似周克華藏身的洞穴

2012年8月11日下午5時左右,10餘輛警車突然集結沿小路趕往山洞村,在歌樂山山腳下,數十名特警牽著警犬跑進樹林中,同行的還有身著便衣的勘察人員。一名武警告訴記者,在不遠處發現一個山洞,可能存線上索。

這是一個隱藏在密林深處的山洞,洞口被蜘蛛網和雜草覆蓋,進入山洞,人無法直立,但空間相對寬鬆。5名警察在內部勘察,透過他們的手電筒光可以看到,警方在洞內發現一件破爛的深綠色成人T恤、兩個香菸盒、被剝皮的電線,以及新鮮排泄物。勘察人員依次拍照留證,並用塑膠袋封存,等待進一步檢驗,整個過程持續約半小時。

有訊息稱,周克華與搜捕他的武警、公安等一度“相遇”,距離最近時約50米遠,但其最終狡猾逃脫。

擊斃過程

受時任國務委員、公安部部長的孟建柱(後任十八屆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政法委員會

擊斃現場 擊斃現場

書記)委派,公安部副部長張新楓專程趕赴重慶坐鎮一線指揮 ,公安部第一時間向全國發出A級通緝令,並派出專家組指導案件偵破。重慶市公安局全警動員、全警參戰,副市長、公安局長何挺指揮全市公安民警會同武警和駐渝部隊官兵冒著40多度的高溫酷暑開展嚴密封控、全力圍捕等工作,發布緝捕通告,廣泛發動人民民眾提供線索。在公安部統一協調指揮下,全國公安機關同步開展案件協查工作,湖南、四川、貴州等相鄰省份層層設卡布控,形成了一張圍捕頑凶的天羅地網。經過連續4天晝夜奮戰,於8月14日凌晨6時50分在重慶沙坪壩區覃家港鎮童家橋村萵筍溝背後一家皮鞋廠,被重慶公安民警將其當場擊斃 。8月14日凌晨,犯罪嫌疑人周克華在行進到一個胡同後發現了尾隨在身後的兩名民警,他反過身來,衝著兩名民警走了過來,掏出槍對兩人連開三槍,兩名民警躲在電線桿後向周克華射出四槍,最終將周克華擊斃。

2012年8月14日凌晨6 時50分,在公安部統一指揮下,經過重慶等地公安機關連續數日艱苦奮戰,犯下累累罪行的公安部A級通緝犯周克華在重慶沙坪壩區童家橋被公安民警成功擊斃。至此,蘇湘渝系列持槍搶劫殺人案件成功告破 。

母親想收屍

2012年8月14日,系列持槍搶劫案嫌犯周克華被警方擊斃,其母陳世珍獲悉此訊息後,次日提出希望看看兒子。警方回應,在適當的時候,肯定會送她去給周克華收屍。

民警獲獎

2012年8月16日下午4點,市總工會在沙坪壩區公安分局召開頒獎儀式。授予英雄民警王曉渝、周縉重慶五一勞動獎章。

為表彰先進、弘揚正氣,市總工會決定授予王曉渝、周縉同志重慶五一勞動獎章。市總工會副主席郭翔向王曉渝、周縉頒發獎章、證書、獎金。

偽裝照曝光

周克華偽裝照 周克華偽裝照

2012年1月6日,周克華在南京製造“1·6”搶劫殺人案。南京公安近期曝光了易容後的周克華逛超市的照片。

警方知情人士透露,周克華躲避偵查的能力極強,是偽裝高手。作案前踩點過程中,他用帽子口罩嚴密地包裹自己的臉,從不顯露真容,好讓監控拍不到臉,而除了保護住臉部外,周克華甚至連走路的姿態都進行精心偽裝。

在作案前的視頻中,警方發現周克華走路時外八字非常厲害,而且以非常誇張的幅度左右搖晃肩膀,而作案後,走路時肩膀竟然紋絲不動,帽子口罩都摘了,而且還架了一副眼鏡,身上穿的則是一身不知從哪弄來的舊式軍官冬季常服,顯得很斯文,和作案前的樣子簡直判若兩人。

如果不是警方那么多高手在甄別,一般人根本不可能把這樣兩個外部特徵差別極大的人聯繫到一起。所以,周克華1月6日作案後在眾目睽睽之下從中央門地區跑到棲霞區應該不是什麼難事。

