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研究市政府各部門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請示市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同志審批。

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政府相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二)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的公文。

(三)

(四)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處理需由市政府直接處理的重要問題、突發事件。

(五)督促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對國務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公文、會議決定事項及領導批示的執行落實情況,並及時反饋結果。

(六)負責辦理全國、省、市人大代表建議和全國、省、市政協委員提案工作。

(七)負責承辦市政府年度工作目標的制定、量化、分解、督促落實和年度考核工作。

(八)圍繞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市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九)負責全市政務信息的采編和分析,負責全市政府系統信息網路的規劃和指導工作。

(十)負責市政府及市政府辦公室公文收發、運轉、印製工作;指導全市政府系統的文秘工作。

(十一)負責市政府值班、應急管理和社情民意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市政府領導同志指示;組織指導全市應急體系建設和應急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全市金融證券業巨觀發展和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指導監督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負責市政府機關政務信息化系統的規劃、建設、技術與安全保障。

(十四)管理市政府駐北京辦事處、駐鄭州辦事處;領導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指導市地方史志辦公室和市發展研究中心工作。

(十五)辦理市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政府辦公室設16個內設機構。

(一)秘書科。負責市政府常務會議、市長辦公會議的會務組織,負責市長日常公務活動安排;承擔市長日常公文運轉和文字材料的起草、整理、審核工作;負責市長交辦事項的日常督查工作;接轉人民民眾和社會團體給市政府、市長的信件,負責市長批示件的辦理。

(二)一科。負責常務副市長日常公務活動的安排;辦理常務副市長分管方面的公文;承擔市政府召開的有關會議的領導講話起草、整理、審核和會務工作;承擔與人大、政協日常聯繫工作;負責常務副市長分管工作的協調督辦;負責《焦作市人民政府公報》的編印、發行和《河南年鑑》的組編工作。

(三)二科。負責所服務的副市長日常公務活動的安排;辦理所服務的副市長分管方面的公文;承擔市政府召開的有關會議的領導講話起草、整理、審核和會務工作;負責所服務的副市長分管工作的協調督辦。

(四)三科。負責所服務的副市長日常公務活動的安排;辦理所服務的副市長分管方面的公文;承擔市政府召開的有關會議的領導講話起草、整理、審核和會務工作;負責所服務的副市長分管工作的協調督辦。

(五)四科。負責所服務的副市長日常公務活動的安排;辦理所服務的副市長分管方面的公文;承擔市政府召開的有關會議的領導講話起草、整理、審核和會務工作;負責所服務的副市長分管工作的協調督辦。

(六)五科。負責所服務的副市長日常公務活動的安排;辦理所服務的副市長分管方面的公文;承擔市政府召開的有關會議的領導講話起草、整理、審核和會務工作;負責所服務的副市長分管工作的協調督辦。

(七)六科。負責所服務的副市長日常公務活動的安排;辦理所服務的副市長分管方面的公文;承擔市政府召開的有關會議的領導講話起草、整理、審核和會務工作;負責所服務的副市長分管工作的協調督辦。

(八)七科。負責所服務的副市長日常公務活動的安排;辦理所服務的副市長分管方面的公文;承擔市政府召開的有關會議的領導講話起草、整理、審核和會務工作;負責所服務的副市長分管工作的協調督辦。

(九)信息科。負責政務信息的編髮、上報和調研工作;指導全市政務信息工作。

(十)文電科。負責市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室公文收發、登記、分類、呈批等項工作;負責機要檔案、秘密文電及其它有關材料的保密、管理以及歸檔、立卷工作;管理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印鑑及介紹信;負責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檔案的登記、編號和裝訂;負責市政府機關報刊雜誌的征訂、收發和各種信件、檔案的收發、登記、傳遞等工作。

(十一)人事科。負責市政府辦公室及管理單位、直屬單位組織、人事、機構編制和勞動工資管理及人員培訓教育等工作;負責秘書長、主任會議的有關會務工作。

(十二)行政科。負責市政府及市政府辦公室的後勤服務工作;負責市政府辦公室基建、財務、物資採購和車輛管理等工作。

(十三)離退休幹部工作科。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十四)督查室。負責上級機關對市政府批辦件的督辦查辦;負責市政府及市政府辦公室檔案、會議決定事項和領導批示件及領導批辦事項的督辦查辦工作;組織開展重大專項督查,承辦與市委有關部門聯合開展的督查工作;負責全國、省、市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登記、分辦、轉辦和督查工作;負責市政府目標管理工作。

(十五)焦作市應急管理辦公室。負責市政府政務和應急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市政府領導同志指示;負責市政府應急預案體系和應急平台建設;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做好需由市政府組織處理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負責網上社情民意和市長熱線電話反映問題的收集、督辦、處理和通報工作。內設應急協調科、社情民意科。

(十六)焦作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擬訂全市金融業發展中長期規劃,研究提出加強對金融業服務、促進金融業發展的意見和政策建議;負責聯繫金融監管機構,為金融監管機構履行職責創造良好的條件和環境;組織開展政府與金融機構合作、金融機構和企業對接,引導、協調和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持力度;促進全市資本市場的改革、培育和發展,推進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協調期貨市場發展;統籌推動全市企業改制上市;協調上市公司重組、兼併和再融資工作;牽頭負責投融資體系建設;指導全市城市商業銀行、城市信用社、農村信用社等地方金融機構的改革、發展和重組;會同有關部門防範、化解和處置全市金融風險;打擊非法證券買賣工作。內設規劃協調科、金融保險科、證券業務科。

人員編制

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為109名(含單列編制7名,單列紀檢編制1名、監察編制2名)。其中:市政府秘書長兼辦公室主任1名,副秘書長兼辦公室副主任3名,督查室主任1名(副縣級),市應急管理辦公室主任1名(副縣級),市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主任1名(副縣級);正科級領導職數26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市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副主任2名、市應急管理辦公室副主任1名、督查室副主任3名),副科級領導職數2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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