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英[革命人士]

個人簡介

熊英(1888—1943),字卓演,號皭然,高州市頓梭鎮八角山村人。光緒三十年(1904)隨父在高州讀書,後赴日本留學,入早稻田大學,因日本頒布取締留學生條例,乃罷學歸國。與譚惠泉、林雲陔、丁穎等人組織“新高同志社”,秘密閱讀進步書刊。光緒三十二年(1906),考入廣東高等警察學校正科,結識了朱執信,以士銳名加入了同盟會。

簡要事跡

宣統元年(1909),廣州新軍起義,事先奉朱執信之命回高州與李達最、林雲陔、譚惠泉、陸光宇等人策劃謀回響,後因新軍起義失敗而停止。1911年武昌起義,由香港秘密攜餉械返高州,與林雲駭起義,11月光復高州各縣。1912年8月,赴香港會晤朱執信,商量策動四邑討龍(龍濟光)事宜。1914年,鄧慳奉孫中山之命,策劃高雷起義,討伐龍濟光。熊英譚惠泉陸志雲等擔任內地聯絡,總機關設於廣州灣。是年10月,總機關被法國警察搜查,林樹巍等人被捕,熊英漂泊於澳門。12月熊英在澳門加入中華革命黨。1917年孫中山率海軍南下護法時,任秘書。9月任大元帥府秘書,參加護法鬥爭,失敗後逃到澳門。1918年到1931年曆任廣州公安局總務科長、大本營江門辦事處秘書長暨廣東民政兩廳秘書,財政部、廣東省長公署秘書,廣東高等審判書記官長等職,並被選為中國國民黨廣東省黨部候補監察委員,1932年任國民政府西南政務委員會專職委員,1937年“七七事變”後抱病歸里,1943年2月3日病逝於家中。留有《水鑒樓書稿》傳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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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熊英,北京工商大學教授1963年5月15日出生於湖北省仙桃市。1985年7月畢業於武漢大學法律系,獲法學
熊英熊英

學士學位。
1987年7月畢業於西南政法大學民法研究生,並獲得碩士學位。1987 年8月到北京工商大學法學院(原北京商學院法律系)執教至今。
主講課程為智慧財產權法和親屬法。
熊英教授注重科研。參編和主編的專業書共18本,約120餘萬字。其中,獨著一部親屬法學專著;撰寫的有關智慧財產權法和婚姻法方面的專業論文20餘篇,其中“論對未註冊商標的法律保護”一文獲中國智慧財產權法研究會2003年度論文二等獎。
代表性論著: 《未註冊商標的法律保護》、 《國際貿易中的環境例外措施》《親屬法學》《企業智慧財產權的保護》《新編婚姻家庭法》。
二、熊英,歷史專業教授。女,漢族,1982-1984年就讀於鼎城一中,1984-1988年在華中師範大學歷史系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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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畢業後被分配到益陽師範專科學校, 1992年,調入常德高等師範專科學校歷史系工作。1997年考入復旦大學歷史學系,2000年1月,獲碩士學位後,回到常德師範學院法學系從事教學工作,同年被評為副教授。2001年3月至6月,被學校選送到湖南師範大學外語系進行出國訪學前期的外語培訓近半年時間。2002年7月,參加了國家教育部高教司在西北師範大學舉行的歷史教學論培訓,並順利結業。2003-2004年,在北京大學歷史學系進行了為期一年的高級訪學,2007年,被評為教授。
多年來,一直辛勤工作在教學工作第一線,先後承擔了歷史教學論、中國近代史、史學概論、中國經濟史、文獻檢索與史學論文寫作等多門課程的教學,同時還多次帶領學生外出進行教育教學實習和教學考察,教學效果在領導、同行和學生的評教中反映優秀,先後多次被評為優秀教師、教學質量優秀獎和優秀導師。
在完成教學任務的同時,還很抓科研。多年來,一直潛心在研究湘軍與近代湖南的歷史問題。在讀研究生期間,就先後在《軍事歷史研究》連續發表了論文三篇,均為人大複印資料《中國近代史》全文轉摘。以後,又在其他省級刊物上相繼發表論文十多篇。完成了《國中歷史教學的最佳化設計》、《湘軍與近代湖南社會》的撰述。申報的《1942年侵華日軍對湘鄉實施的細菌戰之研究》、《湘軍與近代湖南社會風氣之變遷研究》等課題相繼被批准為省級社科、省教育廳課題。同時還完成了院級教改重點課題《新形勢下高等師範院校歷史教學改革研究》的研究,獲得了院級校改優秀成果獎。

參考資料:

[1] http://www.motherchildren.com/ShowArticle0.asp?ArticleID=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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