藏身宜賓

周克華今年3-6月藏身四川宜賓,小區門衛常半夜給其開門。

據媒體記者了解,周克華租住的房屋,在該小區三單元605房間。樓下的業主介紹,那原本是一套四室兩廳,去年裝修後,改成6間單獨的小房間出租,每個單間月租金400元上下。

因為房屋大門緊鎖,再加之聯繫不上房東,尚不知屋內詳情,亦不清楚周克華是整套租住,還是租住一個單間。有訊息稱,周克華與女友張貴英住在一個單間,單間由張貴英從他人手上轉租。此訊息未獲警方證實。

同樓層的鄰居說,這兩天看網路關於周克華和女友的新聞報導後想起,至少兩次與周克華打照面,見到周克華與張貴英一同出入,手裡拎著水果 。

死因質疑

死者被質疑為便衣

周克華資料圖 周克華資料圖

近日,一些網友在微博中質疑,14日被擊斃者非周克華,而是來自長沙的便衣民警,並從擊斃現場死者照片中舉出體型、膚色、耳部外形等諸多細節,與通緝令對比,稱死者不是周克華。

還有網友稱,死者真實身份是長沙便衣民警“陳子河”,是湖南前往重慶的便衣警察。

2012年8月19日,該微博引起眾多網友關注,但該微博很快引起一些網友質疑。

有網友稱,幾天前,在網上流傳一篇文章,該文質疑被擊斃者不是周克華。湊巧的是,該文章的作者署名是“陳子河”。為此,該網友推測文章在網上多次轉載後,成了“重慶被擊斃的是長沙便衣警察陳子河”。

2012年8月19日,某社記者未能聯繫上署名“陳子河”的發帖網友。

2012年8月20日上午,重慶網警通過微博回應:重慶沙坪壩區公安分局正在組織民警,深入排查、搜查周克華曾經的藏身之地,請市民理解予以支持。對於網上質疑周克華未被擊斃的信息純屬誤解與造謠,悍匪周克華已被擊斃毫無疑問。

長沙警方對網傳重慶警方擊斃的“周克華”是前往重慶協助辦案的長沙便衣民警陳子河表示“沒有長沙民警在重慶傷亡,也沒有叫陳子河的民警。”

DNA確認身份

2012年8月19日下午,湖南省長沙市公安局宣傳處相關負責人表示,長沙民警並未在重慶有傷亡。該局一位訊息人士稱,沒有長沙民警在重慶被誤殺,該單位也未聽說過一個叫陳子河的民警。

湖南省刑偵支隊的一名工作人員稱,長沙警方一直在關注周克華案,也專門派人到重慶,與當地警方合作破案。“(長沙民警在重慶有傷亡)完全是造謠,周克華都經過DNA確認的。”

重慶網警稱,對網上質疑周克華未被擊斃的信息純屬誤解與造謠,悍匪周克華已被擊斃毫無疑問。

重慶沙坪壩公安分局官方微博“平安沙坪壩”則稱:“擊斃的周克華DNA和指紋都已經比對準確無誤,現還質疑周克華未被擊斃有些滑稽和可笑。”

網傳屍檢照片

8月20日湖北網路廣播電視台報導,有微博用戶發出一組據稱是周克華被擊斃後的屍檢圖,圖片隨即被大量轉載,有網友對重慶警方公布周克華屍檢照片的做法表示認同,更有眾多網友根據此前公布的周克華照片,對其身份進行分析解讀。

網上謠傳的屍檢照片 網上謠傳的屍檢照片

成都全搜尋新聞網記者聯繫了重慶市公安局,對方回應稱:“重慶市公安局並沒有對外公布周克華的屍檢照片”。至於照片中人物是否確定為周克華,對方表示不予置評。

成都全搜尋新聞網記者看到,網上流傳的這組圖片分為三張小圖,分別顯示了周克華正面及左右兩個側面的頭部特寫,其中右側大腦中槍的部分清晰可見。

隨著圖片熱傳,很多網友發起了“大家來比對”的話題。有網友則從法醫學的角度分析稱此人正是周克華,“因為根據圖片所示,頭部只有右側星芒狀的射入口而沒有射出口,是個盲道。左額那裡看上去很表淺,應該是倒地時和牆撞的。這種創口的特徵不像近距離射擊所致,應為幾米外射擊造成的,符合此前對現場情況的推測。”

