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氣象局

煙臺氣象局

煙臺市氣象局成立於1950年4月1日,設辦公室、人事教育科、政策法規科、業務科技科4個內設機構和市氣象台、市氣象科技服務中心、財務結算中心等直屬單位,轄管龍口、招遠、蓬萊等10個縣市區氣象局,全市氣象部門共有在崗職工154人。煙臺市氣象局受山東省氣象局和煙臺市人民政府雙重領導,負責組織管理全市的氣象工作。

(圖)煙臺氣象局煙臺氣象局

獲得榮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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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煙臺市氣象局堅持以“公共氣象、安全氣象、資源氣象”的新理念為指導,以防災減災、服務發展為宗旨,開拓創新、紮實苦幹,各項工作都有新發展:繼榮獲“全國氣象系統先進集體”、“全國重大氣象服務先進集體”等稱號之後,2005年又榮膺“全國文明單位”,2006年榮獲“全國氣象科技服務先進集體”,2007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服務煙臺經濟社會發展貢獻單位”

主要職責

(圖)煙臺氣象局煙臺氣象局

指導、監督本行政區域內的氣象活動,行使行業管理職能;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氣象事業發展規劃、計畫的制定和氣象業務建設的組織實施及氣象設施建設項目的審查;組織協調完成本行政區域內天氣、氣候、生態與農業氣象、人工響天氣、雷電等多軌道業務工作;組織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綜合觀測、預測預報、公共氣象服務和信息與技術支持平台的有關工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氣象觀測工作,組織管理本行政區域內氣象觀測資料的匯總、傳輸,依法保護氣象探測環境。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預報管理工作,及時提出氣象災害防禦措施,並對重大氣象災害作出評估,為本級人民政府組織防禦氣象災害提供決策依據;管理本行政區域內公眾氣象預報、災害性天氣警報以及農業氣象預報、城市環境氣象預報、火險氣象等級預報等氣象預報的發布。
管理本行政區域人工影響天氣工作,指導和組織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組織管理雷電災害防禦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對可能遭受襲擊的建築物、構築物和其它設施安裝的雷電災害防護裝置的檢測工作;負責本行政區域的防雷減災和升空氣球的安全督查工作。負責向本級人民政府和同級有關部門提出利用、保護氣候資源和推廣套用氣候資源區劃等成果的建議;組織氣候可行性論證。
統一領導和管理本行政區域內氣象部門的計畫財務、人事勞動、科研和培訓以及業務建設等工作;會同縣人民政府對縣氣象機構實施以部門為主的雙重管理;協助地方黨委和人民政府做好當地氣象部門的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承擔上級氣象主管機構和本級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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