但是,也有網友稱圖片中周克華面部多個部位與警方此前公布的圖片有差異。

★ 據成都全搜尋新聞網記者了解,通常犯罪嫌疑人在被擊斃後,中國公安機關是不會向媒體公布其屍檢照片的

人物分析

殺人動機

報復社會不足信

據周克華同村人說,1997年周克華曾經因持槍在武漢被勞教一年,這成為周克華性格轉變的標誌性事件,“從那時起,周克華報復心開始增強”;“在武漢坐牢結束後,周克華就有報復社會的想法”。

許多人認為,周克華當時持槍,未必是為了犯罪,可能只是對槍械感興趣,被判一年勞教確實過重。而且,在唐慧案正引發對勞教制度的聲討浪潮的當下,人們本能地就對“勞教”這種說法感到厭惡。很多人相信,勞教制度不僅教育不了犯罪分子,而且會讓犯罪分子心理變得極端,從而走向“報復社會”的道路。

其實這個說法經不起推敲。從周克華的經歷來看,早在1986年他僅16歲時,就曾因調戲婦女被治安拘留14天,可以說在“勞教”前並不是什麼循規蹈矩的好人。在那個年代,十幾歲就玩弄槍械的人也很難說心裡不會萌發犯罪衝動。

據最新的說法,周克華是1993年至1995年期間被勞教,並不只是因他持有槍械,而是因為那把槍來自於盜取,並在遇到巡邏民警盤查時朝地上開了一槍,隨後逃跑。所以,雖然勞教制度毫無疑問是惡法,但十幾年前因盜搶拒捕被判兩年勞教,並不是很過份的判決。

據稱,周克華在勞教所里表現良好,提前一個月獲釋。這距離他最初一次殺人,差不多還有10年的時間。可以說,以周克華有過“勞教”的經歷就判定他連環殺人是為了報復社會,並不可信。

殺人動機“明確”,並非報復

如果要說一個人連環殺人是為了報復社會,那么在作案過程中應該表現出一些隨意性,典型如美國丹佛影院槍擊案的嫌犯,心理滿足型連環殺手的黃勇等。但周克華多次作案,目的都相當明確,就是為了搶劫錢財,殺人只是附帶。

2004、2005年首兩次作案的周克華把槍口對準了企業的出納、會計,剛從銀行出來的夫婦;2009年,襲擊軍營哨兵,是為了搶奪槍枝;2009年長沙第一次開槍,可能是因為晨練老人發現了他的蹤跡,或者因為他想練習槍法;而接下來數年的犯案,越來越明確是為了搶劫錢財。與此無關的人員不在他行兇的範圍之內,而按理說最該遭到報復的曾判處其勞教的武漢警察,以及在2005年判其販賣槍械坐牢三年的雲南鐵路法院。

知名犯罪專家李玫瑾確信,周克華奔著錢去這種特點表明,他並不是一個憎恨整個社會、將所有人視作報復對象的心理異常者。因此,他的犯罪手段雖然極為特殊,但是犯罪心理卻非常簡單,周克華就是為了搶劫而殺人。

為了錢而殺人,這是報復社會嗎?顯然算不上。只是受各種道聽途說和影視劇的影響,人們往往不相信一個犯罪者純粹為了錢而連續殺人,其實這種作案動機非常常見。

犯罪心理

在重慶沙坪壩區鳳鳴山康居苑中國銀行儲蓄搶劫案中,目擊證人發現,周克華開槍之後並未慌忙奪路而逃,而是“大搖大擺”地從容走了幾百米。

有媒體報導,今年1月19日,周克華也曾回家,而13天以前,他製造了南京槍殺案。在此前後,他還回到重慶市沙坪壩區井口鎮二塘村,看過自己的前妻和兒子。

周克華的母親表示,去年八九月間,周克華至少一個月時間都在重慶,且曾出入醫院、陵園等公共場所。今年,周克華也曾回家。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教授、中國心理學會法心理學專業委員會副主任、犯罪心理學專家李玫瑾分析說:“從與警方長達8年的博弈來看,周克華應該是一個心理素質穩定、處事冷靜且智商較高的罪犯。”

警方有時會遇到一些比較棘手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大多屬於比較冷靜的一種人,這種人在作案時相對我們普通人來講,會表現出心理穩定、頭腦冷靜的特點,而且,此類犯罪嫌疑人的智商也大多比較高。

另外,李玫瑾教授還分析說:“周克華在長達8年的時間中,應該也會多次知道自己已被警方通緝,但這類罪犯的特點是:只要一天沒有被抓到,他們就可能會繼續作案。”

李玫瑾教授說:“周克華還應該是個心思很細膩的人,他會在作案操作層面極其注重,包括會設計每次作案的方式,在每次作案前,他會把每個可能遇到的問題和自己應對的方式都考慮得非常周到。而且,他也具備較強的反偵查能力。”

被擊斃前後

公安部首席特邀刑偵專家烏國慶講述周克華案偵破台前幕後】

踩點不進銀行,而是在外面透過玻璃鎖定取款人

周克華的作案習慣是事先要踩點。他踩點的時候,不到銀行裡面,而是在外面看,尋找著作案的對象,現在銀行的玻璃都能看見裡面。

侵害對象主要是取款人員,他從外面看裡面哪位人取款,等他(她)出來的時候就慢慢靠近他,然後突然襲擊,而且大部分都是襲擊頭部這樣的要害,打倒了以後拎起錢包就走,中間他還會換裝。完了以後,坐公共汽車等交通工具離開。他往哪走?一般住的地方如果是在東面,他就往西面走,搞聲東擊西。

搶錢後不住旅館也不立即揮霍,走路不斷回頭看

周克華作案後在走路的過程中,會特別敏感,總是會回頭看看有沒有人跟著他,然後繼續往前走。

和周克華持槍搶劫案可以做對比的就是張君的案子(概述:張君一度被稱為“中國第一悍匪”,是團伙作案。曾縱橫數省8年,犯案十餘起,殺死、殺傷近50人的張君團伙在2000年9月被警方擒獲,2001年4月21日,一審判處張君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2001年5月20日,張君被執行死刑。)

周克華和張君都很猖狂,拿人命不當回事,隨意殺人,這個方面他們倆是一致的,都是瘋狂地作案,瘋狂地殺人,不計後果。

但是周克華也有和張君不同的地方,張君也好,其他的犯罪分子也好,作案後都容易暴露。張君是結夥作案,這就容易暴露,另外他住旅館,有不少朋友,其中有些是女性,這些都容易讓他暴露。但是周克華在這點上就不那么瘋狂,他的辦法是,不住旅館,搶得錢以後開始階段不揮霍。

山下作案山上住宿 依靠睡袋、帳篷藏身墓區

周克華在山下作案,會到山上住宿,一般在公墓的下面,在民間一些墳墓上面一點。周克華覺得一般到墳墓那裡去的人少,這樣就逃避在住宿的時候被抓獲。有些生活用品到山下去買,睡在睡袋或帳篷里,一般早晨出來,晚上做完事再回來。能在很艱苦的環境下生存,野外生存能力特彆強。

針對周克華的這些特點,特偵組制定了相應的策略,整個方案採取了兩手策略:他在山裡我就找,他出山的話,我也有辦法對付,就是說兩手準備。

他要是在山裡,我爭取想辦法在山裡能抓就抓,抓不住就擊斃他;如果他下山更好,讓他處在明處,我們在暗處。在山上的話是大兵團作戰來抓他,那么要想發現他,最好讓他能夠離開這個山。他藏身過的山,我們都去了,那裡離著幾米遠就看不見。他在裡面能看見我們,而我們不能看見他,等於是他在暗處,我們這么多人都在明處,而且他可以隨意開槍,因為他是犯罪分子,不受任何約束,而我們民警不能隨便開槍,一定要認準了是犯罪分子才能夠開槍。

特偵組對民警遇到周克華後採取什麼樣的措施也做出了部署,一旦發現周克華,能抓就抓,抓住他更好,抓不住就擊斃,發現以後說什麼也不能讓他再跑了,因為這個人作案不是去偷啊,搶啊,他是拿著人民民眾的生命為代價來作案。

通過對周克華作案過程的研究,特偵組還總結出周克華的體貌特徵,比如走路的特點,他是八字腳。正是這些細微的特徵,最終幫助民警確認了周克華的身份。(概述:此前,公安部步態專家對周克華的一段視頻進行了分析:“發現他在行走時,右腳比左腳快走時少0.02秒,右腿似乎受過傷,在往前走的時候腿會往回勾一下,再往前邁步。另外下樓梯時,左腳先邁下樓梯,一般走十步左右就會回頭看,尤其是走到拐角、樓梯、車站,上車時是必須回頭的。”周克華的這些行為特徵,給警方留下了深刻印象。)

警方回應

質疑便衣回應

由於之前警方遲遲沒有公布周克華死後的正面照片,各大網站瘋狂流傳的一張警察合影照片,一名民警被打上圈,說是被重慶警方誤殺的長沙便衣民警,不少網友給出了種種所謂的證據,表示當時的死者不是周克華。關於他的姓名有還有幾個說法,有的叫“方斌”,有的叫“陳子河”。乍一看上去,照片中的民警,確實和周克華有些相似。

長沙市公安局官方微博“長沙警事”發布闢謠稱:經查,長沙市公安局並無“方斌”此人,卻有“方兵”一人,系長沙市公安局監管支隊強制戒毒所副所長。網路流傳圖片上標註的民警照片系長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雨花亭派出所民警段志鵬參加分局集體活動時所拍。方兵及段志鵬兩人目前均在職在崗。

★ 在雨花亭派出所,值班民警一眼就辨認出網上照片是他們所里一位名叫段志鵬的同事。然而,這位民警只是普通刑偵民警,並不是特偵組成員,也沒有去重慶。“我沒有一點事,還在這裡好好的和你說話啦。”當記者在長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見到段警官並向他說明情況後,他的表情真是哭笑不得。段志鵬表示,自己這張照片是參加分局團委活動時拍攝的,隨後這張照片也被掛在了公安網上,然而他也不知道,自己的照片怎么會和周克華聯繫在了一起。段志鵬表示,將對造謠事情保留追訴的權利。

2013年1月2日晚,有網友在其新浪部落格中發布《悍匪周克華生死之謎——原來被頂包?》的博文,將原來“周克華未死”的網路謠言及造假照片再次傳播,稱“有調查員從段志鵬的同學、同事和親友處,得到了不容置疑和最明確的答覆:‘段志鵬,死了!’”

2013年1月3日晚,正在家休息的長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雨花亭派出所民警段志鵬對記者說 “鬱悶,又有人拿這個事造謠。”。“我現在好好的,怎么又說我是周克華了。”段志鵬告訴記者,因為“一節兩會”停休,按照單位的安排,這幾天他一直在工作,元旦期間也正常值班。每天的工作就是出警和處置一些派出所的事務,下班後基本在家。“周克華未死”的造謠微博一出,引發“覃永沛律師”等人在微博、部落格中轉載,但旋即遭到不少網友吐槽,指出其照片和文字為造謠。有網友分析稱,該部落格是藉助武漢“12·31”槍案這一新聞熱點,再次散布所謂周克華之死實為掉包,利用公休日官方澄清滯後的信息真空期進行誤導。不少網友也對這一部落格和相關微博內容持懷疑態度,並引用長沙市公安局在當時澄清這一謠言時發出的照片、文字以及電視台採訪段志鵬時的視頻進行了澄清。微博上說,段志鵬的父親是資深警官,而段志鵬告訴記者,父親就是普通的企業職工,謠言完全是無稽之談。截至記者發稿時,網名為@大明一派2012所發的微博已被刪除。

封山戒嚴回應

前日,重慶當地媒體報導稱,從18日零時開始,重慶對包括歌樂山在內的巴南區、長壽區、大足縣等六區縣同時封山戒嚴,當地居民憑身份證和戶口本進出,嚴禁本地居民以外的人員擅自進山;除了公車輛,禁止其他車輛進山。官方解釋說,這是森林防火的需要。

對此,有網友提出質疑認為,大面積搜山是不是意味著被擊斃的不是周克華本人。

女友

周克華 周克華

周克華女友張貴英藝術照海量曝光。據報導稱,周克華女友張貴英將於2013年1月15日受審。張貴英承認,她被周克華包養,包養費每周一萬。

周克華每次作案前會跟女友交流想法,隨後“悍匪周克華女友張貴英”照片被檢索出,張貴英的騰訊微博和QQ空間裡的大量生活、藝術照曝光。此後多日,張貴英的QQ空間“天使的誘惑”瀏覽量突破50萬,日均以5位數速度增長。一些自稱她同學或朋友的網友留言,對張貴英與槍案悍匪周克華有關聯表示“驚訝”。

2012年6月張貴英上傳到QQ空間的一張照片,拍攝於宜賓市金髮街。今年上半年,張貴英在宜賓打工。

張貴英20歲,四川宜賓人。

“悍匪”周克華斃命後,張貴英被推向了輿論的風口浪尖。

現實生活中,直到8月14日警察找上門,位於宜賓市李端鎮山裡的張貴英父母,還以為女兒一直在重慶“看病”。

20歲的張貴英是一個打工妹,患有癲癇病,她的命運如何與周克華糾纏到一起?

“豬婆瘋”患者

患癲癇病後,張貴英放棄了讀書,2008年底與同村姑娘一起,南下廣東打工

2012年8月17日,李端鎮新田村4組,張貴英的老家大門緊鎖。此前警察和記者的到訪,攪亂了張家人的生活,張家父母不知去向。

張家育有一女一子,張貴英是老大。奶奶回憶,張貴英出生時大病纏身,“放在籮筐里,看著都快死了,後來硬是活了過來”。

在雲頂中學念初三的一天,張貴英突發當地人稱“豬婆瘋”的疾病,常在夜裡發病,“渾身抽搐,口吐白沫”。後來去醫院檢查,被診斷為癲癇病。

此後,張貴英的人生發生轉變。

張父此前曾告訴媒體,女兒患上癲癇後,智力下降,成績變差,國中畢業後就不讀書了。在同學眼中,病後的張貴英變得“孤僻”、“自卑”。

坐落在大山深處的新田村,年輕人多外出打工,老人小孩留守。2008年底,國中畢業的張貴英與同村姐妹一道,加入了南下珠三角的務工大軍。

這一年,張貴英16歲。同村姑娘眼中的她“略有姿色”,一起打工的姑娘說,她們到廣東中山打工時,張貴英有很多追慕者。

這年4月,比張貴英年長22歲的重慶沙坪壩人周克華,在雲南監獄服刑結束。

此前,2005年10月,周克華在雲南曲靖宣威火車站被查獲非法持有“五四”式手槍1支、子彈6發,被判刑3年。

“苦悶”打工妹

張貴英的QQ空間裡,常常提及工資低、工作辛苦、悶、無聊等

從張貴英的QQ空間看,約2008年8月,她開始上傳一些她本人的照片。這些照片像素不高,取自網咖攝像頭或手機。

2008年底之後,打工妹張貴英,不斷重複著進城回鄉進城回鄉的生活。

有工友記得,2009年上半年張貴英離開了廣東中山的工廠,返回宜賓老家。她上網的愛好日漸加深,後來她還一直與一些工友保持QQ聊天。

張貴英的父親曾對媒體說,女兒離開中山回家,是因為癲癇病情加重。

回到宜賓後,張貴英先在當地一家電子廠找了份工作,沒幹幾個月辭職了。後來在姑媽的介紹下,到宜賓一家大型酒廠貼標籤,一直乾到2011年初辭職。

2011年2月,張貴英離開宜賓,隻身南下深圳。4個月後,她又辭工回了宜賓。

家人和鄰居只知道“張妹”在城裡打工,對於她在深圳以及宜賓的生活細節,沒有人能說清楚。

張貴英的QQ空間則記錄著她生活的痕跡。從2009年12月12日開始,張貴英不間斷更新QQ空間。

在宜賓和深圳打工的兩年里,張貴英頻繁提及兩個話題,一個是對工作的抱怨,另一個是對感情的糾結。

在張貴英QQ空間留下的241條“說說”里,不下20條提到了“累”。“工作辛苦”,“工資少得可憐,只夠喝水”,“天天青菜炒黃瓜。無油無鹽巴。”

2011年4月,初到深圳的張貴英,寫下工作太累,加班、無聊、悶等辭彙。4月28日,她寫道“將薪比薪都沒臉活啦”,回復朋友說“看到別人打兩小時牌贏的錢比我一個月的工資還多,心裡就是不舒服。”

2011年上半年在深圳打工的幾個月,張貴英記錄的多次郊遊活動中,有“男朋友”的字眼。

她只在深圳待了4個月即返回宜賓,有工友認為她可能是失戀了。

2011年7月,回到宜賓老家的張貴英,曾頻繁給同學和朋友打電話,要求介紹工作。曾與張在宜賓一家電子廠共事的小黃說,張希望要一份“錢多點,活路又輕鬆點”的工作。

從警方後來的通報看,此時期的張貴英所在地點,與周克華無交集。

從雲南監獄釋放近1年後,2009年3月19日,周克華曾出現在重慶高新區石橋鋪部隊營房,持槍襲擊哨兵,搶走一支自動步槍。此後,周克華潛逃至長沙,從2009年10月到2011年6月,先後持槍作案4起。長沙警方調查後認為,那兩年周克華的落腳點,在嶽麓區天馬山墓地。

“小琴”與按摩店

多名知情者說,張貴英在休閒按摩店工作,不用真名,稱為“小琴”

去年6月底回到宜賓老家後,張貴英大部分時間待在新田村的家裡。

鄰居回憶,“張妹”在家看電視,“路上碰見,喜歡就打個招呼,不喜歡的,對方打招呼她也不理。”也偶有外出,比如陪弟弟進宜賓城,父母帶她去宜賓、瀘州、成都等地醫院看病。

待在家裡的日子,張貴英用手機上QQ。

去年8月底,她曾向朋友傾訴,父母想讓她學經商,但“自己創業又不知道做什麼,本錢大的爸媽又不同意,想開飯店老媽又不幫”,於是整天在家睡覺。

去年底,張貴英抱怨“運氣不佳”、“人生不幸”,按照她的記錄,“兩個星期掉兩部手機”。

還是去年底,張貴英在宜賓市里開始了新的工作。張父曾告訴《華西都市報》,女兒在宜賓市工作時,租房住在城裡,偶爾回家一次。

周克華女友受審

昨天下午2點38分,面容清秀,身材不高,21歲(1992出生)的張貴英身穿紅色看守所馬甲,梳著馬尾辮,表情平靜地進入法庭,一眼沒看旁聽席上的家人。

檢方指控,2012年4月,張貴英在宜賓與周克華(已擊斃)相識並同居生活。在同居期間,張貴英看見周克華持有槍枝。2012年7月1日,兩人一同到重慶掙錢。同年8月10日上午9時35分左右,周克華在重慶市沙坪壩區鳳鳴山中國銀行上橋支行門口實施持槍搶劫殺人。當天中午12時左右,周克華約張貴英在沙坪壩區陳家灣“7天連鎖酒店”附近見面,將搶劫得來的贓款6萬元交給張貴英。張貴英將贓款分別存入事先準備好的中國建設銀行、中國農業銀行卡中。同年8月10日至13日期間,張貴英多次用電話和簡訊的方式與周克華聯繫,將自己所了解的公安機關偵查和追捕的相關情況告知周克華,並向周克華提供用於化妝的口紅。通過一系列證據,檢方認為張貴英構成窩藏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

“我並不知道他的錢是搶來的,他並未這么說,我給他發的簡訊也都是網上說的,並不具有秘密可言。”針對檢方的指控,國中文化的張貴英用一口流利的“川普”辯解。她的話和其口供中的內容有些並不一致,多次翻供。

庭審中,張貴英作了無罪辯護後,公訴人指出其“不再具有認罪態度”,應按法定刑期量刑。審判長詢問她有何意見,她稍微一愣,沒有正面回答對此接受還是不接受,而是談到“我與父母感情淡薄”,還提到“我弟弟才16歲”。這種冷靜,給人留下深刻印象。

截至2013年3月22日上午,重慶市沙坪壩區人民法院對張貴英犯窩藏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一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法院最終以窩藏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張貴英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10000元。周克華女友張貴英一審被判5年表示不抗訴。

犯罪分類導航

犯罪的形式概念是指從犯罪的法律特徵上描述犯罪而形成的犯罪概念,也就是將犯罪表述為是觸犯刑律、具有刑事違法性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犯罪的實質概念是從犯罪的社會內容上描述犯罪而形成的犯罪概念,也就是將犯罪表述為具有社會危害性的行為。
恐怖主義黑社會罪犯犯罪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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